那男孩告诉她,她的容貌会引起别人的觊觎,如果可能的话,永远不要在外人面前露出容貌。那男孩用尽的最后的一丝力气,让她离开。
她没有走。
她运用了天雷之力,杀了那一群对她图谋不轨的人。
即使已经用尽了最后的异能,即使已经完全没有力气控制住身体站了起来,她最后还是成功的杀了那一群人。
那才是她真正的...第一次召唤出天雷的共鸣之力。
大雨滂沱,雷声轰鸣,她奋力站起来,站在那些人的尸体中。被撕扯的破布条般的衣服挂在身上,冰凉的雨水从头淋到脚,她低下头,看着男孩浑身流淌的血红色弥漫了整个脚面,也弥漫了自己的眼睛。
她想,她是应该听那个男孩的话的,像这样的容貌,不管重活多少次,也永远不能露出来。
恍惚中,她仿佛又回到了前世自己死亡的时候,满眼的鲜血,白晃晃的手术刀在身上一刀刀划开。窗外,同样的大雨滂沱,她同样的伤痕累累,满眼鲜血。
菲利普说:啊,好漂亮的心脏啊,这心脏是我的。我会趁着新鲜把它吃下去,我想这应该会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詹姆斯说:那眼睛是我的,我会把它放在福尔马林里,保存在我的卧室,这样我每天都可以看到了。这般清澈美丽的眼睛,我敢打赌这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双了。
亚当说:我想要她的心脏,也想要她的眼睛,不过最后你们却只把这奇特而又可怖的皮肤给我。好吧,即使这样,我也很高兴,我一定会把她做成我最喜欢的布偶娃娃,放在橱窗里的。
她躺在冷冰冰的手术台上,听着他们一个个的讨论自己身上的归属权。他们以为自己被打了麻药,会没有知觉,可是,从小就被叔叔以数不清药物研究的自己,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失去意识呢?窗外的雷声轰鸣,这些人没有这一世的人拥有的那些奇怪的异能,所以她只要动动手指,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启动异能将这些人都杀死。
但...杀死他们又有什么用?
她还是这般无依无靠,还是这般...以岣嵝般的姿态活着,永远被人厌恶憎恨。她闭上眼睛,想着,或许,这样死去也好。
她以为自己会这样死去。
却不想,或许...连阎王都厌恶自己,厌恶这...不像人的自己。
所以,这样不死不活的存在着,干什么呢?看,这个男孩可以安然的睡着了,连那些罪大恶极的人都可以永远的睡着,可是自己,却是永远的这般,无奈孤独的活着。
那个男孩说的对,她不应该露出自己的容貌,她就只能这样行走在死亡存活的边缘,以被人无视的姿态活着。只有这样,才不会有人因为自己,而失去或者是得到任何东西。
也就是从那以后,佘惑周身的黑袍,再也没有换下过。
时隔十三年,这件事本已被埋在心底蒙上的厚厚的灰尘,她几乎已经全部忘却。可是,如今看着这和当时的男孩有着相同容貌的少年,那沾染上鲜血的淋淋一幕,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撕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