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这么一嗓子下去,姓李的顿时吓住了。
别看这家伙刚才在方远等人面前那么嚣张猖狂,好像天不怕地不怕似的,什么污言秽语都敢说。
可面对民警同志这种天生带有一定震慑力的执法者的存在,这姓李的显然还是怂了。
“不是的民警同志,我真的没有讹诈他们啊。我……我……我儿子确实伤的太重了,这五十块钱根本就不够啊!”
只是姓李的终归还是不死心,但又不敢冲着民警同志大吵大闹,只好摆出了一副可怜兮兮委屈巴巴的样子,又是以自家孩子受伤了这事儿来狡辩。
“你说不够就不够,你是医生还是怎么的?!前段时间刚处理了一个打断了腿的,双方私了也才赔了六十来块钱,你家孩子虽然金贵,可也不是你狮子大开口的依仗!
我告诉你!你要真觉得五十块钱不够那也行,也别说什么是我偏袒他们!现在你就带人去医院,看看到底要花多少钱!
就以医生的说法为准,大不了看病花费外再让他们多赔一倍当损失费,我就不信了,你儿子那伤,还能花得了二十五块钱!”
方远和秦淮茹其实并不知道对方孩子伤的有多重,毕竟哪怕是秦淮茹,其实都没见过受伤的那个孩子李海南。
但民警同志显然对这事儿是清楚的,知道对方孩子伤的根本没有说的那么严重!
甚至咬裂了耳朵的说法,其实都是姓李的自己夸大其次,真正的情况,就是咬出了血然后咬开了一点小皮肉,但连1CM都没有。
这种伤,放在后世,连轻微伤都构不成,哪怕去医院,以后世那个就医的花销,也花不了几个钱。
更别说这个年代了,老百姓“皮糙肉厚”多了,轻易磕伤摔伤划个口子啥的甚至都不去看医生,熬熬也就过去了!
这种情况下,一下子赔偿五十块钱,绝对是不少了的,这相当于是一个高级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非要大概换算到后世的水准,怎么也顶的上过万块了!
单纯的一点儿皮肉裂伤,见了血而已,又不涉及致聋等问题,赔偿上万块还能算少?
说句难听点的,这就跟你撞倒人,对方只是擦破了膝盖皮又没伤到骨头啥的——好家伙这伤势都赔了一万了,还想怎么滴?!
再往多了要,你说这特么算不算讹诈,算不算敲诈勒索?!
甚至说点更奇葩的。
人家小仙女带刀抹司机还能反赚1500那!
按这个路子来,好家伙棒梗儿咬伤了人不光不用赔钱,不找对方要钱就不错了!
总之民警同志这话一出,姓李的顿时就坐蜡了。
毕竟自家儿子的伤什么样子,他个当爹的可是问过医生的,心里怎么可能没数儿?
从头到尾,他确确实实都是想着借机会敲诈勒索多讹一笔的!
不然何至于最后坐地起价?
本来这事儿民警同志如果不参与的话,那姓李的还能胡搅蛮缠一下。可现在连民警同志都不站在他这边儿,他还能怎么办?
真就死活不认账,咬死了讹人?
别闹了!
真当人家民警同志是吃素的?
也许放在后世,可能对于这种一方死不罢休的纠纷,民警同志不太好掺和,也没法强制做主。
但这年头……66年啊!
说句不好听的吧。
只要是这人不占理,还敢无理取闹的,那说收拾就收拾了,一点儿都不带客气的。
“我现在给你10秒钟的考虑时间,要不你就收了这五十块的赔偿,签了谅解书,这事儿就算结束。
要不然,我也不说吓唬你什么的,咱们就直接去医院,问问人家医生,看看到底要花多少钱!”
民警同志显然是下了最后通牒了,摆明了不给姓李的磨叽的机会。
眼看如此,姓李的顿时没了招儿了,蔫儿不拉几的看了方远和秦淮茹一眼,认命道:“我,我认了,我没意见了,五十块就五十块,我签字就是了。”
至于挨打这事儿……
人家民警同志压根就不信他的说法,这哑巴亏摆明了是吃定了,姓李的也没办法!
“算你明白轻重……那就别磨蹭了,赶紧签字,然后拿钱走人,以后少动一些歪心思!”
民警同志瞪了姓李的一眼,转身去取了之前准备好的谅解书过来。
然而眼瞅着姓李的就要动手签字画押,可冷不丁的,就听有人突然来了一句!
“等等!”
几人闻声都是一愣,下意识的一抬头,就见门口那边,一道身穿警服的身影大步走了过来。
“老谢?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刚出警去了么?”
那民警同志也看到了来人,显然是认识的,诧异了一下,问了一句。
“别提了,半道儿碰上他们院儿里的人,跑来说他们院儿里私下已经开会解决了,所以不追究了。这不我就回来了。”
来人随口解释了一句,继而扭头扫了方远一眼,然后复又看向了那民警同事。
“对了,你这边什么情况?”
“没啥情况,俩孩子打架,见了血,本来商量好了赔钱私了的。结果这家伙临时搞了出坐地起价,还污蔑人家打了他,想多讹诈一笔。
这不刚被我教育了一顿,现在知道改了,正准备签谅解书那。”
民警同志随口回了一句。
“对了,正好这会儿事情多,你既然回来了,赶紧帮忙去处理一下子。我把这边的事情弄完就过去。”
“等等,先别,要我说,这位恐怕不是污蔑来着。实不相瞒,旁边那小子我认识,可不是什么好鸟来着!”
来人说话间瞥了方远一眼,目光中闪过一抹怨怼。
有道是仇人相见,冤家路窄!
谢有成怎么也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这儿遇到了前几天让他在对象面前下不来台的仇人了!
而且还就这么巧,这个姓方的家伙正好又碰上了纠纷,而且很明显这次可不像于海棠那次属于“苦主”一方了,反而变成了“被告”一方!
最关键的是,从刚才同事的口中,听说疑似是这家伙动手打了人?
当然了,按同事的说法,这属于是苦主诬告来着。
可诬告不诬告的……这事儿可是有转变的余地的!
本来要是自己碰不上这一出儿也就算了。
但既然现在碰上了……怎么不得掺上一脚?!
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上次丢的面子,怎么对得起自己哪天倒的霉?!
更何况上次的事情后,自己可是听大舅哥何雨柱说过的,这姓方的跟他可是仇人来着,相当不对付!
既然这样,那就是为了替大舅哥出气,也不能放过这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