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的对面是一家名为会仙阁的大酒店,富丽堂皇,是有钱人落脚的地方。说来,这老张也许真的和刀疤有缘,就在老张和曹小安百无聊赖之时,从会仙阁走出一男一女,男的戴着帽子,老张只瞄了一眼,就认出他就是刀疤!老张迅疾起身,小声说:“是刀疤。”
曹小安心头一颤,盯住刀疤,仔细瞄了瞄,就见刀疤的目光毒辣,像狼一样,给人印象深刻。随后,刀疤和女子上了一辆出租车,向南大街驶去。
老张和曹小安疾速转身,拦住一辆出租车,追了过去,拐过几道弯,就见出租车停了下来,追上去一看,却不见了刀疤和女人。出租车司机指了指巷子,说:“那两个人钻进巷子里了。”
老张看了看,这巷子名叫迷魂巷,他曾经抓贼时来过,巷子岔口多,形状像个“并”字,不熟悉情况,一旦钻进去,就迷了方向。老张做了个手势,示意曹小安从另一头迂回,自己则猫着腰,悄无声息地从巷口追了进去。
此时,天已经黑透,漫天的星星眨巴着眼,煞是好看。
老张拐过几个弯,迎着月光,突然发现刀疤挟持着那个女人,刀子横架在女人的脖子上,如幽灵般站在狭窄的巷道里。四周很静,没有半点儿声响。老张见这阵势,心想,如果这时动起手来,势必会伤了那个女人。
正盘算着,就见刀疤用力架着女人,慢慢地靠过来。这时,老张发现,女人的脖子上已经渗出鲜红的血来。老张小心地倒退着,保持着距离,与刀疤对峙着,盘算着如何救出这个女人。
这时,刀疤突然一用力,将女人推向了老张。老张还没回过神来,就觉得腹部一热,血流了下来,倒地的时候,这才看到刀疤站在女人身后,手中的刀子正滴着血。仓促间,老张的身上又挨了几刀,血洒了一地。
当曹小安赶到时,老张已经咽了气。
那天晚上,不知怎么的,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就刮起了风,随后又下起了暴雨,整个城市都湿漉漉的,像是在哭泣。
清明节的黄昏,曹小安去给老张上坟。
老张的坟在北山坡的梁子上,刚下过几场雨,梁子上开满了鲜花,很晃眼。掐指一算,老张牺牲已有些时日,曹小安倚在老张的墓碑前,拿出老白干,倒了两杯,说:“师父,我来看您了,徒弟无能,至今没能抓住刀疤,让您久等了。”说完,他端起酒,在墓碑上碰了碰,仰头喝下,闭着眼,眼泪就流出来了。
太阳完全落下了山,四周更静了。这时,山下走上来一个人,直到近前,曹小安才看清,来人是老张的前妻。
老张的前妻跪在坟头,许久,方才站了起来。临走时,她面色悲伤地对郝文说:“老张是个好人,是个真正的男人!”
曹小安站在那儿,流着泪,咬着牙,对天发誓,不抓住刀疤,誓不为人!
天全黑的时候,曹小安挤上了一辆公交车,想着老张前妻的话,心里满是悲凉。车里人很多,颠簸着,很拥挤。曹小安闭着眼睛,老张花白的头发却不停地在眼前忽闪着,怎么也不肯离去。
曹小安深深地叹了口气,心想,师父这是在等着自己抓住刀疤呢,不抓住刀疤,师父是无法安心啊!车上了个斜坡,人群陡然向车尾拥挤着。曹小安随着人流,打了个趔趄,差点儿失去重心,正使劲站直身子,眼皮无意间晃动了一下,就见后门处,有只手正探进一个老人上衣内侧的口袋。
有贼!曹小安侧过身子,抓住了腰间的铐子。这时,曹小安又感觉有道目光在自己脸上刺了一下,又迅速缩了回去,很毒,像狼,似曾相识。
一抬头,就见前门口站着个男人,头发很多,留着胡子。曹小安只瞄了眼,就认出这个人是刀疤。刀疤虽然化了装,但曹小安死也不会忘记,在会仙阁门前,那双狼一般的眼睛!
此时,刀疤的手已经收了回来,手中多了个钱包,也发觉了曹小安,他便将右手伸进了怀里。
曹小安没有动手,他咬着牙,慢慢地接近刀疤。
突然,车内传出一声尖叫:“有贼!
接着,就见到那个被偷的老人转过身来,抓住了刚才那个偷儿的手。立时,车里出现了混乱,老人和偷儿扭打在了一起。曹小安没有出声,正准备瞅准时机擒住刀疤。不料,公交车突然来了个急刹车,门开了,刀疤趁机溜下了车。
又一次让刀疤逃脱,曹小安懊恼不已。他站在夜色中,似乎听到了远处的讥笑声。
第二天一大清早,一进门,大队长胡大海的电话就跟了进来:“曹小安,你他妈给我过来!
曹小安有些回不过神来,心想,难道这么快胡大海就知道了昨天刀疤逃脱的事?
见到曹小安,胡大海劈头就骂:“你他妈的昨晚是怎么搞的?竟然见死不救,还他妈的是个警察吗?”
胡大海又一连骂出两个“他妈的”。
曹小安被骂糊涂了,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大海瞪着曹小安,火更大了,说:“装什么蒜?群众都告到局里了,正在局长那里闹事呢!”
曹小安这才知道自己惹上麻烦了。原来,昨晚公交车上,那个老人在与偷儿搏斗时,受了伤。通过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有人认出了曹小安是警察。群众与小偷搏斗受伤,警察竟然站在那里看热闹,多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炒作报道,社会的舆论也跟了上来,声势浩大。
曹小安蒙了,急忙解释道:“昨晚在公交车上,我遇到的另一个小偷是刀疤,这才没能出手。”随后,又将整个过程讲给了胡大海听。
胡大海听后,说:“如果是这样,得赶快把真相告诉群众,否则难以收场。”
那天,曹小安经过一天的审查,直到晚上才走出了督察办公室。一个人走在街上,曹小安心烦意乱,到处是人,车疯跑着,像是在追命。
心烦的曹小安,随便找了个安静的巷口,走了进去。
天有点儿黑,巷内的灯亮了,昏黄的,有些沉闷。曹小安漫无目的地走着,想着白天的事情,心里有些堵,就又念起了师父,心就更乱了,他想找个安静的烧烤摊儿,喝点儿老白干。巷子很长,很静,曹小安拐过一个长弯,前面突然闪出一群人,挡住曹小安的去路。
曹小安仔细一看,这群人手里都拎着家伙,长刀或者木棒,一字儿散开,少说也有七八个。曹小安沉住气,借着昏暗的街灯,认出领头的是曾经被自己逮过的小偷——矬子,外号地溜儿。
地溜儿手里拿着匕首,叉着两条短腿,说:“听说你在找刀疤?这么着吧,如果你能从我地溜儿的裤裆爬过去,我就告诉你。”说完,哈哈大笑,很是嚣张。
曹小安明白了,这是遇到寻仇的了,他急忙转身,却发现身后也有几个影子,一样手里拿着家伙。曹小安心下一紧,手摸进了口袋,握住了兜里的枪。
地溜儿挥挥手,一群人就前后夹击过来。曹小安拔出枪,“咔嚓”上了膛,对他们吼道:“看你们谁敢动一下?”
地溜儿向左右看了看,晃了晃手中的匕首,说:“怎么着?想动武,谅你小子也不敢开枪。”
曹小安没回话,手一举,就对空放了一枪。枪声很响,震得地都有些摇晃。
地溜儿看到了曹小安血红的眼,心里有些发毛,带着那帮人转身就跑了。随即,就听到头顶传来一声“哎哟”,一个正在探头看热闹的老太太,吓得当场昏厥。
看守所在市区北郊,欧式建筑,新近才建的,被梧桐树围着,看上去挺美。正是春天,天很蓝,可以闻到泥土的香味。
半个月的调查终于结束,曹小安因在热闹街区无故鸣枪示警,被判了“三个月”。起风了,满树的叶子“哗哗”地响着,像是在说着什么!
看守所表面上平静,可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关在那里的人,白而且胖,就像关在笼里的肉鸡,见不到阳光,没有自由,想出点儿汗,都出不了。
据说,在那里呆得久了,四肢软了,耳朵却很灵,可以隔着厚重的监墙,听到远处女人的笑声。几年前,有个犯人在号子里呆得久了,耳根子贼灵,半夜听到人的脚步声,就可以知道是哪个看守在上面溜达。后来,这个犯人不知从哪弄来一颗钉子,就瞅准时机,将年久失修的号门打开,半夜侧着耳朵,确定看守睡着了,想办法弄开了号门,杀死了哨兵,越狱而逃。
让曹小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看守所的副所长,竟然是昔日他在警校时的死对头金健。
初来乍到,金健也斜着眼,看了看曹小安的腿肚儿,嬉笑着说:“你看你还是那个鬼样子,这个地方,就是真正的鬼,也得给老子消停。”说着话,眼睛里就有了点儿杀气。
曹小安看着金健的眼睛,就想起了当年的事,说:“有些事,可遇不可求,要坦荡点儿,不要有那么多的怨气,对身体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