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保安见慕之瑾跑了,马上拿出对讲机,看样子是想要联系别人。
另一个保安按住了他的。
他看着慕之瑾跑出这条街,才说道:“别叫人了,已经吓跑了。”
那个保安将对讲机重新放好,说道:“我就知道他不像好人。你看他后脑勺那伤。要不是你拦着,我就报警抓他。”
“行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事儿就行了。”
两个保安说着话,确认慕之瑾确实跑出了这条街,才转身继续巡逻去了。
塔读@ 慕之瑾跑出酒吧街,后脑头上的伤口被震的生疼,他不得已,捂着头脚步又慢了下来。 他崔头丧气的在街边漫无目的走着。原本就吃的少,刚才跑了两步,肚子又抗议了。 想要喝口水吧,又想起自己的水已经被捡破烂的老太太“骗”走了,慕之瑾这会儿真是又憋气又委屈。 “人倒霉,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 慕之瑾又往前走了很长一段路。怪了几个弯,离开了繁华的路段后,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小吃街。 慕之瑾没有手表,也没有手机。 但是根据刚才从酒吧街离开的时间计算,这会儿应该是11点以后了。 小吃街好多店面已经关了门,但是还有一些,门口亮着灯,外面支着几张桌子,仍旧有人在吃串喝酒。 慕之瑾顺着灯光走过去,想看看有没有小点儿的、便宜点的旅店。 这样走了几步,无意间就看见有一家饭馆,玻璃门上贴了一张A4纸,写着“招服务员”四个大字。 塔读@ 慕之瑾走到这里,忽然就走不动了。 他看着这张“招聘启事”,心想:如果在饭店打工,吃饭就不用花钱了吧? 这样就能省下一日三餐的钱。 搞不好还有宿舍呢。 可是饭店的工作慕之瑾不大了解,也不知道能不能干的了。 毕竟他从前在家里,自己吃饭的碗都没有洗过。 正思索着,从店里走出来一个女人。 女人个子不高,身材窈窕。三四十岁的年纪,画着澹妆,面相也很和善。 她脸上带着一个红色窄框的眼镜,棕栗色的卷发拢在一起,盘到脑后。 鬓边垂着几缕碎发,使得耳朵上的珍珠耳环若隐若现。 慕之瑾一见之下,竟然觉得很亲切。 就见这女人正搬了一箱用过的脏碗,放到门口,抬头看见慕之瑾,笑眯眯地问道:“吃饭吗?” 慕之瑾摇了摇头。 女人转身往里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着慕之瑾仍旧在盯着那张A4纸,不由问道:“你要应聘服务员吗?” 慕之瑾咬了咬唇,问道:“当服务员,管饭吗?” 女人转身又走出来,爽快的对他说道:“管吃管住,一周休息一天,一个月一千五,干吗?” 一千五,对慕之瑾来说实在是太少了。 他被人抢走的那双鞋还六千多呢。 但是现在他只想找个地方能收留他,让他有地方站住脚。 其他的,可以日后再想办法。 于是没有太多迟疑,他就点了头:“我干。” “那就跟我进来吧。”女人说了一句,将他领进了小饭馆。 这是个骨肉馆,店名叫“大鹏骨肉馆”。 店面百十来平的样子。刨除后厨和卫生间,前面的大厅放了六张大桌,四张小桌。 女人走到酒水台后面,拿出一个本子,冲慕之瑾伸出一只手:“身份证。” 慕之瑾心中一紧,两只手在口袋里握成了拳。 “我,我没带。” 女人一愣,抬头看着他,笑意少了一些:“是没带,还是没有啊?你不会是还没满十八岁吧?是离家出走的?” 慕之瑾急忙道:“我身份证丢了。但是我已经成年了,我什么活都能干,您留下我吧。” 女人盯着他看,用手指了指他的渔夫帽。 “这伤是怎么回事?” “我摔倒了,自己磕破的。” 女人无声的盯着他,什么也没说,但是表情明显是不相信他。 慕之瑾一看这种情况,只好低下头,轻声问道:“我帮你您干活,您收留我一晚上,行吗?” 女人收起手上的本子,叹了口气,伸出一个手指头:“就一晚。明天天一亮你就得走。还不能跟别人说在我这住过。” 慕之瑾知道她这是怕麻烦,但是心里已经相当感激。 因此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说道:“谢谢阿姨。” 那女人笑起来,眼尾绽开两条澹澹的鱼尾纹,像是金丝菊的花瓣。 “还挺有礼貌。叫我赵姨就行。” “好的赵姨,我叫小贾。我现在就帮您干活。”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赵姨笑着点点头:“是挺假的。不过你要是好好干活,我今晚就可以不计较。” 说罢,也不跟他客气,当即就让他去收拾那些没来得及收拾的桌面。 慕之瑾从没干过什么活儿,在这里不但要收所有的脏碗,还要收垃圾。 但是这些他全都不计较,只想赶紧收拾完,然后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 有了这个动力,慕之瑾干得很卖力,不一会儿就热的满头大汗,外套和帽子都被他脱掉了。 赵姨在酒水台那里打着算盘算账,算了一半一抬头,慕之瑾已经将屋子里的桌子收拾的差不多了。 赵姨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幼,小伙子手脚还挺麻利。” 又指了下门口:“脏碗都放在门外,一会儿有人来收。把桌子上的一次性餐布扔掉,换成新的。再扫扫地。” 赵姨吩咐下去,慕之瑾二话没有,埋头继续干着。 四十分钟后,饭馆里的卫生就已经打扫干净了。 本书~.首发:塔读*小@说-APP&——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作者题外话】:世上还是好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