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蒲立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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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广元十年八月十日。

这是一个大日子,也是一个小日子。

之所以说它是小日子,是因为这只是很平常的一天,为何它是一个大日子呢?

因为今天是罗本十的生日。

罗本十今天过生日,来的人自然是不少。

罗本十为人低调谦逊,性格与世无争,还喜欢结交一些朋友,正因为如此,今天罗本十的家中可谓是座无虚席。

足足来了八百人!

这八百人有他的朋友,有他的亲戚,有他的门人弟子,还有为了和罗本十攀谈来的,其中掺杂着想要攀上城主这根高枝的。

罗本十心情十分不错,他亲自站在府门外迎接八方来客,脸上的笑容饱含善意。

“罗城主,生日快乐!”

罗本十:“谢谢李公子,哈哈哈,快请进。”

“罗城主,生日快乐!”

“这不是王员外嘛,快快请进。”

“罗城主,生日快乐啊!”

“哎呦,刘老,您怎么来了?快请快请。”

……

经过一上午的寒暄迎客,罗本十将这八百人都迎进了府中。

也多亏他这个城主府宅院大,能够容纳下这么多的宾客。

罗本十一身暗红色的衣衫,显得分外引人注目。

不过这也是自然地,毕竟罗本十才是真正的主角。

八百名宾客一桌桌的坐在巨大的庭院之中,菜都已经上齐,可是没有一个人动筷子,因为正主还没有讲话呢。

罗本十坐在寿星的位置上,身边是他的妻子和儿女们。

罗本十此人一不贪财二不好色,他还没有小妾,这是一个让人称道的地方。

任何的聚会不光是为了正主而聚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交场合。

八百名宾客都有不同的身份,这些人在等待罗本十讲话的时候,互相攀谈着。

这可是一场盛大的社交活动,这些人有的在探讨着文学,有的在谈论着现在丁国的局势,还有的人在说着生意方面的事情。

罗本十并没有立即讲话,而是等待了十五分钟、

八百名宾客对此丝毫没有意见,他们反而对罗本十更加的高看了一眼,因为罗本十给他们留下了互相交谈的时间,这就是不动声色的善意,这种没有刻意渲染痕迹的善意使得众人都很开心。

看着这些人谈论着的时候,即使是心境淡然的罗本十心中也有一丝丝得意,因为这些人都是奔着他来的,这让他很高兴,很满足,有一种莫大的成就感从他的胸腔中窜入全身。

罗本十的妻子是一位典型的大家闺秀,肚子中有些墨水,可是长相却平淡无奇。

罗本十当初一眼就相中了他的妻子,这令旁人很不理解,不过罗本十本人却不在乎众人的不解,他就认定了这个女人。

这也许就是那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罗本十观察了一下场中,凭借他多年的社交经验他发现,现在众人已经攀谈的差不多了,于是他缓缓站起身来。

众人见到罗本十站了起来,也都立即停下嘴巴,正襟危坐看着他。

罗本十端起酒杯,环视了一眼场中。

“诸位,今日是我罗某的生日,这代表着我又老了一岁。”

罗本十顿了顿,然后说道:“罗某特此感谢大家的深情厚谊,在这个日子里为我送上祝福,希望大家可以吃好喝好!”

说到最后一个字,罗本十加重了一下语气。

众人拍起手来。

罗本十:“现在,罗某敬大家一杯!”

罗本十将右手中的酒杯举起来,众人也都举起酒杯。

罗本十:“干!”

“干!”

众人齐声应道。

然后,大家一饮而尽。

随后,罗本十就坐了下来,这也就意味着大家可以开怀畅饮了。

八百多人开始饮美酒吃佳肴,相互谈论着。

这个日子对于罗本十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喜庆日子。

纠尤城的城主府,热闹非凡。

而在此时此刻,纠尤城东北方向二十里处,有一双双露出嗜血杀意的眼睛,这些眼睛的主人面无表情的急行军。

这群人都穿着铠甲,手中拿着长矛。

一杆大旗迎风飘扬!

上面一个“蔡”字。

蔡军,从宾丘山脉中走出来,目标纠尤城。

方勇骑在马上,看着前方,他整个人已经变得更加的冷酷了,他的眼神中有着一种掩藏不住的凌厉感觉。

不光是方勇,就连他身边的齐芳也是如此。

齐芳身上也散发出一种狠厉的气势,这种气势就是浓郁的杀气。

这股杀气之中还蕴藏着一丝戾气,这一种戾气让他们所有人都像是一头野兽一般。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流露出这种气息,因为他们刚刚从那号称是“死亡山脉”的宾丘山脉正中走出来,费劲了千辛万苦。

现在,蔡军终于到达了宾丘山脉的最南方。

蔡军只剩下了四千五千人,也就是说有五千人死在了宾丘山脉之中!

方勇并没有感到悲哀或者是悲痛,反而是化悲痛为力量,誓死要打下丁国,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方勇轻轻出声,声音就像是深山中的恶狼一般。

“兄弟们,进军纠尤城!”

“是!”

众人也用低沉的嗓音回答道。

蔡军开始向着纠尤城扑过来。

此刻的纠尤城。

百姓们依然在过着安宁的日子,完全不知道危险即将降临,过着和往日一模一样的生活。

今天的纠尤城中,街道上的那些富人们的马车很少,他们都知道今天是罗本十的生日,所以纠尤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去了,这样才导致了人员有些稀少。

现在时间已经是正午时分,天上的太阳散发出炙热的光芒,照在人的身上很热,令人不禁汗流浃背。

现在已经快要到了秋天了,可是正午的阳光还是十分炎热。

孩子们街上嬉戏,追逐着、打闹着、奔跑着,肆意的玩乐,完全不知道忧愁。

小商贩们则是使劲的吆喝着,因为现在临近午饭时间,各家各户的女人们都出来买菜回家做饭,正是兜售菜的好时候。

小商贩们为了不让卖的青菜被阳光晒蔫,用一根根木杆支起一个凉棚,菜就放在下面,这样阳光就照不着了。

然后,小商贩们往青菜上面浇水,清水滴落到青菜上面,不仅可以增加卖相,而且还可以增重,可谓是两全其美。

这种做法遭到了很多百姓们的批驳,可是也无济于事,因为所有的卖菜商贩都这样做,如果有任何一个人不这样做,那么他就将遭到众菜贩的抵制排挤,会呆不下去的,因此都这样子做,百姓们没有办法,只能够购买。

众人都期待着中午的太阳可以快点移走,不然这种毒辣的日光十分的令人感到不适。

城主府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位宾朋已经喝的差不多了,说的话也从之前的一本正经变为了偶尔的胡说八道,继而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认识,都是朋友,都是兄弟。

一个个的搂肩膀抱胳膊,十分的热络。

罗本十的脸色也红红的,他的妻子领着孩子们回后院了。

罗本十端着酒杯的手都有些颤巍巍的,可见他已经喝成什么样子了。

此时,距离纠尤城十里处。

蔡军正在疾行!

这四万多人正在快速的赶路,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攻下每一个出现在他们眼中的丁国城池。

现在士兵们已经知道了方勇的计划,这个计划也是刚才行军的时候方勇命令士兵传达下去的。

方勇当初提出的计划是,进军纠尤城,攻下纠尤城之后就可以直接进攻万丁城,以迅雷之势攻下丁国都城。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方勇是知道的。

现在的万丁城中虽然没有丁国的大王,可是世子殿下周颖图还在城中,王后泷梓黛也在里面,只要控制住了丁国的世,虽然不能说丁国已经灭亡,但是可以说丁国已经亡了一半了。

万丁城重要的不是它的地理位置,不是它的繁华程度,甚至不是居住在城内的王室成员。

万丁城最重要的是它的存在意义,万丁城是丁国的都城,只要都城在,那么丁国就不会灭亡,都城若是被攻破,丁国百姓们的信心会遭到极大的影响。

在这个王权至上的时代,如果国君被抓,那么就意味着快要亡国了,可是都城被攻破,那就真的意味着亡国了。

因为这个原因,方勇就提出了这个疯狂的想法。

大军进入宾丘山脉之后,遭受到了一系列的袭击,都是来自于野兽。

这些出没于宾丘山脉之中的野兽发疯一般攻击蔡军,因为蔡军闯入了他们的领地。

一开始,蔡军遇到的顶多就是一些老虎、狮子什么的。

可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行军之后,蔡军碰到了成群结队的野狼、成群的鬣狗、俯冲攻击的鹰、秃鹫等等等等。

甚至于,还有很多的毒蛇等带有毒素的生物。

蔡军的骑兵已经溃不成军,这些骑兵最大的利器就是骑着的战马,可是在士兵砍树开路之后不久的时间,战马就损失了极大的数量,因为这些生物最先攻击的就是战马。

这些凶猛的野兽在对付这些外来之敌的时候可谓是毫不留情,攻击怎么有效怎么打。

这种密集的攻势让蔡军疲于应对,一个个都使出了看家本领,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葬身在野兽口中,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这样也太悲哀了。

方勇的战马在一次被成群结队的狼包围的时候,被吃掉了。

看着陪伴自己很长时间的战马,一向以冷静著称的方勇,眼中微微闪烁着泪光,可是迫于主将的面子,他只是掉了一滴眼泪后,就强迫自己忍住,这件事情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个人就是齐芳。

齐芳看到方勇这个样子,他也很难过。

齐芳一直以为方勇是那种冷酷的人,没想到还有这么温情的一面,他对于方勇的认识再度提高了一点。

此时此刻,蔡军距离纠尤城在愈发迫近,马上就要到达纠尤城北城门了。

纠尤城北城门。

这里驻扎着一百名丁军士兵。

纠尤城中的四个城门各自驻扎着一百名士兵,除此之外,还有五百名士兵驻扎在城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可以在战时迅速的进行防御。

不过,纠尤城已经近百年没有打过仗了,因此,城中的五百名士兵就成为了一个闲职,十分的安稳,安全得很。

这五百名士兵平日里的训练也不重,因此战斗力比较的低。

相比于这五百名士兵,负责防守四个城门的士兵们的战斗力反而有些高。

纠尤城北城门的百夫长名叫蒲立咖,三十岁出头。

蒲立咖此人身高一米七九,是一个大高个。

蒲立咖的长相不仅粗狂,而且性格十分豪迈,和谁都想出的来。

因此,蒲立咖十分受到士兵们的爱戴。

蒲立咖正在城头上巡逻,他一手拿着一个鸡腿,一手手按剑柄,巡逻着。

今天是城主的生日,因此士兵们分到了一个鸡腿,将官分到了两个鸡腿。

蒲立咖将两个鸡腿的其中一个给了门口的叫花子,叫花子已经在门口要了十多年的饭了。

纠尤城中的人对于这名没有双腿的叫花子已经习以为常了,偶尔有些好心人给他一些东西吃。

众人只知道这名叫花子姓王,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蒲立咖知道其他的事情。

今天,也是老叫花子的生日。

蒲立咖正在巡逻的时候,他的副手来到他的身边。

“大哥。”

副手称呼蒲立咖为“大哥”,蒲立咖的士兵们也这样称呼他,因为蒲立咖喜欢听这个称呼。

“怎么了?”

“大哥,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蒲立咖副手的双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看把你激动地,什么事情,说来听听。”

说着,蒲立咖咬了一大口鸡腿。

“大哥,刚刚得到产婆的消息,我媳妇给我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副手的脸上抑制不住的狂喜,笑容一直在增加,没有减少。

“什么!这可是一个大好消息!”

蒲立咖也笑起来。

“是啊,大哥,我媳妇可真是这个!”

副手身处一个大母手指。

“没错没错,好小子,终于当爹了。”

蒲立咖用按剑柄的那只手打了副手胸口一拳。

副手哈哈一笑,“大哥,我也是有儿子的人了。”

这个时候,蒲立咖一拍脑门,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

“你瞧瞧我这个脑袋,真是的,把这个事儿都给忘了。”

“什么事情啊,大哥?”蒲立咖副手问道。

“给你。”

蒲立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囊,递给了他的副手。

“这是一个金币,是当哥哥的一点心意,你生了大胖小子,我这个当哥哥的不得表示表示啊。”

“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快拿回去。”

副手听过蒲立咖的话,就把小囊向着蒲立咖那侧推。

“小风,你就收着吧,这是我的心意。”

“大哥,我李小风是不会要这钱的,大哥你也不容易,攒钱还要娶媳妇呢。”

蒲立咖一下子将装着钱的袋子推过去,眼神中流露出不容拒绝的意味。

“我说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这钱可不是给你的,这是给我大侄子的。”

蒲立咖这句话一说出来,李小风当时就无可奈何了,因为这一句话很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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