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梦蝶和李诺散步的时候,坐在火堆边上的人们也在聊天,有人明确提出来,让奚梦蝶请斯诺克去把那些进入丛林的人找出来。
贾珍冷笑着说:“那些进去的目的大家都知道,让猎物主动去找猎人,你们还真敢想。”
她说完后,就没有人再提这个建议了。人们只是讨论起来这个时候在丛林里面应该是什么样子,
那些困在丛林里面的人们,是不是也围在火堆边,一边吃着林里采集到的食物,一边在谈论着他们吧。
走回营地后,奚梦蝶又练习了好一阵子的空手握弓姿势,现在她的手已经可以在五分钟里,丝毫不动了。
一夜无话。
又一个早晨的到来,奚梦蝶又是一个人跑步,她要去赴约。
跑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斯诺克人在水里,岸上放着一些东西。走近了才发现,那是一顶帽子。
看着斯诺克捡起两条鱼,她问道:“你天天吃鱼,不觉得太单一了吗?”
斯诺克笑着说:“在这岛上我知道能吃的,就只有这有限的几种,鱼、鸟、椰子、还有两种不知名的水果,其它东西都不认识,怎么敢吃?”
“一个人过,是不是很孤单?”奚梦蝶问。
“我喜欢一个人过,这样才没有背叛,就不会受伤。”
“你才这么小,那来的那么多多伤?”奚梦蝶不以为然地说道。
斯诺克无言以对。
“你多大了?”奚梦蝶问道。
“二十二。”
“这么小?我二十。”
又是沉默。
被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女生说自己年龄小,这很女生。
看看两人无话可说,奚梦蝶转身准备继续再跑一段,斯诺克叫住她说道:“这个送你。”
沙滩上的那个帽子原来是送给自己的呀!奚梦蝶高兴地接过来,戴在头上,宽大的边缘遮住了自己的全身,斯诺克又递过来一根棍子,这个也给你。
原来这两样是配套的,自己在海里叉鱼的时候,就不怕被太阳晒着了,这根棍子使在手里有些重量,很是光滑,比自己身高还要长些,所致在手里很是舒服。
对着斯诺克甜甜一笑说道:“谢谢啦!对了,昨天你教我的办法真的很好用,我叉了好多鱼,怎么也吃不完了。”
斯诺克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个人互相挥了挥手,一个继续跑步,一个朝着丛林里面走去。
看到奚梦蝶头上戴着的帽子,手里拿着的棍子。李诺问道:“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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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没有了?”奚梦蝶不解地问道。
“食物啊!”李诺大声说道。
“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要被人用零食哄。”奚梦蝶并不生气,还很高兴地说道。
“我是说早餐的食物还没有着落呢。”
管杰他们在水边认真地叉鱼,奚梦蝶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对着李诺笑了笑,戴着帽子,拿着棍子走到水里。
不着急!她对自己说道。闭着眼睛,等了一会,平心静气后,才朝水里的鱼儿看过去。
那些鱼儿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着,根本不知道这个女杀手正在打它们的主意。看着那条肥大的鱼儿,慢悠悠地朝着自己游过来,奚梦蝶选中了它。
又等了好一会儿,右手稳稳地一扎,凭手感就知道又中了。
李诺站在岸上,看着她才走下去,不到十分钟,就扎起来一条足有五斤重的鱼,这可比昨天她扎的鱼儿大多了。
“吃药了!”李诺轻声地说道。她的语气里有些羡慕,也有些佩服,没想到自己这个闺蜜,除了颜值担当外,竟然还能做到叉鱼小能手。
“女杀手!”又一次在心里给了自己的好朋友一个评价。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偏偏还要学得这么能干,让自己这样的女人怎么活?
手里提着这条鱼儿,跑到一边去打扫干净,那边还等着鱼头下锅呢。
奚梦蝶的收获,让所有比她早下海的人们都感到了紧张,他们叉鱼的频率更多了一些,除了水声更加响亮外,收获却是可怜,只有管杰才叉到一条巴掌大的小鱼。
奚梦蝶又连续扎起来两条跟刚才差不多大的鱼儿,早餐这下子是足够的了。又叉上一条鱼的时候,那边已经在喊着开饭了。
清晨就收获了四条鱼,奚梦蝶的水平是真实的,不是那种碰巧才叉中鱼儿的了。大家对她拥有了这样的技巧都非常高兴,每一个人都夸奖她,说她心灵手巧,这么快就学会了。
上午的时候,吴名提议大家去黄天赐他们进入丛林那个位置去看看,已经能够自给自足的人们,对这样的提议都非常赞同,他们早就想要放假了。
于是人们收拾好营地这里的东西,朝着那个位置走去。奚梦蝶背上背着那张弓,手里提着那根棍子,头上戴着宽大的帽子,跟在大家身后,一起走到记忆里的位置去看。只走进去几米,人们就发现,前几天留下的痕迹在昨天的暴雨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根本看不出有人走过的迹象了。
吴名的脸一下子就白了。他想到了丛林里的那些人怕是已经迷路了,如果他们没有一路上留下明显的路标的话。
看他进入丛林的这段路,好像他们真的没有留下路标。
站在这个位置,能够听到海浪的声音,如果那些人能够走到离海够近的地方,就能够走出丛林了。
想要带着剩下的这些人进丛林去寻找那些人,他只看了看跟在身后的贾珍,立刻打消了这个想法,剩下的这群人里面,也没有丛林生存专家,进入丛林,跟前一批人的结果没有分别。
他叹了一口气,所有人都跟着叹了一口气。
没有人说话!
都看着他,等他发话。
吴名转过身子,艰难地说:“走吧!我们回去。”
十三个人的丛林探险,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所有人走在沙滩上的脚步都有些沉重,他们还是把丛林里面的困难想得太简单了些。
主要是因为斯诺克一个人就能够在丛林里面来去自如,所以大家都认为丛林里面比自己的后花园也危险不了多少。
人多力量大,二十几个人进入丛林,一寂会比一个人强上许多的。就是这样的想法害了他们。
他们从来没有觉得从这里到营地的沙滩有这么的难走。
坐在营地边上,没有一个人说话。
黄天赐看着剩下的二十一个人的精神都非常好,火堆边上的那些鱼儿已经烤得焦干,满意地笑了笑说道:“今天我已经找到正确的道路了。我们那天是朝着东方漂到这座岛上的,现在我们只要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走,就能够走出去了,毕竟我们是在海岛上,这片丛林再大也是有边际的。估计我们距离沙滩最远也不过十几二十公里。”
这群人的智商都是及格的,听到黄天赐的解释,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关键。有了目标大家的精神更加高涨。
黄天赐继续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们每走十几米,就要做上一些标记,在大树上画上前进的箭头,这样方便我们下次再到这个地方来,如果这里离海边不远的话,我们以后还可以到这里来度假的。”
他的玩笑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哄笑,大所有人的笑声里,队伍开始朝着西方前进,黄天赐再一次的走在了队伍的前面。
这一次他们没有急,每前进一段路,每经过一棵大树,都会留下醒目的标记,保证就是丛林里面下再大的暴雨,也不会把这些标记给改变了。
正午的时候,他们中间有两个人拉了一次肚子,大家休息了一会,又吃了一些带着的鱼干,喝了那带着些许甜味的潭水,这才继续朝着定好的方向前进。
他们还没有走出丛林的时候,有人就听见了隐约的海浪声,黄天赐沉着地说道:“听得见声音,说明我们离出去已经不远了,标记还是继续做,不要急。”
再朝前走了半个小时左右,黄天赐已经看到了沙滩,跟在他后面的人们立刻冲了出去,他和汉斯还是把这个位置的灌木丛给砍倒了一大片,又在那棵大树上刻下了一个大大的箭头,下次他们想要再到那个水潭去的时候,应该会很容易的了。
其实他们今天从水潭走到这里,一共也就花了八个小时左右,如果除去一路上做标记,休息的时候,如果速度走得快些的话,三个小时就能够走到那个水潭去了。
走在沙滩上,面朝大海,这些人大声喊叫起来,这是劫后余生的喜悦,那两个中午拉肚子的人,又忙着躲进树丛里去了。
仔细辩了辩方向,他们发现这片沙滩竟然是他们没有来过的地方,这些日子里,他们本来就没有把沙滩走到头,现在他们为难了,到底朝那个方向走呢?
黄天赐笑着说,一个岛上的沙滩,再长能有多长,我们选一个方向走到底就知道了,错了再走回来就是,反正澹水,食物都还够。
于是人们投票选择了一个方向,这样走了一个多小时,看到沙滩前面的礁石,这才知道方向走反了。
不过大家都没有抱怨,这是集体的选择,所有人无所谓地回头,这一次是不会再错的了。
只有那两个拉肚子的人,脸色苍白走得越来越慢。
黄天赐发现这种情况后,用手探了探他们的额头,发现这两个人都发着烧。于是招呼大家做了两个担架,让这两个人躺上去,每副担架前面由两个人拖着,在沙滩上又平稳,还不怎么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