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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是新纽约市的一名仲裁者。
什么叫仲裁者?
当罪犯出现,警员无法有效的追捕他们,便会将罪犯的个人信息与通缉令状交给仲裁者,让他们为法院办事。
——换句话说,仲裁者是义警。是一种不论出处,只要有本事,人人都能触及的高危职业。
很早以前,新纽约市的市民将仲裁者当做个人偶像来崇拜,在近二十年间还有部分仲裁者拥有自己的经纪公司承接商品广告代言,不过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今时今日,里昂三十六岁。
在这个普通的雨夜,他带着自己忠诚的伙伴——伊萨卡M37防卫式滑膛猎枪,还有一匹红马,里昂叫它小番茄,正在执行边防郊野的巡逻任务。
窗外的雨水顺着绒布帘缓缓渗进马车地台,里昂机警地打量着窗外那个小姑娘的样貌。
他的目光在斗车和女人之间来回游走,最终停在了女人腰胯的枪兜上。
“我再问一句,为什么,你要在宵禁时出门?”
小夏不假思索立马编了个谎。
“探亲!”
她没有任何犹豫,因为这些仲裁者就像是秃鹫,闻见赏金时,就会来抢她嘴里的那块“腐肉”。
里昂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内心警钟长鸣,雨水阻隔了叶北尸身上的血腥味道,只剩下刺鼻的消毒液。
他问:“探亲?”
小夏疯狂地点着头,身子不由自主地往斗车旁靠拢,裹尸体的毛毯渗了水,血从货斗的锈蚀坑口落到道路上,混进雨声中。
“是的!探亲!”
里昂问:“你的亲人住在纽约吗?”
小夏:“没错!”
“他们住在哪里?”
“三十一区!”小夏解释道:“我的表姐就住在三十一区!她人很好的!我也很好!”
“你读过法令吗?”里昂问:“宵禁令上写着,夜晚会有很多罪犯活动,禁止居民在真太阳时八点之后出门,你要交罚款。”
小夏当然知道这条法令,但斗车上的“货物”已经冲昏了她的头脑,漆黑的夜色是她最好的保护伞,如果白天行动,不知道多少双眼睛会盯上这破烂斗车里的五百公斤黄金。
她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满脸的委屈,摘下了大草帽,从帽子的夹层里掏出了两卷纸币。
她的动作很慢,很舍不得这些钱。
钱并不多,只有一千来美刀——但这是她整整八年的积蓄,从巴巴叔叔那儿,从集市上卖稻谷和水果,卖掉三匹小马驹换来的钱,也是她梦想着有一天,能进城租房,能和阿绫团聚的钱。
里昂将马车窗帘完全揭开,朦胧的雨夜中,小夏看不清这个男人的脸,只能从黑漆漆的窗户里看见一对棕金色的眼眸。
它们很有神,就像是在酝酿着什么精致又巧妙的点子,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着,权衡着,保持着机警。
小夏慢慢地,慢慢将手里用胶带绑好的钱卷递向车窗,踮起脚尖,向高不可及的仲裁者缴纳自己的买命钱和“过路费”。
从车窗里伸出了一只满是伤痕的大手,简洁干练的半指手套护住了里昂的手背和易损指节。
然后,在这一刻。
小夏的内心反复不定。她的另一只手,已经悄悄按上了腰间的枪。
——她不愿就这么妥协,一点都不愿意。
手里的钱,是她用整整八年的时间换来的,她没有几个八年好活,在新纽约也没有几个人能随意挥霍八年的时间——或者说,在空岛上,每个人都生活在人均年龄三十五岁的恶劣环境里,时间是最宝贵的东西。
“好了!”里昂将手收了回来,因为他做不到,做不到向一个小姑娘敲诈勒索。
看看她,她甚至没问违反宵禁令到底要罚多少钱,就把钱主动交出来了。
在里昂的同行里有很多假借法院和警署的名义中饱私囊的人渣,滥用权力屡见不鲜,但里昂不是那一类人。
小夏松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把钱收回了帽子里。
“我不用交罚款了?”
里昂收了枪,解释道:“你不用向我交罚款,你应该交给民政和警署,晚上私自外出是给他们增加工作量。”
那一刻,小夏笑开了花。
因为她知道,这是个好人——好人一般都照规矩办事,而且有时候还不守规矩。
她想,阿绫就是这么一个好人。眼前这个看起来不好对付的仲裁者,也是这样。
里昂推开了马车门,缓步而下。
小夏这下总算看清了他的样貌。
三十来岁,东欧人种,红棕色的短头发,眼尾有很深的鱼尾纹,鼻梁高挺,身高一米八以上,穿着长衣和雨披,长靴把防水的化纤裤扎得紧实,非常干练。
里昂下车之后,盯住了小夏的老货斗。
他也没主动上前查看,只是看了很久很久,看得小夏内心发憷。
马车前的两盏电灯忽明忽暗,照在叶北的尸首上,一颗颗粉红色的桃心印在裹尸布上,在小夏眼里像极了血肉的颜色。
里昂绕着斗车转了一圈。
说着小夏完全不在乎的事。
“你从哪儿来?姑娘?”
夏夏立马答道:“农庄!”
里昂:“这些东西,是带给亲人的?”
夏夏:“对对对!”
里昂挠着头,眼神中有点点不解与好奇,但出于礼貌,他并不好开口向一个陌生女子询问太多,不过车上的东西,它的形状实在太像尸体了。
他看见一头白色的大猫趴在床毯上,也不怕雨水,在安静地打着盹儿,按照经验主义的判断给出了答案。
“这是你的猫?”
小夏:“没错!”
里昂:“它很喜欢你的毯子呀。”
“对对对!”小夏附和道:“本来就是垫在壁炉旁边的,暖和着呢!它就把这东西看做它的家了!”
里昂像个过来人一样,露出了默契的笑容,他回到自己的马车边,轻轻拍打着马儿的脖颈,给姑娘展示着爱宠。
“和你一样,我也有好伙伴儿,它叫小番茄,救过我不少次。”
马儿听见了主人的呼唤,兴奋地打着响鼻。
穷奇趴在叶北身边,朝着那畜牲瞄了一眼,自觉没趣又开始补眠,耳中听见这男女的对话时,嘴角露出了奸猾的笑容。
“呵。”
里昂话锋一转,向小夏提出了邀请。
“要不,我送你回三十一区?”
小夏一听,脸都吓白了,攥着手心默不作声。
“这黑灯瞎火的,你要遇上罪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里昂主动打开了马车的货箱门盖。紧接着快步走到叶北的尸首旁,他不忍于打扰大猫的安眠,正等着小夏向宠物下令。
里昂问:“方便吗?方便的话,让它给我挪个位置?等一会,它就不用淋雨了。”
“不用了!不行的!你得按规矩办事!你是个好人呀!晚上你就得去巡逻!”小夏的眼睛死死盯住了里昂的手,它离叶北的尸首不过毫厘,但像是捏住了她的心脏那样,令她难受。
与此同时,不等她开口,穷奇像是故意给人添堵似的,翻了个身,翻下了裹尸的毛毯。
“你看,它听懂了。”里昂笑道:“它听得懂人话。”
说罢,这位好心的仲裁者摸上了叶北的尸首,在那瞬间,他的脸色剧变。
砰——
夏夏小姐手里拿着马车上的一截踏脚断板,脸色惨白。
木板上的锈钉,染上了正直者的血。
里昂先生半个身子瘫在货斗里,后脑的伤口淌出血来,把棕红的头发,染成了鲜红。
马驹不安地踏着蹄,夏夏将里昂先生和叶北扔进了马车货箱,扯来缰绳。
她学着仲裁者安抚小马的动作,笨拙地磕踹马腹,让它听话。
她从马车挂兜里掏出一把蕨菜,往马儿嘴里送,听她大声说:“小番茄!我们走!”
和穷奇一样,小番茄也听懂了,开始朝着新主人的目的地跑去。
穷奇倚在温暖的车椅上,坐成了个大字型。
“啧啧啧啧啧……”
它又回头看了一眼,从小窗户中,能看见马车尾箱里的血,顺着缝隙淌了一路。
“我开始想你了,奴才,尽管咱们才分开不到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