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解决违章建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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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完县政府班子分工事宜后,洪建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到各个部门走一走,看一看。

第一是认路,知道哪些部门在什么地方。

第二是认人,要知道各部门的负责人姓甚名谁,不能见面了不认识的。

任命当天的午宴中,虽然认识了各部门的一把手,但是还有各个部门的副职,这些人都得混个面熟,以便尽快建立群众基础。

他非常清楚,一个当县长的,部门就是你的诸侯列国,他们把工作搞好了,搞上去了,这个县的政权就巩固了。

治理一个县,有时也跟治理一个小国家一样,国王跟诸侯的关系一定要搞好,很多具体的工作还得靠诸侯来做。

洪建每次走访时,都把张岩也叫上,陪同他。

两人原计划一天跑两个单位,中午回家休息。

可是,各个部门听说新县长来了,又是第一次到下面走访,汇报之后,少不了要盛情款待。对此,洪建感觉十分受用,来者不拒。

……

洪建上任唐宁县县长半年后,有一天,唐宁县委开常委扩大会,会上专门听取了城建局长肖贵有,汇报唐宁县城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违章建筑问题。

事情是由肖贵有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引起的。

人大认为肖贵有的述职报告,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含湖其词。

接着,县人大对县城建设进行了视察,发现违章建筑存在不少问题。

人大请示县委,认为违章建筑问题,这么多年来一拖再拖,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于是唐宁县委就召开常委扩大会,让肖贵有做专题汇报。

唐宁县不少人,长期以来利用他们的各种后台和关系,在建房的时候总想多占一点地方。

县城里的违章建筑慢慢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了,从少到多。使得街道两旁的房屋高高低低,错落无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唐宁县城人口不断膨胀,县城的地皮越来越紧张。

地皮一紧张,那些本来在县城街道两旁有房屋的人,就想方设法推倒旧房重建新房。

他们一旦重新建造,就要挖空心思扩大面积,能扩大一米是一米,能扩大50公分是50公分,总之,能占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这样一来,马路两旁的人行道便成了这些人抢夺的唐僧肉,整条街道被挤的时宽时窄,时粗时细,不仅有碍观瞻,更给城内行人和车辆交通带来了诸多不便,人车共用一个道,大小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十多年前,当这股风刚抬头时,县政府曾下过决心进行违章建筑治理,对它们实施强行拆除,也产生过一些作用。

可是后来,有一个叫吴卫的人在建房时,在主街道上占用了一米宽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可怕的交通瓶颈。

吴卫的叔叔当时是县公安局副局长,靠这个后台撑腰,此人胆大包天,蛮横无理,号称“无畏”,天不怕,地不怕,任何人去跟他做工作,他都置若罔闻。

非但不予拆除,还扬言“如果再来,老子就要打断他的腿。”

他的房子里随时放着斧头、菜刀、柴刀之类的刀具。只要执法者上门,他就拿着这些刀具要跟人拼命。

吴卫的嚣张是具有代表性的,说到底还是政府办事不力。

最初,唐宁县城的城市建设这一块工作,由县城建局和城关镇政府联合管理,由于乱搭乱建现象屡禁不止,历届的城关镇镇长每次提到这件事情就头痛。

自从洪建担任了唐宁县长,唐宁县城流传着这么一个笑话,说的是,现任的唐宁县政府的洪县长,在担任城关镇书记之前,城关镇政府门口非常热闹,全是小摊小贩,工作人员出门都无路可走了,每次车子进出,都跟老牛拉车似的,要等好半天。

洪建从宁境镇升任县委常委、城关镇书记的当天上午,车子在镇政府门口三十米的地方,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才进镇政府大门。

洪建一怒之下,刚进办公室就让镇党办主任下了一道禁令,不许商贩在镇政府门口摆摊售货,违者一律没收。

有个商贩就找到了吴卫,吴卫就冲进洪建的办公室,威风凛凛地往他面前一站,一声巨吼:“洪建,你今天把话给我说清楚!为什么不许人家在政府门前摆摊设点!人家做一点小生意不容易,你让不让人家活了……”

洪建以前早听说吴卫这个人蛮不讲理,挺狠的。一见到他气势汹汹的样子,顿时吓得脸都青了,打着哆嗦说:“那不是我的主意,不是我的主意。”

第二天,洪建不仅撤销了镇政府门口不准摆摊的禁令,而且向县政府提出,城关镇坚决不再管城建这项工作了,硬是把它推给了县城建局。还美其名曰,说是一家独管方便开展工作。

为了吴卫的违章建筑一事,当时的城建局局长和法院的工作人员都先后雄心勃勃地去过,无一例外都被他“无畏”的行为吓走了。

无畏,即无所畏惧,都天不怕地不怕了,还怕什么呢?

每回去做工作,吴卫举起刀具一喝,那些人就不敢前进一步。

于是便没人再去了,也不敢去了。

房子可以不拆,但生命是不能丢掉的。

后来,之前的城建局长当了副县长,依然是分管城建这块工作。

面对这个“无所畏惧”的人,当时县政府的领导曾召开会议,决定拿他开刀,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毒瘤割掉。

书记和县长都异口同声地说,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采取果断措施,强行拆除吴卫的违章建筑。

具体工作由县城建局,县法院,县公安局三家联合负责。

可事情一定下来,不出三天,就有人出面说情了。这让执行具体任务的法院和公安局的干警们却感到为难了。

吴卫的叔叔是公安局副局长,名叫吴乃。乃,即芋乃的简称,之所以叫“吴乃”,据说他出生于困难时期,从出生开始就是吃芋乃长大的,所以吴卫的爷爷奶奶就给他起了个这个名字。

尽管他也支持拆除,可是拿这个从小父亲早逝、家里娇生惯养、蛮横无理、无所畏惧的侄子“无畏”,他也无可奈何,所以有人背后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无奈”。

如果执行任务的公安干警真的拆除了吴卫的房子,从面子上就很吴乃过不去了,往后这张脸往哪儿搁呀?

再说,吴卫在县城的亲戚朋友多,开了几家商店,在唐宁县城算是有钱有势的人,最关键的是吴卫的爷爷吴能在台湾。

那年台胞探亲回来时,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专门接见过柱着拐棍的吴老先生,而且吴老先生在县里也有近百万的投资,也算是对家乡的贡献。

种种原因综合起来,如果拆除了吴卫的房子,得罪的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将伤害一片人的感情,僧面佛面一锅煮了。

县直机关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县城本地的人,地方小,沾亲带故的关系多,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怎么做人?怎么见人?这些都是不得不考虑的很现实的问题。

而且拆除违章建筑又是由多家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几家单位里,如果有一家单位当缩头乌龟,其他单位就左顾右盼了,谁也不愿意在这种得罪人的事情上出风头、充当开路先锋。

尽管每一次说得声势浩大,最后还是一再拖,以不了了之草草收场。

吴卫的四层小洋楼就在这一次次的“炮火”中成了违章建筑的世纪典范,依然屹立在马路显赫的位置,长期以来岿然不动,一楼门面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与其说它是违章建筑的标本,不如说它是唐宁县某些领导无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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