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厉冥就把黎月叫了起来。
摆在黎月面前的是一个移动衣架,上面有许多旗袍,各种颜色和样式。
“穿哪个呢?”厉冥拿起两件旗袍向黎月身上比量。“这个好看,这个也不错,每一件好像都很合适。”
厉冥想了想,应该穿喜庆的颜色,回门只要不穿太暗的颜色就行。
他挑选了几件衣服,观察着黎月的神态。“这个怎么样呢?这个是亮青色的。”
黎月点点头,笑着说:“好啊!”
黎月换上了亮青色的旗袍坐在椅子上。
厉冥换了身有着精美刺绣的中山装,他来到黎月身边。“我来给你梳妆吧。”
黎月疑惑,“你会吗?”
于是厉冥竟给黎月梳了两个麻花辫,但是这也……和这旗袍不太搭配啊!
但是厉冥却显得十分满意,他不禁点点头,“嗯~不愧是我!”
黎月见他这么开心,也没有打断他的心情,于是二人上了车,回黎家。
按照正常来讲,新娘回门,接姑爷!要一起叩拜女方父母还有长辈。但是很显然厉冥不会这样做。
他进了门,就像一个大爷一样坐在轮椅上,手上也没有行礼的动作,也没有带任何礼物。
反倒是黎云波在一旁小心翼翼讨好厉冥,他用眼睛疯狂暗示黎夫人。“快去给厉少帅端水果!”
厉冥淡淡地说了句,“不用了。”他看向黎月,让黎月坐在他的身边。
厉冥继续道:“今天算是我陪黎月回门。我与阿月已经有了一纸婚书,彩礼我已经叫人准备好了,但是你们家女儿出嫁,怎么也该拿出些嫁妆是吧!”
黎云波一愣,看向黎月。
厉冥竟是回来给黎月要嫁妆的?该不会是这丫头故意撺掇少帅的吧!
厉冥掏掏耳朵,冷声道:“你不用看她,这是我的意思。”
黎云波犹犹豫豫地对黎夫人说道:“把嫁妆瓷拿来。”
民国有一种瓷器叫做“嫁妆瓷“,是当时寻常百姓娶妻嫁女的必备之物。民国时期是不缺金银的,但是用一种简单的瓷器作为嫁妆,却成了当时的一种风尚,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黎夫人皱眉,“可是老爷那是给小……”
黎小雨在一旁不干了,“阿爸!”
“闭嘴!还不去拿!”黎云波低声怒斥道。
黎月这时候开口道:“嫁妆瓷就算了,给别人准备的东西,我不稀罕。”
厉冥也点点头,“那种东西是给普通人的,配不上我家阿月。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拿出点像样的东西来!”
欧文栋心中有些不情愿地上楼,他回到书房打开保险柜。
当他回来时,拿出两个小金条。
厉冥眉头一挑看着他,“没了?”
黎云波身体颤抖的又从衣袖里拿出两个金条,仿佛心都在滴血。
他又缓缓地拿出一个小金条,并且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黎月。“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黎月现在是装瞎,她怎么可能知道里面是什么?
她将盒子递给厉冥,然后问道“里面是什么?”
厉冥将盒子打开, 里面有这一摞纸,翻开一看竟然是店铺房契。
他不自觉地眯了眯眼睛。
黎云波真会这么大方?肯将这么多房契交出来?
黎云波一脸讨好地模样说道:“少帅,您看……这彩礼……”
厉冥嘴角上扬,原来在打彩礼的主意啊!
他点点头说道:“好说!岳父大人,彩礼一会儿我就叫人送过来!以后可是一家人了。”
黎云波听了后,高兴的合不拢嘴!督军府的彩礼肯定不少!他交出去那些嫁妆肯定能赚回来!不会亏!
就这样厉冥和黎月带着五个金条和店铺房契离开了。
黎月不缺钱,而且对这个时代的物价也没有什么概念。反倒是厉冥觉得黎云波这个人真是抠搜的。
到了下午,几名厉冥的下属提来了两个箱子过来,从提的过程来看,箱子很重,这让黎家人都很激动。
黎云波不停地激动地对他们说:“谢谢官爷!谢谢官爷!”
倒是几名军人满脸古怪地看着黎云波,就如同看白痴一般。
送走了几位军爷后,黎家几位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箱子。
三人瞬间石化!
“怎么可能!”黎小雨惊呼道。
箱子里不是金银珠宝,不是房契地契,而是几个大石头摆在那里!
黎云波瞪大了眼睛,他眨了眨眼,又用手用力揉搓,盯着箱子。
他没有眼花,就是石头。
“另一个呢!另一个呢!”他气愤地说道。
黎夫人上前将另一个箱子打开,她有些颓然地转头看向黎云波。“老爷,我们被骗了。”
黎云波心中咯噔一下,连忙上前将她一把推开。
这个箱子里,毫不例外的也是石头。
他不敢置信地坐在了地上。
此时的另一边……
厉冥说道:“你想看看我给你准备的彩礼吗?”
“给我的彩礼?”黎月疑惑道。不是说是给父母的吗?
厉冥将一张字据递给了黎月。“这是我为你开的银行账户,里面都是我为你准备的彩礼。这彩礼是给你的,不是给别人的。我既然选你做我的妻子,我便会用心,认真地待你。”
厉冥军营里有事离开了,黎月出于好奇,就去了银行。
不知道他会给自己什么彩礼。
当她打开属于自己的那个保险柜的时候,整个人都傻眼了!
里面是金灿灿的“大黄鱼”和“小黄鱼”。按照二百七十元一克黄金来计算,一条“小黄鱼”的价格相当于八千多元,而“大黄鱼”价格为八万四千元左右。
而此时这里面“大黄鱼”有二十多条,“小黄鱼”也有三四十条,在这个年代绝对是一笔巨资啊!哪怕是放在现代,也是富豪级别的啊!
厉冥哪来的这么多钱?而且这些钱都给我?现在这个时期动荡不安,怎么能把这些钱浪费在我身上呢?
黎月紧紧皱着眉,她现在叫不理解。
她回了家想要问个清楚,但是却想起自己现在是“看不见”的。看不见的人怎么能知道里面有什么,是多少呢?
她想问,却没办法问出口,内心也是不安。大不了就当做是给厉冥军队的备用财产好了,毕竟她本就不缺钱。
她自己开的账户里,还有十几条“大黄鱼”呢!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厉冥作为一个军人,他有考虑到的是,如果未来自己在战场上牺牲了,这些钱可以保证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一辈子的衣食无忧。
他觉得他自己的年龄是该收收心,不应该随便被送来一个女人就玩弄,那样随便了,自己也应该给黎月一个未来,然后将心思放在她和那些事业上。
他不想走到哪都被人说,这是厉督军的大儿子,真是厉害!他想要的是,厉冥靠自己干出了一翻事业,而不是走到哪都被冠以别人的头衔。哪怕那个别人是自己的父亲也不行!
所以这些年,他努力了!已经有了初步成功,他打出了自己的名声!不像那个笨蛋弟弟,那么没用!
直到那次受伤,他以为自己的腿再也治不好了,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但是老天眷顾他,他治好了!那既然如此,他便要为这个社会做出贡献,做一个有用的人!
最初的第一天,厉冥只是把黎月当做一个挡箭牌。但是看见她天真可爱的样子,让自己忍不住欺负。
他犹豫过,因为要做他的女人,就意味着随时要和他共同面对危险。他有很多别馆,因为时不时就会有人刺杀,年轻的他得罪了太多人,他所要做的事业,也挡了太多人的财路。
但是他发觉自己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他是一个很注重仪式感的人,他想要给黎月一场盛大的婚礼,但是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他,胆怯了!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对外宣布自己结婚的消息,他不怕死,却怕黎月因他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