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刘科,曹彬是欣赏,但是对于范惜文,曹彬却是从心眼里觉得他很普通。
只要看过范惜文和刘科两人简历的就知道为什么曹彬会这么认为,刘科三年前就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打滚,加上曾经受过的良好家教和见识,稍微雕琢便是一块好材料。而范惜文却是恰恰相反,两年前离家出走,一直在十二中厮混,自甘堕落,在此期间从来没有走出过LH这小县城一步。
谁强谁弱,一目了然。
只是再怎么轻视,曹彬至少不会自大到无视,今晚上突然发生的事情正好验证一下对两人的看法。
战斗仍然在继续,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场面上的局势越来越明了,原本李悦安排的两路后招全都失去了作用,聚龙会在五百血煞堂帮众的打击下毫无还手之力,李悦想要快速解决战斗可对手却滑不溜手,相当的痛苦。
连续与李悦颤抖了数十招,刘科终于亮出了自己第二把匕首,也就是说他决定堂堂正正的和李悦斗上一斗了。
“终于要出全力了吗?”李悦冷冷的说道,长刀收了回来,刚才一番狂攻不见成效自己却是耗费了大量的力气,虽然之前尚未出尽力,但也需要调整一番好好应付接下来的攻击。
尽管在之前的打斗时间里,刘科很少出招,但李悦也通过这些躲闪和仅有的那几次攻击看出了刘科的大概实力,心里也是相当的谨慎。
“嘿嘿,大叔,刚才打的那么过瘾,是不是该让哥哥展现一下自己了?”刘科嘿嘿一笑,双手甩动着匕首,李悦有一种错觉这家伙是在甩左轮枪。
说这话的时候正巧林凡和徐军两个人到了附近,听得比较仔细,不由齐出声问道:“老大,他是大叔,你是哥哥,这究竟是神马关系?”
刘科的脑门直冒黑线,嘴角抽了抽,懒得理会这两货,对着李悦再次说道:“其实,聚龙会与血煞堂原本是可以有好相处的,但错就错在你不该去杀我兄弟。”
李悦有些无语的看着他,“你每次都说我杀你兄弟,你兄弟到底是谁啊?”
“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还记得上次的雷鹰行动吗?”刘科‘善意’的提醒了一句,还真别说这提醒那是相当的有用,李悦的一张脸在一瞬间就阴沉了下来。
说起雷鹰行动就立马让李悦想起了进局子的耻辱,这效果还真不是一般的好,那一次范成运高调嚣张的直接从天蓝不夜城抓人,没有留半点情面,聚龙会的面子在那一夜丢掉了大半,可是到头来却换来一句,你摊上大事了。
根据范成运的‘友好提示’,再加上后来证实的已经被关进局子田七一伙,最近街头巷尾正聊得火热的楚天实业新上任总裁居然和当初派田七去进行追杀的目标同名,这一切都显得再简单不过了。
“当初的事情确实是我聚龙会不对,可那也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些恩怨我聚龙会愿意给范总一个说法。”
李悦服软了,在范惜文的面前不服软真的不行,朝阳企业知道不?全市原本最大的制药公司,多么风光的一个名头啊,现在呢?被楚天实业整的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了。
要说范惜文有钱有势都没有一点错,凡是只要与钱扯上了关系,那就都不是问题。
刘科伸出一只手指,摇晃着,“事情已经晚了,当初血煞堂连夜奔赴s市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扩张,而是对你们展开报复,这件事情要是解决不清楚,我刘科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在本市立足?”
“那么就是没的说了?”李悦眉毛一挑,长刀往前一甩,“那咱们就手底下见真章吧,看看你到底有什么本事在这里立足。”
大吼一声,长刀当头斩下,却被刘科两把匕首一左一右给挡了下来,顶在距离头顶三十公分的地方,寸步难进。
“你就这点力量吗?哥哥还是高看你了。”
双臂猛然发力直接将长刀给反弹了出去,一声暴喝,他飞身跳起双匕如流星一般往李悦飞去。
见状,李悦赶紧飞身后退,挥动着长刀要阻挡刘科的前进步伐。
“叮叮叮,”
一连串的武器击撞,刘科虽然用匕首挡下了李悦的长刀,可最终那跳起来的气势也慢慢削弱整个人掉在了地上。
李悦呆呆的看着手中裂痕密布的长刀妖夜,当真是心肝俱裂,这把跟随了他五年的长刀今天就这么毁在了这里,叫他如何不怒?
“该死,刘科,你毁了老子的妖夜,今天就要你死。”李悦嘶吼着提刀冲上去,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将刘科撕成碎片,如此一来,就给了刘科机会。
近身,李悦只知道狂攻,脑袋中全是要杀人的念头,眼睛直盯着刘科,狂风骤雨的进攻却让他忘记了自己的优势和缺陷。
一米五的长刀,一旦近身,防守将变得相当困难。
但此时的李悦仿若疯魔,根本就没有去在意这些,几招狂砍横劈突刺之后,在看刘科时他已经到了眼跟前,这个时候才猛然醒悟,可为时已晚。
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机会的刘科没有半点迟疑,匕首挥舞,就像是灵蛇一样在李悦身上游走,一匕首扎在李悦胸膛,当场毙命。
身体没了力气支撑缓缓倒下,长刀妖夜掉落在地上。
嘭,一声轻响,四分五裂,刀毁人亡。
“你们都给哥哥听着,李悦死了,归顺血煞堂,给你们一条出路。”刘科举起李悦那二三十公分的刀柄大声的喊道,仿若九天惊雷。
这对聚龙会这边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致命的打击,本来以多对少还处于下风就不是一个好现象,现如今又死了老大,瞬间,这些人就没了半点斗志。
一些人扔了西瓜片儿坐在地上等着血煞堂的人过来带走,这是打算归顺血煞堂的部分,最外边的一些人扔掉了东西,想要趁着血煞堂的人不注意开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