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别致的木屋架在几根木柱之上,夜晚,雾色朦胧时候看去,宛若空中楼阁,于雾气氤氲之中的精雅小屋,背景是深深浅浅的黑绿,却在靠近四角风灯的地方感染了橙色的暖,仿佛于夜色中开出了花来,有一种勃发的馨香无形中逸散。
那香……眯了眯眼睛,绿衣少女抬目看向风灯,风灯的造型很别致,是蝴蝶的样子,燃烧的烛心就是蝴蝶的躯干,而那伸展开的翅膀,蝉翼般透明,随着微风轻颤的样子竟像是活着的。
那香或许不是幻觉吧,因为,唯有那样的香,才能引得那蝶也去扑火。
心中这般想着,绿衣少女的脚步却是未停,缓步行来,在步上冰冷的石阶时微微颤了一下,好像被那石阶的潮湿冰冷惊了一下,好在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的步速,一步步走上去,然后腾出一只手来推开了房门。
“主子,该吃饭了。”
轻声说着,不敢抬头,垂下的眼帘看着身前三步的位置,熟悉地走到了右手边儿的矮桌前,蹲下身,裙摆自然在脚边逶迤,宛若绿波,然而却没人在意它是否拖地,就连绿衣少女,这个最爱干净的她也没有在意这一点,因为从一进来开始,她便踩在了柔软的白色地毯上。
那地毯的材质太好,以至于每一脚踩上去都像是踩在云朵上,软软的绵绵的,隔绝了那好像永无尽时的潮湿冰冷。
而那白色太白,完全没有丝毫瑕疵的白让人只是踩上去都有一种亵渎的感觉,生怕鞋底的不干净沾染在上面,而这似乎已经是注定的事情,相比之下,那可能拂过某一片草叶,带起某一根枯枝,沾染了沿途微尘的裙摆,与这白相比,也只能显出脏来,唯一的用途,或许是遮挡一下残留的黑脚印?
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绿衣少女的心里头却没有多少惶恐,或许第一次是惶恐的,第二次是不安的,第三次甚至还有点儿紧张,然而,这不知道第多少次下来,早已安之若素,环境训练人,莫不如是。
矮桌上放着一盏琉璃灯,十分罕见的琉璃色泽纯净,若是在现代看,也就是普通的透明玻璃,甚至还不如那彩色的玻璃值钱,然而在古代,在这个时代,这无色透明的琉璃却价值远超彩色琉璃,甚至,不过巴掌大小的一片都可以换下一座边疆小城。
为了追求明亮的效果,透明琉璃被切割成了若干碎片,按照一定的规律组合拼接在一起,构成莲花的图案,却又比莲花更清雅,离得近了,也可闻见一股淡淡的荷香。
打开带来的食盒,把碗碟一样样取出,放在桌上,尽量摆出好看的模样,这不是别人的规矩,而是自己的心意。
摆完了碗碟,绿衣少女悄悄回头看了一眼那软榻上的男子,面白无须,一张英俊的脸怎么看怎么让人脸红心跳,并不强壮的身躯好像弱不禁风的小白脸似的,然而,他的身上却有着一种无形的势,让人一点儿也不能看轻了他,反倒让人忽视了他面容上的俊美。
于这种莫名的“王霸之气”一样不能让人忽视的,还有他头顶上那仿佛紫色冠冕一样的气柱,紫色的啊!
韶韵又往他头顶上多看了两眼,大约是察觉到了韶韵的目光,软榻上闭目养神的男子睁开眼睛,看过来的目光中隐含着一股锐利,并未与之接触的韶韵一无所觉,垂下眼帘,柔声说了一句:“主子,请用饭。”
食盒的保温效果很好,才从里头拿出来的时候还有些烫手的感觉,饭菜的香气混杂在一起冲散了烛火散发出来的荷香,倒有了些烟火的感觉,让这宛若空中楼阁的小屋也有了些人间之气。
少顷,微风拂面,男子走近了,能够闻到他衣摆上的香气,这种香气韶韵的身上也有,暮沉香,有着树叶和泥土混合着的味道,又像是融入了淡淡的花香,清新自然,虽是香,却不会强烈到影响其他的味道,总会在无知觉时悄然入鼻,有些“暗夜香袭人”的感觉,又似“晚风送香来”,含了些淡淡的忧思愁绪,惹人凝眸。
香味儿是好的,却不是最重要的,暮沉香最贵重的一点大约等同于驱蚊液之类的东东,能够规避云岭许多毒虫小咬,携带此香的人,不仅可以做到自身不怕蚊虫叮咬,更可以让身边的人,身边的环境也跟着受益,就如此时的小屋,寻不到一只蚊子的踪迹。
只是想,韶韵便知道此香的贵重,然而,沾了身边这人的光,她这个贴身侍女也是可以享受此香的福利,让这云岭于她来说不再那么难过。
思想飘远了一些,再回神,男子已经在用餐,他用餐的礼仪极好,便是韶韵当初用心学礼的时候,也不见哪个人能够做到如他这般行云流水,却又分毫不错,最难得是悄无声息。
稍稍变了一下姿势,改为跪坐,韶韵静静地看着男子用餐,时不时用筷子布菜,她以前从不曾想过,自己会甘心做一个侍女,这样恭敬而柔顺地伺候一个男子用餐。
是为什么成为侍女的呢?
是生活所迫,她不愿意让自己的私房钱成为公用的,于是在韶志坐吃山空,在天香的日日焦愁之下,在韶志听到消息把她送来当侍女之后,她安然受了。
为什么不呢?没有卖身契的压迫,每月还能够有月钱,甚至衣服首饰都有他们准备好的,这样优厚的条件看上去简直像是陷阱。
一开始,韶韵有些不情愿,甚至还满含怀疑,她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这些人的行事,怀疑他们有什么阴谋,即便她知道自己这样的身份,自家这样的小人物,完全不会有什么值得别人如此兴师动众图谋,但她还是怀疑着,戒备着,直到……
见到这个男子的第一眼时什么感觉呢?韶韵说不清楚,那种心跳猛然剧烈的感觉好似是一见钟情,却不是,她的脑海中好像一片空白,唯一冒出来的念头或许只有一个疑问——天人何故入人间。
然后,在知道自己被选为这人的贴身侍女之后,韶韵悄悄红了脸,男神不可亵渎,但于其身边近距离瞻仰,可以有!
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侍女的身份,认真地记下规矩,记下这人的禁忌,到如今……筷子自觉地夹了些菜送到那人的碟中,不用言语,不用眼神,她俨然可以凭着直觉分辨他想要什么,全无半分差错。
日子一日日过去,韶韵每每看着那张分不出年龄的脸都会有些恍惚,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好像在哪里见到的感觉,莫不是……比起一般的怀春少女,韶韵的春天来得晚了些,也有些莫名其妙,却用最不科学的方式让她懂得,一颗心不会总因为科学而跳动。
只不过,身份太悬殊了。
男子姓甚名谁,韶韵并不知晓,因为这里无一人可以称呼他的名字,几乎所有的人都如滕老一般称呼他为“主子”,仿佛他就是那一片天空,不需要名字,只需要知道他是主就够了。
云岭这边儿的自然条件恶劣,即便今朝流放过来的多有一些大儒之类的文人,但那些文人并没有带着科学过来,反而融入了这里的迷信,在这里,许多信仰都有着生存的土壤,于是,一个主子,掀不起大浪。
然而,一个“主子”,却足以隔绝韶韵所有的痴想,连梦也不成。
自以为从不会被情爱所惑,绝对理智的韶韵第一次品尝到了辗转反侧是怎样的一种滋味儿。
可她最终还是理智的,知道什么该舍弃,什么该坚持,安静地做着她该做的事情,比之以往更加沉默。
她的变化,韶志不曾察觉,而天香察觉了,却以为是姑娘家长大了,又觉得是韶志让她去当侍女寒了她的心,也不敢对此多言,生怕引火烧身。
不得不说,因为在云岭少了娱乐的关系,韶志又惹不起那些良家女子,云岭此地,民风彪悍,便是女子也多有会武的,更有那等性格不亚男儿的,韶志吃了一回亏,被个寡妇家的小叔子给打了个半死之后,再不敢招惹良家了。
没了捕快的身份,又有杀人犯的隐秘,韶志做起事来也不似原先那般嚣张,有了顾忌之后,若不是依旧懒散,恐怕他们还真的能在这里安居乐业。
天香初来的时候还秉持着自己“贤惠”的作风,可后来发现当地人都不怎么贤惠之后,又交了一二可聊之友之后,天香的作风也有了近墨者黑的变化,偶尔也敢管一管韶志了,与云岭的女汉子相比,她的管教手段更显婉转柔和,女人味儿十足,让韶志也收了些心,老实了一段时间。
只不过,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想到上回回家所见,韶韵忍不住微微叹气,自己这个爹爹,怕是改不了了。
“有什么难事?”男子放下筷子,动作轻巧,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倒是他的问话声吓了韶韵一跳。
“没什么的。”韶韵这般说完又有些懊恼,微微咬了下唇,明明想着为爹爹求一份工作的,可是,怎么就开不了这个口呢?
男子没有再问,起身回坐,靠着背枕闭目养神,见他这幅模样,韶韵也没再吭声,轻手轻脚地收拾了碗碟离去,走出房间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目光从男子的身上飘下,看到那雪白地毯上的灰色脚印,微红了脸,悄声离去,下次,下次一定不要踩脏地毯了,想来着雪白的地毯也不便宜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