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了瞅身边表情有些难受的侯君集,程咬金掀起门帘,对着正在低哼着小曲的车夫说道“老哥,请稍微慢些,我这兄弟有些不舒服!”见那车夫点头答应,勒紧缰绳,马车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程咬金这才满意的缩回了脑袋。
经过十来天的调养以后,侯君集勉强能下地了,程咬金就雇了这辆马车,带着他一路向晋阳府走去。之所以选择那里,为的是能够躲开李建成的袭杀。
在侯君集养伤的时候,程咬金就好好考虑了一下,自己手底下有盐帮一大票人马,又是这里的地头蛇,就算那李建成知道侯君集是自己救的,他也不能向袭杀侯君集那样光明正大的对付自己,只能暗中偷偷摸摸搞点小动作。
可是这侯君集却家破人亡,那李建成动起手来自然是不需要有什么顾忌的。本来程咬金也有些心思想要把这侯君集收为己用,可是细细思量了半天,还是放弃了。
以此人不甘人下的性格,自己若是收留了他,恐怕用不了多久,这盐帮帮主的位置就要换人了。这到不是说这侯君集狼心狗肺,不顾救命之恩以怨报德,实在是此人骨子里就有一种想要称王称霸的天性,平常时候也会不自觉的显露出来。
这侯君集既然不能留下,那就只好送走。送走有两个目的地,一个是将他送到偏远地带,越远越好,让李建成的人找不到他,那么这侯君集的性命自然无忧。
而另一个地方就是李世民那小屁孩的身边,不是有个故事叫‘灯下黑’么,把这侯君集送到那李小子身边,想来那李建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要找的人会藏在自己家里吧!退一万步说,就算是那李建成发现了侯君集,他也总不可能为了鸡毛蒜皮那么大的一点小事就和他兄弟要人,闹得兄弟两个内斗吧!
想好了安置侯君集的办法,程咬金就在侯君集能够下地活动的时候,就带着他离开了家乡,向晋阳行去。盐帮朱雀堂传来的消息,说是那李世民正在晋阳城中每日里撩鸡斗狗,玩的不亦乐乎,因此程咬金这才朝着晋阳城一路行来。
进了晋阳城,程咬金朝着盐帮在此地的暗桩行去。他已经有些时日没有来这里了,总得要将情况打探清楚,才好去见那李世民。否则若是昏头昏脑的撞到那李建成的老窝里去,岂不是自寻死路?
第二天一早,将侯君集安顿好,交代给这里的暗桩头领好好看护,程咬金就出了房门,向着集市中的一家酒楼走去。昨天他已经将这里的暗桩送上来的情报好好看了一遍,发现那李世民这段时间一直在一家名为‘高家酒馆’的地方逗留,每日里流连忘返,与一帮同年纪的小鬼饮酒作诗,日子过的好不逍遥快活!
进了‘高家酒馆’,闻着那柜台上传来的阵阵酒香,程咬金不由大讶,想不到这里的美酒居然也是宋家山城里出的,只闻那酒香就知道这酒里兑的水并不是很多,估计最多也就是五比一的比例。这可真是少见了,看不出来这‘高家酒馆’居然也是有些能力的,估计这酒馆的老板和那宋家山城交情不浅,否则哪里能有这么高品质的美酒供应。
接过店小二手中的酒坛,打开盖子,程咬金顾不得倒在碗里,直接就着酒坛就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出门在外,带的那几坛好酒早就喝完了。这一路上倒是路过了好多酒馆,可是程咬金都没有进去喝一口的欲望,只因那些酒馆所谓的美酒比起马尿来也好不了多少,这一路早就把他给憋坏了。
先喝了两坛酒垫了垫肚子,程咬金这才拿起筷子,慢条斯理的边喝边吃。就在他略有几分醉意的时候,只听得楼梯一阵通通乱响,偏头一看,只见几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兴冲冲的跑了上来。
见到他们,酒楼的店小二不敢怠慢,急忙陪着笑脸迎了上去“几位公子,可是照老规矩?”见这些少年点头,那店小二急忙走在前头,来到一间雅座前,掀起了门帘。
程咬金看着从眼前一个一个走过的少年,突然双眼一亮,那和旁边一个少年勾肩搭背,正有说有笑的不正是李世民那小子又是哪个。程咬金急忙耳朵耸动,运气天视地听心法,在一边偷听起来。
只听得那李世民对着旁边的那个少年说道“无忌兄,怎么样,小弟没有说错吧,那‘云轩阁’的姑娘一个一个水灵灵的,尤其是那个叫做‘思君’的,更是妩媚的不得了,瞧瞧那双勾人心魂的大眼睛,让人看上一眼就醉了,那殷红欲滴的小嘴唇儿更是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小弟最喜欢的便是她那白如玉脂的肌肤,摸上去宛若婴儿般娇嫩,当真是人间绝色啊!”
旁边那无忌兄点头应道“世民兄说的不错,那番邦女子的确是与我中土女子大不相同,果然是别有一番滋味,那‘云轩阁’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竟然能网罗到那么多的异域女子,当真是好手段!”
李世民有些郁闷的说道“这个小弟却是不大清楚,反正家兄曾经再三告诫,让我不要在那里惹事生非,否则家法伺候。想来那‘云轩阁’的势力应该是挺大的,否则也不会让家兄如此忌惮!”
了“世民兄说的是,看来今天你拉住小弟,倒是为小弟免去了一场灾祸,此番定要好好感谢感谢世民兄才是!”
“哈哈,无忌兄说的哪里话来,你我相交一场,何必如此客气!”
看着这两人说说笑笑的进了雅座,程咬金只觉得一肚子的苦水从胃里涌了上来,日他个先人板板的,这小王八蛋竟然如此游手好闲,当真是标准的富家公子哥儿。如此的腐化堕落,将来又怎能顶天立地,面南背北,做那天下共主,有德明君。
放下酒碗,在那里愁眉苦脸的想了半天,程咬金只觉得前途渺茫。李世民这小王八蛋如此情况,自己又怎能将他扶上帝位,成就一代明君。可这王八蛋要是做不了那唐太宗,自己岂不是要流离失所,孤独游荡,永世不得返乡?
按理说既然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就不应该出现如此情况才是,难道说自己也要像那《寻秦记》中的那样找个冒牌货来代替这李世民不成,可是没有道理啊!要是李世民是冒牌的,他的父母兄弟可没有死尽死绝,岂有认不出来的道理。除非是将他的兄弟姐妹,父母亲人也尽数都换成假货,可是此事想想都不可能。
在那里左思右想,程咬金愁得都快要把自己的头发给拔光了,才想出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这李世民既然不能弄个假的出来,那就只好在这真人身上下功夫了,昔日项少龙能够把那一文不名的小子变成大秦的帝王,自己就能把这不学无术的家伙*成一代明君,自己没理由会比项少龙那家伙差的。
既然想要*这李世民,眼前最紧要的就是让这小子开始奋发向上,摆脱醉生梦死,混吃等死的状况。只是这奋发向上却需要有个目标才行。
只是需要找个什么样的目标呢?程咬金在那里抓头挠耳,苦思不已。让这小子学自己贩卖私盐,发家致富那是不可能的,这李家乃是四大门阀之一,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哪里会在乎这点小钱。
虽然说现在李家的阀主是他老爹李渊,按照长子继承家产的规矩,这李小子只能分到一星半点家产,可就是那些家产也够这小子一辈子使用了,他哪里还会去做那辛苦低贱的活计,到底应该给他找个什么样的目标来激励他呢?
在那里瞪着酒坛苦苦思索了半天,程咬金忽然想起一件前两年在家乡广为流传的事情来。那件事情是说邻村有个小子,从小被父母溺爱,长大以后就成了村里的二流子,整天不务正业,到处吊儿郎当的撩鸡斗狗,惹事生非。
后来他双亲实在无法管教,眼看那本就微薄的家业就要被这逆子败光,他父母无奈之下只好给他娶了个媳妇,为的便是在老两*着的时候能抱上孙子,免得这不孝子败光家业,打一辈子光棍。
让他父母以及村人想不到的是,这二流子自从结了婚以后,就如同换了个人一般,整天忙里忙外,四处奔波,没两年不仅添了个大胖小子不说,小两口的日子也是越过越红火,把个老两口欢喜得不知道东南西北,逢人就夸自己媳妇这好那好,把个儿子给弄得服服帖帖。
想起了这件事情,程咬金心里就有了些想法出来,老人们常说‘成家立业,成家立业!’既然那成家在立业前面,那肯定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只通过这个二流子的事情,程咬金就明白,想要让一个不务正业的男人改变过来,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给他娶个媳妇。古往今来为了女人败家亡国的很多,可为了媳妇出人头地的也有不少。重病需要下猛药,为了能让这李小子改邪归正,发愤图强,这个方法倒是可以试上一试的。
只是这茫茫人海,大千世界,该给他找谁家的姑娘好呢?也不知道这小子到底喜欢那种类型的,虽然古诗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且刚刚那小子的话语也验证了这句话,那漂亮的女子人人都喜欢,可是让他娶回来做媳妇却又是两说了。
看来自己需要好好打听一下看谁家的姑娘与这小子正好门当户对,天生一对,早些让这小子成婚,这样也好拴住他那一身的野性子,让这李小子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计议已定,程咬金高兴的端起了酒碗,等一会儿回去就让这里的暗桩打听打听,看看这四邻八乡的有没有合适的人家,然后在找个能把死人都给说活的媒婆上门提亲,这事就差不多成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