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深趁乱从张园中逃了出来。
张园的主人乃是西河富商张老省, 为人慷慨好施, 常年开放这处风光雅致的庄园,供文人雅士游玩。恰好这位富商又是胡阳王七弯八拐的外八路亲戚,宗室们就选择了这个庶民所有的名园聚会密谋。
好处是鱼目混珠,不容易引人注意, 坏处嘛,就是真闹起来了不大方便封口。
——本来就是哥几个找个地方密谋坏事, 事前哪里想到自己人会“闹起来”?
谢深自己也带了一帮子心腹侍卫,紫祁王被他杀死之后, 几个与紫祁王关系好的王爷都吵着要杀了谢深复仇, 好歹还有长脑子的出来打圆场:“隔壁就有国子监学子在咏春, 杀起来就是泼天大案!”
宗室内部牵制, 拉拉扯扯犹犹豫豫时, 谢深就带着人仓惶又强硬地跑了。
他来时乘车,去时乘马, 一路打马不停, 直奔显扬门。
他要走,离开京城。顾不上收拾细软财宝, 也顾不上还在千年宫的生母纪嫔。他走得仓皇无比, 走得义无反顾。
曾经他以为自己还有机会, 他以为皇帝会和太后恶斗, 他也以为皇帝会和衣家撕得头破血流。这都是他的机会, 他是孝帝之子, 孝帝驾崩还不到两年, 朝野对他是有同情的,只要谢茂都走错几步,他就有足够多的机会去落井下石!
现在他知道,他错了。
谢茂不让谢范回京调卫戍军,谢茂指望的居然是在京中的衣尚予!
他不止不和衣家交恶,反而这么信任衣家?!谢茂他凭什么信任衣家?他究竟有什么倚仗?谢深不敢再想下去。他之所以敢心存妄想,无非是因为衣家兵权太重,与皇权天然就会发生碰撞,这就是他的机会。
现在谢深明白了,这个机会,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谢茂居然那么相信衣尚予,甚至在京城给衣尚予留下了三千中军!而衣尚予……值得谢茂信任吗?谢深不敢去赌这个答案。
他藏在心中的本能告诉他,逃,立刻逃!
留在京城假装没有参与张园密会,指望谢茂一时大意或者一念慈悲饶他不死?谢深没有那么傻!
他知道自己必须逃出国境,不管是南地还是北地,或者向东出海……
反正不能再继续待在谢朝境内。
谢深一路飞马疾驰,他是先帝皇子,他有特许的腰牌,他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越过城门,然而,当他赶到显扬门时,三十个兵卒守在门口,旗兵手里抱着一杆旧帜,上面绣着一个呆板笨拙的“丁”字。
丁?谢深脑子里疯狂回想,哪路将军姓丁?卫戍军丁演?北军丁佩莘?
骏马奔驰的速度极快,谢深考虑的瞬息间,他已经带着人马冲到了城门前。
“丁将军,我要出城。”他是先帝皇子,哪怕父皇山陵崩了,他也是帝裔贵胄,不可能对守门的将官太客气。客气显得他心虚。他一边说话,身边的侍卫就熟练地掏出他的腰牌,让守门卒查验。
听事司在京城清查刺客已经有一天了,各处都检查得很仔细,城门尤其严格。
守门的士卒上前行了个军礼,说道:“您海涵。咱们将军还在吃饭。”
谢深脸上笑容僵住,顺着门卒的指点望去,在门楼子底下避风处看到一张方桌,长条凳上坐着一个穿着旧棉袄的瘦子。冬日天寒,这个瘦子捧着一碗面吃得热火朝天,脸上汗都出来了。这人穿得陈旧寒酸,连兵服都没套一件,打眼望去,就像是个老农。
然而,他瘦瘦的脸上肌肤白皙,长眉如山,眸似点漆,说不出的白净好看。
——看清他面目的一瞬间,谢深瞳孔微缩。
他是丁禅!
衣尚予的帐前大将,丁禅!
“走!”
谢深当机立断,悍然打马朝着城门冲去。
此时还在白天,城门处设了卡,百姓排起几条长队,正在查验身份、货物,准备进出城。总的来说,出城比进城容易,白天比晚上容易。
甭管容不容易吧,谢深必须冲这道卡。
衣尚予把丁禅都派出来了,冲不出去他就是个死。不如拼命搏一把!
守门士兵抽出腰刀,警告道:“冲卡杀无赦!”
回答他的是谢深自马上飞驰而来的斩首一刀!不过,久居深宫的谢深身手不行,这士兵居然跨马沉腰,暴喝一声,在交汇的瞬间拽住谢深的胳膊,生生将谢深从飞驰的马背上拽了下来!
其余守门卒居然也个个抽出长刀,硬生生将马背上的几个侍卫砍了下来。
“老子在西北砍夔龙骑的时候,小娃娃还在学骑马吧哈哈哈哈。”
“大概是没学过马上砍人的功夫,随便就剁下来了。啧,白瞎几匹好马。”
“老辛,骨头软了啊?这剩半口气留给谁呢?”
临时客串守门卒的几个西北老兵围在一起怪笑,仿佛被他们砍死在地上的侍卫不是人,而是猪羊鸡犬。被嘲笑的老辛则骂骂咧咧地提起长刀,顺手将地上还能喘气的侍卫割喉。
丁禅一直在吃面。他的部下杀完人时,他刚好喝完最后一口猪骨汤。
他慢条斯理地从袖子里取出一块绣着兰花的手帕,擦了擦嘴。
等他用清水漱了口,呼吸了一口微寒带着血腥味的空气,慢慢踱步走到杀人现场时,被拽下马摔断颈项的谢深,刚刚好咽下最后一口气。
血腥味,尸体失禁的屎尿味,还有过路商队骡马排泄的粪便味,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很独特的味道。丁禅深吸一口气,白净削瘦的脸上露出一种很梦幻的表情。
等他睁开眼时,他才遗憾地发现,这里不是可以肆意杀戮的西北前线。
他没有说话,背身负手离去,穿着旧棉袄的背影很单薄,带着一种失落。
死了一个先帝皇子,对他而言,好像没有半点意义,根本比不上他怀念战场的那一点伤感与落寞。
谢深就这么孤独而轻易地死在了显扬门。
杀死他的丁禅,甚至连一句话都不屑给他。没问他是谁,没交代处理后事,就像随手杀了一只鸡,那都是很无所谓的事情。
傍晚,城门下钥。
丁禅骑着马孤独地去了镇国公府,向衣尚予汇报:“杀了一个。”
衣尚予坐在轮椅上,端了一碗热茶给他。
丁禅坐在他身边闷不吭声地将茶喝完,试探着将头往衣尚予膝上靠了靠。衣尚予的手温柔却冰冷地抵在他脸上,淡淡地说:“回去吧。”
丁禅也不生气,状若无事地起身告辞。
才走出去两步,他就听见衣尚予唤他:“佛奴。”
丁禅眼角带笑,正欲转身。
“米康成死了。”衣尚予说。
丁禅不笑了。
衣尚予慢慢地说:“你不要死。”
米康成为什么死了?
因为他和苏普故意截了衣飞金给傅淳的粮,阴死了傅淳。
衣尚予本想保全他,调他回京,单留苏普给衣飞金杀之立威,米康成却误解了衣尚予的保全之意,以为调他回京是因他事机败露,衣尚予要杀他。
所以,米康成反了。
他疯起来直接挥兵攻打襄州行辕,要杀衣飞金取而代之!
结果没什么悬念。衣飞金不是吃素的,衣尚予在西北的威望也不是池素的。
所以,米康成死了,死因是他背叛了衣家。
衣尚予叫丁禅不要死,意思很露骨:你要小心点,不要背叛我。
沉默良久,久到衣尚予都以为丁禅会固执地背身离去时,丁禅突然慢吞吞地转过身,磨蹭着回到衣尚予的轮椅前,跪下抱住他的膝盖不放:“督帅,佛奴现在认错,还来不来得及?”
“……张园的‘衣家使者’是你派去的。”衣尚予原本还不能肯定。
皇庄出现的刺客,对山房熟悉,甚至能来去自如,都可以归结于羽林卫有奸细。
然而,有一件事是怎么都无法解释的。
——谁能拿走衣飞石的弓箭?
像衣飞石这种层级的高手,无论那一路人马想要在他出现的场合里进行刺杀行动,都必须给他足够多的重视。事先拿走衣飞石的弓箭,不是为了栽赃,而是降低他的杀伤力,给刺客自己争取更多的撤离时间。
这证明刺客对衣飞石很熟悉。
不止熟悉衣飞石在弓箭上的造诣,也熟悉衣飞石的动作习惯。
想要拿走衣飞石这种高手的武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高手都有直觉,特别是与自己本能相关的东西,感觉特别敏锐。何况,哪怕衣飞石的弓箭是悬在马背上,他自己下马稍息,这匹马也不会被准许彻底离开他的视线。
但是,因为衣飞石常年在西北军中,这件事又具有了可执行的余地。
军中的一切都是有规矩和程序的,衣飞石不可避免地养成了某些军中的习惯。比如,他在下马之后,会检查马匹革带蹄铁,让马匹原地休息——这期间,他不会太关注马匹,因为他该做的事都做完了,马休息的时候,人也要抓紧时间休息。
这种时候,只有一种人才能不着痕迹地拿走衣飞石的弓箭。那就是西北军老兵。
这是衣飞石在军中养成的习惯。人马都在休息的时候,他没法儿去防备近在咫尺的同袍,密密麻麻都是人,怎么防备?他的身份也不像父兄那么高,不可能离开行伍,自己独自找个清静的地方休息。
这是衣飞石的破绽与弱点。所以,想要拿走衣飞石的弓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知道衣飞石休息时间的长短,第二,他得是西北军的老兵。
必须是西北军的老兵,羽林卫不行,甚至连同样由衣尚予亲训的中军也不行。
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对旁人来说也许不明显,对衣飞石这样反应速度快到不过脑子的高手而言,那真是跳蚤与大象,天差地远。
丁禅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低头看着衣尚予的膝盖,好像全天下只有衣尚予的膝盖最好看。看着看着,他就忍不住用手去摸,先是指尖,衣尚予没拍开他,他就将指腹跟上去,手指印上去,最终手心都贴了上去……
“十多年前就告诉你了。”
衣尚予看着丁禅白净清瘦的脸,“我无龙阳之好。”
丁禅目光变得迷离,口吻却很无所谓:“嗯,佛奴知道。”
“但是,”他仍是低头扶着衣尚予的膝盖,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督帅,不让佛奴杀人,也不让佛奴快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说不得……就要去死了。”
话音刚落,衣尚予霍地掐住他的咽喉,脆弱的颈骨在指尖发出即将断裂的声响。
丁禅被掐得几乎断气,眼中还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气,倔强又无辜地望着衣尚予。他很温顺,没有反抗衣尚予,连眼神里都没有一丁点儿的桀骜与怨恨,只是无所谓。
想起已经死在西北的米康成,衣尚予坚硬的手指终究还是松了一分。
“你若想死很容易。”衣尚予松了手,口风没松。
丁禅伏在地上不住地咳嗽,颈骨虽然没断,声带已经有些损害了,他甚至觉得耳心疼。咳了好一会儿,他才觉得喉间松快了些,抬头看着衣尚予寡淡无奇的脸庞,说:“督帅要么杀了我,要么……上了我。”
衣尚予本来坐在轮椅上装残废,闻言气得一脚踹丁禅肩上,怒骂道:“下贱!”
丁禅飞出门外好几丈,爬起来满嘴是血,居然还是满脸无所谓的样子,说:“恕佛奴无礼。我这就去找死了。”反正私下搞鬼的事都被督帅发现了,破罐子破摔看看能不能弄死皇帝?督帅当皇帝多好啊。
“来人!”衣尚予暴喝一声,立刻就有十多名悍卒冲了出来。
丁禅擦擦嘴角的血渍,顺手将身上的匕首仍在地上,背手不动:“您真是高看我了。您要杀人,佛奴从来只会帮您杀,哪里敢帮着抗?”
见衣尚予脸色冷峻,他干脆慢慢屈膝,直接背手跪下,“命在这里,您杀。”
不杀死丁禅,他就要继续和张园诸人搅和。杀了吗?衣尚予看着那个穿着旧棉袄,满嘴鲜血的清瘦男子。丁禅和原伯英不一样。原伯英一意孤行,衣尚予说服不了他,只能杀了。丁禅……丁禅一直都很听话。
“不杀你。”衣尚予冷冷地说,指使亲卫,“打断一条腿。叫大夫接好。”
丁禅愣了愣,见亲卫真要拿棍子来敲他腿,慌忙后退一步,立即认怂:“督帅,督帅!佛奴知错了!求您手下留情,别打……”
几个亲卫上前捆住他,他身手远不是几个亲卫能对付的,却不敢真的反抗,被亲卫生生抻开腿,脸都白了,不住哀求:“督帅佛奴错了,别打断了……”
衣尚予几时听过这样的告饶?军中法度森严,令行禁止,被他下令责罚的人即刻就会被拖走,再见面时早就行罚结束,根本听不见求饶声。何况,他心冷如铁,也根本不在乎这样的呼喊。
“知道错了?”衣尚予第一次在行罚前改口。
丁禅忙不迭点头:“知道了知道了,再也不敢跟您耍无赖了。”
衣尚予挥挥手,亲卫立刻就退了出去,他重新坐回自己的轮椅上,见丁禅抚着胸低低咳嗽着站起来,冷漠地拆穿:“我踹的是肩,伤不了肺。”
丁禅立马就不咳了,低头不语。
沉默良久之后,衣尚予才说:“今日不行。过些日子你来吧。”
丁禅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强忍着心头雀跃,答应道:“佛奴明白。督帅放心,张园谋事的宗室,有一个算一个,统统跑不了!”
说完了他又小心翼翼地上来,期期艾艾地赔礼,“难得和您耍一次赖……”
“督帅,佛奴的命是您给的。强求至此,实在罪该万死。”他手里握着捡起的匕首,放在衣尚予手心:“您与佛奴试一试,若是觉得腻歪恶心了……杀了佛奴。”
军中男子之间的情|事很寻常,衣尚予见得多了,也不奇怪。他只是没法儿接受自己也和男人在一起。别说试,他现在想起要和丁禅行男女之事,立马就犯恶心。
……不过是舍不得杀罢了。
衣尚予压下心中的不适,挥手示意他走。
衣飞石目前的心情也很复杂。
他一路追着刺客留下的痕迹往南,几乎不得喘息,五天就瘦了整整一圈。
他的轻功已经很好了,刺客的轻功居然也不遑多让,始终让他落后一步,怎么也追不上去。他除了吃喝拉撒的时间都在跑,刺客居然也是一样!
他曾经以为刺客轻功比自己还好,追了两天之后,持续观察刺客留下的痕迹,他发现刺客是真的跟他一样,完全没有睡眠。这是多么警惕的刺客?一击即退,远遁千里。哪怕他们根本不知道背后有个煞神在追赶,还是跑得这么卖力!
短短五天时间,衣飞石就追着两个刺客跑过了六个郡,抵达谢朝南境边城。
这种苛烈恐怖卖命的跑法,若不是想着皇帝的怀抱与温柔,衣飞石都要跑不动了!
进了金雀城,刺客居然不跑了。
衣飞石沿着刺客留下的痕迹,一路追上去,意外地发现,刺客进了城主府。
金雀城是南安郡的戍边小城,当地土著众多,朝廷以当地大族族老为城主,许开府,另派官员进驻治下。也就是朝廷任命当地大族为城主,再派官员来“辅佐”城主,治理当地。
往年朝廷在南边兵力不足,城主一般权力极大,挟制朝廷派官,甚至杀官自命。如今朝廷与浮托国交战,在南边屯兵近十万,边城的“城主”们表面上就老实多了。
现在,刺客进了城主府。
衣飞石心中叹息,区区一个浮托国,比陈朝差得远了,为什么和陈朝一样难打?
——边城的“城主”们,起码要负上五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