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爷爷,能给我讲讲故事吗?最好是你小时候的故事,我最爱听了。”
“好。”
连岩脸上一下子焕发出光彩,仿佛一天的疲惫都一扫而光,缅怀和幸福的神色,让人看了都感觉充实和美好。
这也是为什么叶逊已经听了几百遍,都快将故事背的滚瓜乱熟,可还是一有空,就会央求他讲述的原因。
“我小时候是个流浪孤儿,那年冬天,雪下得很大,一天夜里,我蜷缩在雪地的墙角,感觉自己都快饿死了,突然,一块香喷喷的肉饼递到了我面前……”
这是一个俗套到极致的故事。
一个富家孩童,仅仅用一块肉饼,就换取了另一位贫苦孩童此后五十年忠心不二、无怨无悔的回报。
有时候,叶逊也会追想脑海中关于自己爷爷的记忆,到底是怎样的人格魅力,竟然能使让连岩在六十多年后,经历了这么长远的时光,每每谈起这段往事,都能老泪纵横,涕零满眶。
“……家主成婚了,新娘叫小薰,很漂亮。我们三人是一起长大的,孩童时经常一起捉蝴蝶。家主当时就是家族的武道天才,可是捉蝴蝶,却比不上没修炼过的我。只会瞎抓,而我用网兜很快便能捕捉很多。每次送给小薰,小薰都会高兴的手舞足蹈,而家主则气的上蹿下跳。
说实话,我心里也曾偷偷喜欢过小薰,可小薰是大家族的女儿,我只是个仆童,当时,连这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出现在脑海,都会觉得羞愧。家主倒和小薰门当户地,郎才女貌……”
“又过了十五年,家主才从他的大伯、上一代家主手中继承了家主之位。当时,家主的三弟,也就是如今的叶家三长老,同样是家族中有名的武学奇才,竞争家主失利,自然心中忿恨。这也导致了以后,家主和三长老之间的貌合神离,内斗不休……”
“这十五年中,家主的三位少爷陆续出生。三位少爷中,你的大伯叶榭性格最为持重,你父亲叶轩老二,最调皮精灵,经常扯我的胡子。你三叔叶莫尘性格内敛低调但胸有谋略……”
……
“夫人去世了,病逝。家主在其坟前整整站了三天三夜,滴水未沾。三位少爷当时也还是孩童,都哭得死去活来……”
……
“二少主参加王朝俊杰会武,一路过关斩将,败栖霞城少年怪才黄天霸,夺得栖霞第一,接着又轻松夺得整个青州第一,最后,在王都之内、楚江之畔、圣山脚下,与云集整个大楚王朝的武学俊杰比斗,夺得第三。圣山之巅,开国武圣亲自赐下凤鸣剑作为勉励,封侯爵……”
“二少主被誉为叶家几百年来的第一武学天才,名传大楚王朝。从王都归来的路上,结识了你的母亲……”
……
“大公子出生了,出生的那天,整个栖霞山霞光万道……”
……
“后来,你出生了,额,这次天地没有什么异常,无风无雨,阳光也不算灿烂,很平常。不过我第一次抱起你时,你哇哇大哭,当头淋了我一泡童子尿。哈哈哈……”
说到这里,连岩开怀的笑了起来,仿佛又看到了当年自己被淋得一身童子尿的狼狈情景,白花花的胡子一抖一抖。
不过,当他将目光投向叶逊时,笑声戛然而至。
“呼——呼呼——”叶逊趴在桌子上,睡得香甜。
连岩苦笑着摇了摇头,走上前,费劲的将叶逊抱到了石床上。喘了几口粗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然后扯起床上的一张兽皮毯,给叶逊盖上。白云岫阴寒无比,晚上不盖兽皮毯,极容易伤风。
“爷爷,爹、娘,哥哥,逊儿想你们……”一句轻微的梦呓钻入了连岩的耳中。
此时,熟睡的叶逊眼角,泛起了点点晶莹的泪花。
连岩顿时感觉鼻子一酸,伫立原地良久,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佝偻着背转身离去,步履蹒跚的下了望月崖。
第二天,当太阳照进白云岫,叶逊才从熟睡中醒来,狠狠的伸了个懒腰,睡眼惺忪的走出岩洞。
演练了几遍脑海中的前七式招式,连岩便送来了早膳。一边吃着早膳,叶逊一边想着待会得去死党于胖子那里一趟,将订做好的犀角弓取来,然后去后山打猎,赚些金币。
家族扣除了他的月例,天天花费连岩那靠辛苦劳作得到的报酬,他感觉挺羞愧的。
栖霞山的“枫火林”胜景,闻名遐迩。山脚下的栖霞城自然也因此得益,成为了著名的游览胜地。
每年‘枫火节’,便有大片来自其他郡城,甚至王朝之外的远方之客,慕名前来观赏这一年一度的悦目胜景。游侠、商旅、普通民众等等,各种身份,鱼龙混杂,甚至不乏皇族贵胄,王朝重僚,海外巨贾……
而昨天有武圣在栖霞城上空大战并陨落的消息,如插入翅膀一样,早已传遍整个王朝,更是吸引了大批的城外之人进入栖霞城。此刻,栖霞城的各大主街上,随处可以见到身着劲装、背负兵器的外来武修。
作为于家九代单传的于胖子,从继承了祖上那同样单传了九代的‘于记杂货店’那天开始,就感觉肩上重担仿佛如栖霞山一般大,压得他那三百多斤的五花膘都能流出油来,食不安心寝不安眠。
栖霞城北区的主街道上,于记这家几百年老店也算是独树一帜的……破旧了。
破壁残檐,低矮简陋,和街道周围那些香榭楼阁的店面,形成鲜明的对比。
尽管杂货店门可罗雀,日营业额浅薄的令饭量如牛、大部分收入都消耗在吃上面的于胖子发指,甚至不足它的邻居‘醉香楼’每日入账的万分之一。
尽管该区域的地价早已寸土寸金,只要于胖子愿意将杂货店的地契卖掉,立刻能身家万贯,从此九代子孙不愁吃穿。
尽管于胖子心中也不止升起一万次这样的想法!
尽管这么多尽管,可一想起中年早逝的父亲临终前,那歉然、不甘、希冀、彷如托孤的眼神和老泪纵横的脸庞,于胖子就仿佛心有猛虎,战意滔天的嘶吼:
“一定要将于记发扬光大!”
几年来,于胖子谨记父亲临终前的嘱咐,勤勤恳恳、起早贪黑的经营打点着于记,只是收效甚微。于记仿佛日薄西山的老妪一般,让人无力挽救。
一大早,在飘香酒楼吃掉了于记昨日利润的百分之九十后,于胖子油光焕发、精神抖擞的回到了阴暗潮湿的店铺,开始将店铺里一件一件杂货往外搬。
他昨夜想了一宿,觉得逊哥的话很有道理,于记不能束手待毙。如今要做的,就是‘打开破门,对外……’靠,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对,‘推销’。
一番折腾,于胖子发现自己店铺中的东西还真不少。很多东西他以前都没见到过。他甚至还在墙角老鼠洞里掏出了两枚一百年前就已经不再流通的‘庄王金币’,这让他欢欣鼓舞。庄王是当代大楚皇帝的曾祖父,虽说庄王金币早已不在市场流通,总还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分量是当代金币的几倍。
这个月的伙食不用愁了。于胖子堆满脂肪的眼睑乐得都快要挤成一道缝。可怜他从老爹手中接过于记以来,没有一天不为伙食费发愁的。
杂货店守着北区主街道,南来北往人流如织,于胖子将几面木质货架摆放在门前、不断从店铺中搬出杂货放置其上的举动,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很快便有人凑了过来。可惜不是客人,而是附近一家珠宝店的老板,叫周黄崇,人送外号周扒皮。年约六旬,须发皆白,小眼睛里满是精明之光。
“于老弟,是不是打算搬出去了?也的确,这破店如今连客人都没有,你好歹也是内劲七段的武学天才,将来铁定雄霸一方,开这破店有啥意思……”
于胖子正哼着小曲,心里展望着杂货店以后做大做强的愿景,甚至幻想着将于记开成逊哥口中的那什么连锁店,遍布整片大陆。此刻周黄崇这话无疑如一盆冷水,差点将他浇成个阳痿。
于胖子一脸悲愤的转过头,满脸寒霜:“周扒皮,你,我……有这么老吗?”
于胖子虽然看起来五大三粗,体格壮硕,其实真实的年龄才十六,货真价实的二八花季少年,竟然被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称作老弟,悲壮啊。
周黄崇呵呵一笑,毫不尴尬,继续道:“你这破店若要转让,可一定要通知老哥啊,老哥一定出高价!八万金币,怎么样?”
还没完了是吧?这样打击一位有为少年奋发向上的心。
于胖子大怒:“转让,转让你仙人板板……”
“不转让就罢了,何必出言不逊。”周黄冲嘴里不满的嘀咕着,灰溜溜的离去。
要是其他平民敢如此和他说话,家财万贯、平日跋扈的周黄冲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可对于胖子,他却不敢。
于胖子虽然穷,但却是栖霞城鼎鼎大名的武修天才。
年仅十六岁,便修炼出七层内劲,将来武修成就无可限量,甚至迈入先天之境,都不无可能。
栖霞城各大望族都派过人想招他为入幕之宾,可他不知哪根筋不对,统统拒绝。平日也不勤于修炼,一心一意的扑在经营杂货店上。
之后又有几家店面的掌柜前来询问相同问题,都碰了一鼻子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