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蝎座-宇宙最深的黑暗】
---序---
天蝎座的他,蛰伏在宇宙间黑暗最深处,眸子里散发着幽蓝的光芒,一旦靠近,便过早的沦陷,却加速了成熟的速度,最终成为今生最惊艳的风景。
天蝎座的她,澄净幽美犹如一泓秋水,但他知道她有多么深邃,犹如宇宙深处的黑洞,看似空无一物,却能将男人的世界彻底吞噬。
而一旦走出着最深的黑暗,便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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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很多年以后,玫媚还会记起陪她渡过初夜的男子秦昭。
他永远穿着黑色衬衣,狭长的眸子格外深邃,他的表情一贯冷淡平静,而不经意的凝视,就会让她脸孔红透,荷尔蒙飙升。
他们初识的时候,在深秋的冷雨天。
玫媚穿着粉色的**小洋装,却羞涩的藏在藏青校服下面。
她第一次被他领进光线暗黑的咖啡馆,里面播放着格外舒缓的粤语歌,让玫媚觉得有点新奇。
秦昭大她七岁,那一刻她却觉得他和自己没有什么不一样,都喜欢不好辨认歌词的歌,比如韩语,比如粤语,听歌的时候仿佛两人分享一个默契的谜语。
秦昭在她耳边给她说这是他最喜欢的歌,并给她解释这首歌的歌词意思——情到深处的不可承受。
玫媚嘴上说不喜欢歌里唱的分离,就算被他曲解成深情也是不喜欢,身体却被这旖旎气氛感动,自然而然的靠进了他的臂弯,抬头碰到他的目光,竟不再冷漠而充满宠溺,顿时双颊羞红。
他亲手递给她一杯滚烫姜茶,低声责备她裸露在深秋冷雨中的小腿脚踝,“多让人心疼啊。”
他穿的也很单薄,却脱下黑色的衬衣盖在她的膝头。玫媚觉得在那一刻自己的少女心被他彻底攻陷。
他和她一样都是低调深情的天蝎座,恋爱谈的疯狂极致表面却不动声色。
比如秦昭开车赶了三十公里的路,只是将玫媚从偏僻的大学城带到更加偏僻的山脚下看白茫茫冬雪。
比如玫媚为了看秦昭过分英俊的面容轮廓,花费整整一天的时间坐在他办公桌旁的位置上温书,秦昭冷静的称她是他的私人翻译,心底却因为她甜美的笑容和她亦步亦趋的跟随,内心甜到炸裂。
即使是在刚刚吵完架的餐桌上,他依然把她最爱吃的菜摆在她最近的右手边。
他那双习惯高冷的锋利星眸,每次遇到她就变得格外柔软。每次带她出去,都选最清幽也很昂贵的场所。
帅大叔和萌软妹的组合,走到哪里都特别的博眼球,玫媚把他的冷淡低调学的炉火纯青。但她知道,夜里他关起门会有多疯狂,一不做二不闹直接抱她上床做出重金属摇滚乐的节奏。让玫媚觉得她的世界一如身体被他填的过分饱满,简直就要溢出来了。
学院号召学子创业,玫媚跟风,翻着秦昭的范本写起来企划书,秦昭对着她做的PPT,一个字一个字的斟酌改到了深夜。然后像模像样的召集了一票投资人,固执的要求玫媚现场对项目概念设计进行讲解演说。
玫媚按着他的意见,涂了深色口红,脚踩穿三寸高跟鞋,演讲间隙无意识的瞥见玻璃门上的倒影,竟吓了一跳,——自己竟然可以如此惊艳,自己清甜的眉目也能发出如秦昭般锋利如刃的光芒。
但秦昭将企划书改的面目全非,玫媚特别介意。觉得自己的想法被最爱的人否定,有种切肤之痛。
因此创业项目虽然拿了校方好几个奖,最后却被玫媚草草了之,让秦昭心灰意冷。之后的日子,他越发的对她冷淡且缺乏耐心。
而对玫媚来说,秦昭的温情是她世界的全部。
拐角里捡来的流浪猫,玫媚要他亲手抱抱。一味甜美的羹,玫媚要亲手煮给他喝;求职遇到的烦心事,统统都要讲给他听。
秦昭的眸子恢复了原先的冰冷,他吐槽她犯了这样那样的职场忌讳,对她端上的料理恶评如潮,她只是抱怨他两句,他就暴躁到要赶走她心爱的喵。
外人看来赏心悦目的情侣璧人,经过时间的摩擦,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有彼此有多么不适合。
玫媚临近毕业,尽管身边的情人是远离校园的秦昭,却也没有逃脱毕业分手的魔咒。
在她茫然彷徨的日子,秦昭凌厉的眸子,冰冷的让她无法忍受。
玫媚也是骄傲的女子,面对他温情欠奉的习惯高冷,她选择离去。
分手也是一个冷雨秋夜,秦昭将亲手泡的姜茶递给她一言不发,他身上还是那身黑色的禁欲系衣装,衬的他眸子格外冰冷,那种侵入骨髓的冷眼,无论玫媚饮下多少杯滚烫的姜茶,也祛不尽心底的风寒。
玫媚红着眼睛冲出了秦昭的公寓,他追了出去,却没有挽留。
秦昭开车不过是送她离开,他沉默的好像湮灭的神袛,一路不停给抽泣的玫媚递着纸巾。
那个时候秦昭竟然还留意到她没有带走任何一件件他赠送的衣装和珠宝,唯一穿走他初次见面时,他亲手为她披上的黑衣。
发现这一点后的秦昭,咬肌明显的鼓起,眉头不知不觉间拧成一抹怨毒。
他的沉默让玫媚第一次对他感到害怕,——既然一定要送我离开,为什么当初要给我宠爱。
她固执的不接他递来的纸巾,一串串泪水淌到她贴身的黑色意大利衬衣领子里,湿了一大片。
玫媚离去时恨恨的摔他的车门,抢走他来不及递出的行李,用哭红的眼睛同他分道扬镳。
她独自撑着泪眼坐了一整夜,直到天色微明的凌晨,他通过电台給她点了一首老掉牙的粤语歌,提醒这天是她1岁生日。玫媚刚刚干涸的眼睛再次被泪花充盈。
因为他,她特地记住了发音平仄分明的粤语歌词,尖锐的如他告别的目光,在她的心口刺出血来,她终于懂得接受他的一切,他的宠爱、他的固执、还有他造成的眼泪,也许需要经历很多很多年、很多很多事、这些眼泪方能止得住。
玫媚开始学会喝酒,不是他教她用优雅的方式喝红酒,而是一口气饮下一整杯的冰啤酒。
“谁年青不遇上几个渣男啊,你这么漂亮痴情,他却不懂珍惜,就当不小心踩到牛屎好了,别踩了牛屎还要把牛屎当鞋穿。彻底的忘了他吧!”
玫媚干了数杯酒依然清醒,她反驳闺蜜的安慰,冷冷的说:“感情的事向来是你情我愿,他不是渣男,他和我在一起时时真心爱过我的,可惜,我道行不够,没有他那般沉稳冷酷的心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