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生若只如初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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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一晃又是两年,算起来,我莫名来到这里已有七年。

和师傅住在一起四年,她是我来到这以后,与我相处最久的人,我俨然已经将她当作母亲般看待。我和师傅几乎无话不谈,只是我一直觉得师傅心里似乎埋藏着什么秘密。她总是充满微笑的脸上不经意间总会划过一丝忧伤,但她一直未对我提起,而我也没有问,毕竟谁都有不愿为人知道的秘密。

日升日落,当我已经习惯每天见到师傅的时候,她却让我出谷。

“为什么?”我当时的表情惊讶极了,完全出乎意料。

“我要你为为师办件事。”四年了,她依旧是笑嘻嘻的,穿着艳丽,面容也没什么改变。我不解:“什么事?”

“我要你去岚都,帮我找一个人来。”说话间,只见师傅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块翠绿色的玉佩。这玉佩色泽均匀,雕工精细,光泽也很是华润,一看就是块上好的玉,可惜这好好一块玉佩竟只有一半。我皱了皱眉头,“怎么只有半块?”

“还有那半块在我要你找的那个人手上。”师傅定了定,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忽然有些沉重,仿佛是考虑了好久才说出来的。

我顿时恍然大悟,还有半块玉佩的主人八成就是师傅的梦中情人了!思维在脑子里飞快的旋转,那些感人至深的武侠故事全翻了出来,二十年后玉佩认亲的老土桥段竟然在师傅身上活生生的再现了,果然够狗血!正想着,脑袋被狠狠的打了下,“死丫头,想什么呢?”抬头就迎上了师傅那足以杀人的目光,只好低下头装无辜。

“师傅……”我轻声唤了句,见她好像没生我气,又笑呵呵的迎上,“你的情……故人,长什么样?”

“都二十年了,我也不知道他如今怎样了……”

宾果!果然狗血!

“那人……是男的吧?”我偷笑道,挤眉弄眼的问了句,差点逼得师傅用上了百毒散。“还有一件事,你也得帮为师办了。”说话间,师傅又换上了一副不正经的样子,我心头一惊,警惕道,“还有什么事?”

“小锦年纪也不小了吧?”师傅没回答我,却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一种极度不祥的预感笼罩我心头。“此次出去,顺便给自己找个相公吧……”

“师傅你说什么呢……”我装出一脸的害羞。

说实话,我不舍的离开师傅,但是从师父的表情看,那个男人对她似乎十分重要,师傅视我如己出,她要我办的事,我当然义不容辞。

于是,我当下决定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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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牵着小黄站在东去的官道上,偶有车队驶过,扬起的沙尘遮蔽了前行的道路。我回头向蝶谷的方向望了眼,没想到一次小小的失眠竟然让我和这个古怪的女子结下了四年的朝夕相处,如今我要离去,心中竟有些隐隐的不舍。

临走的时候,师傅让我挑了好些药,他说我功夫太差,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挡不住就全把人放到了先。我暗暗发笑,眯着眼告诉师傅,我身上放的迷药足足能迷晕一支军队了。后来师傅又给了我一瓶奇怪的药水,她让我滴在眼睛里,那酒瞳竟染成了黑色。师傅说,这药水一次只能支撑三天,但药量足够我用上三年的了,让我好好保存,千万不要给人看见了左眼。我会意地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师傅是知道我的身世的,可她却从不肯告诉我。

我握了握手中的玉佩,师傅叫我找人,可这么大一个都城,就凭这一块小小的玉佩又该如何寻找呢?此时我终于深刻体会到“大海捞针”这个成语的艰难程度了,牵着小黄的缰绳紧了紧,一手将玉佩塞回怀里。

“小黄,我们走吧!给你去找个老婆!”我笑呵呵的摸了摸小黄的头,他仿佛听懂了似的一脸的向往。

一人,一马,走在这满满的黄沙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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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兄台,介意拼个座吗?”我抬头,一张清秀的脸朝我友善地笑了笑。我从飞扬的思绪中回来,原来客栈里来了个戏班子,位子不够坐,便有人上来搭话。

“请坐。”我礼貌的回笑了一下,没想到却见那人呆了呆,转而又恢复了刚才的笑脸,不客气的坐下了。

一会便又上来了两个人,与那人打了个招呼也纷纷坐下了。

“兄台可是去岚都啊?”清秀的青年忽然同我说起话来。

说实话我并不擅长和陌生人说话,原本是不在意的,可他忽然问我话了,我便留神观察了一下。只见这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面容清秀带着些稚气,我注意到他的手指骨节突出,指端有茧,不知为何我想到了握剑的手。

他见我不答话却打量着他,忽然有些尴尬起来,“在下魏齐,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笑道:“小弟姓沈,单名一个云字。正是要去岚都。”

“兄台去岚都可是赶考啊?”我一副书生打扮,加之今年东岚科举,我想这魏齐定是以为我是个赶考的文人。我笑答到:“小弟去岚都并非赶考,是去岚都找失散的舅舅。”

“哦?不知沈兄可有舅舅的住址?”

见我笑着摇了摇头,他又道,“岚都之大,要找个人的确是大海捞针啊。”

“魏兄说的没错,所以在下这次也没有抱着定能找到的心态,若找不到全当游玩也是不错。”

“呵呵……”话匣子打开了,我们遍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在这个无聊的旅途上,有个说话的伴也算是件好事。

在断断续续的闲聊中,我知道了他们是赶往岚都的戏班,岚都七王爷大寿需要庆祝,所以他们一定要赶在五月初五前到达岚都。算算日子离五月初五不到十天,路程还是有些紧迫的。“恐怕,就算赶到了王爷府,这戏也不一定唱得成……”刚才一起坐下的少女叹了口气,忽然冒出这样一句。

“那是为何呢?”我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好像叫香妍,十五六岁,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很是可爱。他见我毫不避讳地打量她,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男装打扮,忙不迭收回的目光。

“戏班里的红姑娘病了,怕是登不了台了。”始终未发话的另一个男子忽然冒出一句,见他三十几岁,不善言语,但声音到是挺稳重。

说到这里,几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担忧的神色,的确,王爷的寿辰要是耽误了,他们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不知这位姑娘得的什么病?在下略懂医术,也许可以帮点小忙。”我其实也是闲着无聊,若能帮的了,结交点朋友总是好的。

经我这么一说,叫香妍最为激动,一下凑过来,“你会看病?那你一定要去看看红姐姐啊,她都病了好几天了,全身无力,连饭都吃不下……”说着竟有些哽咽。

“沈兄若会医术那真是太好了,这一路上风吹日晒,又少有大夫,红姑娘这病也的确是拖了很久了。”魏齐的言语中带着些兴奋。

只有那个三十几岁的男子没有声响,估计是看我年纪轻轻,怕是我治坏了他们家姑娘。我笑道:“各位安心,我且去看看,治不治得好还要看过病人才能下定论。”那男子听我这么一说,也点了点头。

于是,魏齐他们带着我去找了戏班的当家,那当家五十几岁,身材微微发福,头上已有了些银丝,说话的时候能听出些精明的感觉来。一听我说会治病,甚是高兴,眼睛挤在一块儿,笑呵呵的带着我去见那位红姑娘。

我跟着他们,上了客栈的楼梯,在一间房前停了下来。

“这就是红姑娘的房间。”说完香妍先开了门,屋子传来淡淡的胭脂香气,还参杂了些药味,我闻了闻发现是治伤寒的药。

那女子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却看得出是个很美的女子。我寒暄了阵便把起脉来。这姑娘不过是水土不服导致的身体虚弱,可戏班里的人硬是当伤寒给治了,身子当然越来越差。

我转过身,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又开了个药方交给当家的,嘱咐了些注意的方面。当家的大喜,“原来是这么回事,要不是先生,恐怕我们整个戏班都要遭到责罚啊!”他将药方交给魏齐,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忙说:“听闻先生也是去岚都,不知先生可否与我们同行,小红的病还得劳烦先生。”他说的很是礼貌,不过我很清楚,这精明人不过是怕半路再出什么碴子罢了。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反正我的盘缠也不多,跟着他们白吃白喝也好。叫香妍的小丫头很是高兴,大大的眼睛笑得弯弯的。

于是,我加入了这个戏班,往岚都的方向进发。寂寞的路途终于有了些生气。

事实证明,我那四年的蝶谷不是白待的,不到两日,我平生第一个病人变已经能扯开嗓子唱戏了。要是他们知道我这还是第一次给人看病,不知道会有什么表情呢?那女子很感谢我,硬是要当面道谢,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一如常人了。

我细细打量着,确是个很好看的女子,二十岁上下,虽是个戏子言行却颇为温柔得体。“金红谢过沈大夫。”她给我行了个礼,抬头望着我,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异样,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这眼神差点让我怀疑师傅的眼药水失效了,还好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很快便是要各奔东西的,我也便不那么在意了。

我凭借着“神奇”的医术,在这个戏班子里树立起了小小的威信。就连原先那个三十几岁的男子也不那么排斥我了,对了,他叫魏涯,是魏齐的哥哥。我的眼神并不是很好,但我确信这个魏涯是练过功夫的,只是练过功夫的人并不少见,再加上他是戏班的人,我也没放在心上。

一路上,魏齐和小丫头香妍与我的关系最好,我很乐意给他们讲些不着边的东西,先是讲一些草药的用途,后来又讲到了食物,最后连安徒生童话都给讲上了。很显然,他们完全没有听过这么神奇的东西,特别是小丫头眼睛瞪得大大的,相当入神。再后来一堆人闲来无事,就围在我身旁听说书,连不太见人的红姑娘都很有兴趣。

终于我们在五月初五前顺利的赶到了岚都,分别前魏齐拿了个碗,硬是要跟我歃血为盟,吓得我脸上苍白,硬着头皮从手指里挤了两滴血出来。我这辈子第一次跟人结拜,很是神奇,原来电视里说的也不全是假的。

还有香妍这个小丫头,红着脸塞给我一个香囊,绣工粗糙定是她初学的,香囊上两只鸳鸯怎么看都像鸭子,我强颜欢笑,虚伪地对她说:“这鸳鸯绣得可真好。”小丫头红着脸跑开了。

结果后来魏齐告诉我,那是兰花-_-|||

总之我还是非常之顺利的来到了岚都,这城市比我见过的丰城更繁华,小贩大声的叫卖着,人群来来往往。一群群白衣的青年在酒楼上吟诗作对,就连青楼里的姑娘都穿金戴银,很是富贵。

我找了个客栈住下,这客栈叫“悦来”,是魏涯介绍给我的。等我到了那里,才发现这里竟然是全岚都最贵豪华的客栈,本想找个借口就离开,结果那钱老板听说我是魏涯的朋友,硬是叫我住下还不要我房钱。中国博大的人脉网络在此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看来要找人,我最好还是多结识些人。

然而在岚都混了几日,我才沮丧的发现师傅给我的任务远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得多。

师傅给我的信息是,那人叫顾策,四十几岁,手上持有另一半的玉佩。可是当我四下打听岚都有没有一个叫顾策的人时,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不知道!”这让我很挫败。如果那人已经死了,或者改了名字,又或者搬到别的地方去了,那我岂不是永远都别想回去复命了?

我叹了口气,甩了甩脑袋,还是明天再说吧。被子一蒙,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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