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正是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阳光灿烂,气温宜人。
听说大唐国主李渊送给皇帝李思一匹宝马,名曰:拳毛(gua第一声)。
这个时代没有不爱马的人,何况宝马也不是烂大街的东西,所以大家都想着进宫去看看这稀罕物。
李孝诚和李存孝两人更是跃跃欲试,吃过午饭等不及的就直奔皇宫,李孝诚甚至想着怎么才能把这匹宝马“骗”到手。
进入皇宫后先到养心殿向李思请安问好,想着也去给皇祖母请个安,却被李思拦下了,看来这位慈祥的老太太身体是越发的不好了。
李孝诚还是沉得住气的,但是李存孝的眼睛却滴溜溜的转个不停
李思一见就知道这俩小子是为何而来,因为他俩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就连被李思评价说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李靖,都早早进宫想先来个一睹为快,可见宝马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具有吸引力。
李思也没让两人多等,吩咐太监去马厩牵来拳毛,让他俩看个够,试骑也无妨。
李孝诚还好,只是觉得这马很是神骏,黄皮黑嘴,身布连环旋毛,通体没有一根杂毛,但是他想的却是如果通体一个颜色就更好了,现在这个样子看着总是感觉不那么完美。
这就是一个臭丝的矫情了,想要好的,还得漂亮的,估计也就赤兔那种浑身“骚红如血”的宝马才能入他的法眼。
李存孝却是简单的多,只要是好马他就喜欢,他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
二话不说,李存孝翻身上马就在养心殿前广场上跑起马来。
说实话,这是很不合规矩的,甚至杀头都不为过,但是李存孝才十一岁的年纪,自然也就没有人与他计较了,何况这还是皇帝李思默许的。
李存孝坐上马背就不想再下来,后来还是李孝诚把他给硬拉了下来,他才算是没再继续“耍驴”。
不管李存孝怎么求要,李思也就是笑笑,并没有多说什么,更没有要赠马于他的意思。
没办法,僧多粥少,他李存孝又不是独苗,比他更优秀的李靖不是也只能干看着吗。
李孝诚却是没有试骑拳毛,这倒是让李思有些感到意外。
可是在晚饭时他才知道,这小子所谋甚大,只试乘根本就满足不了他,他是想要把拳毛牵回家慢慢骑。
李孝诚也知道李思的难处,所以他并没有想要空手套白狼的意思,而是说愿意拿东西跟李思换。
李思虽然好奇,但还是给他打了个预防针,说道:“若只是吃食我是不跟你换的。”
李孝诚说一定是利国利民的好东西,但是需要时间准备,并要求李思答应到时不许赖账,两人最后甚至来个“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呵呵,李孝诚没敢跟老头玩儿击掌发誓那一套,那不符合一个十二岁男孩的行为准则。
其实在看到拳毛的时候李孝诚就在心里算计着,到底用什么东西才能把匹宝马换到手,于是就有了上面发生的那一幕。
回到王府自己院子的时候已经天黑,想着也不差这一天,李孝诚也就没急着马上付诸行动,至于李存孝会不会急得睡不着觉,他就不管了,反正一晚上睡不好也困不死。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李孝诚特意让人去取一块已经加工好了的羊皮,然后让晴雯把羊皮用针线缝制成一个大口袋形状,口袋上穿一根皮筋儿,就当作拉锁的用途了,至于到时其他人有没有什么改进他就不管了,他只是提供一个概念而已。
做好口袋以后再让晴雯在口袋一面上用结实些的粗布条缝上两条背带,这也就算是简易版的双肩书包了。
这个时代人们大多是用单肩包,或者是背箩筐,这种双肩书包一经出现,会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带来不小的改变,李孝诚还可以让人略做改动,充当行军包来使用。
一切做好以后李孝诚并没有及时进宫,而是想着等几天再去,到时候就可以说什么自己“绞尽脑汁,废寝忘食”,这样更能赚点同情分,成功率也会大一点。
直到五日后李孝诚才带着他的研发成果入宫见驾。
当李孝诚拿出来书包以后大家只是觉得一般而已,因为单从外形上来看的话,这种书包并不是很美观。
李孝诚解释道:“这个东西叫做行军包,由于是孙儿刚刚发明的,所以照顾不到美观的问题,但是很实用。”
说完还让人去取石头,放入行军包中,然后让李思亲自背起试试。
御前太监总管赵博可吓坏了,因为行军包里足足装了重达四十斤左右的石头。
如果一般年轻人倒是没什么。但是李思可已经七十多岁的老人,出了事情他们可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打个比方说,这要是把李思给累个好歹,或者出什么意外,李孝诚估计最多也就是挨顿罚而已,不至于怎么样,毕竟这行军包是个好东西,太子李文说不准还会谢谢李孝诚“帮”自己早上位呢,当然了,就算是真要谢谢李孝诚,这种事也是不能说出口的。
但是几个太监是一定要背锅的,你们什么意思?我老子已经七十多岁的年纪了,你们竟然还让他去背那么重的东西是什么居心?
所以赵博一想到这些之后,他连忙就要上前阻止李思,赵博笑呵呵的说道:“陛下,还是让老奴来吧,您如果伤了自己个儿,老奴可就要罪该万死了。”
李思看着赵博笑着说道:“你是想说朕老了,年纪大了,屈屈四十斤的东西都背不动了是吧?”
赵博闻声连忙跪下连连磕头说道:“回禀陛下,老奴没这个意思,老奴只是觉得陛下您是万金之躯,这等小事自是应该让老奴来代劳的。”
李思没理他,让人帮忙把双肩包背在身上,然后在大殿里来回走着,走了一小会儿,虽然喘着气,但是却也真的觉得这行军包是个好东西,起码年轻士兵背着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他在大殿里走着,太监们则是围在他的身边亦步亦趋的跟着,一步也不敢离开。
又走了一会儿才让人帮忙把四十斤重的书包取下,只说了一句话:“孝诚,拳毛是你的了,一会儿让赵博亲自带你去领走。”
李孝诚闻言自是高兴的对着李思跪地,磕头,谢恩。
领完宝马后,李孝诚亲自骑着拳毛直奔王府里自己院子里的校场,体态雄俊,奔跑如风的拳毛一入校场立刻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可是如何分配这匹宝马却让李孝诚有些犯难,主要是在于这匹马赠不赠送与岳飞这个问题上犯了难。
上次送兵器的时候由于岳飞有家传的沥泉枪,所以神兵也就没有他的份,李孝诚答应他等有好马一定第一个紧着岳飞,可是这马毕竟是皇帝送给自己的,如果自己转手就送给岳飞,总是不好的。
好在岳飞很明事理,并没有要,说如果下次再有,自己一定当仁不让。
李孝诚暗赞他果然懂事。
随既把拳毛送给了李存孝,都是自己的孙子,谁骑都一样,李思也不可能计较这个,但是外人可就不好说了。
李存孝没有推辞,他了解自己的哥哥,他也早已下定决心,永生跟随在自己的哥哥左右,至死不渝。
至于宇文成都几人羡慕是羡慕,但是却不会嫉妒,他们相信李孝诚,他们早晚也会有属于自己的神驹的。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李孝诚现在在他们心中有这个“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