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这么做!”身体因为过于愤怒而颤抖,声音在颤抖,甚至思想都颤抖起来:“他们只是无辜的路人,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而且就算听到了又能怎么样?…这种事情只有你我,和像赵子白一样的那些人会相信的!”
黑色的电梯此时成为了红色,头顶上不断滴露液体,我能轻易闻见浑身上下散发的血腥味道。
瑞格是冷漠的,如同冬天的初雪…因为初雪是最好不留情的,它告诉你万物休眠,万物该死。后续的雪都是缅怀的埋葬,或者欢呼雀跃,唯有它,这般无情。
“他们有耳朵。”瑞格摆弄着手中的匕首,手指不停地轻抚刀身,语气中的杀意仍不退散:“这就是他们的罪孽。”
他看向我:“你读过很多书,对吧…还记不记得那句话?肮脏房子的屋顶破了一个洞,一束光打了进来,将肮脏照的是那样明亮。于是光,也有了罪。”
“你这是强词夺理!”我怒吼着动用能力,变出了一把短刀握于右手中,利刃朝向他。
瑞格咧开罪笑了,笑的很开心,让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男主角。电影的名字叫做《阳光灿烂的日子》,电影的主角他在最开始片段里,每次笑的都很灿烂。
是的,瑞格笑的也如此,灿烂的如同那个年代的正午阳光,不含一点杂质。
他逐渐的,笑出了声音,那声音最开始是那样的稚嫩,好似一个正准备去上学和同学玩闹的小孩子,然后声音变了,变得难听极了,如同小孩子长大了变声了,开始看到并知道了黑暗和罪恶是什么了。
再然后,声音又变了,变得无奈和乏力,像是刚迈入社会的年轻人…在短短的几秒后,声音又又变了,有点中年人的味道,五味杂陈的。最后,他笑着咳嗽起来,那感觉与老年人无二样,直至没音了。
“哈~~~呼~~~”
瑞格突然来了一个大喘气,那吸进了大量空气时所从喉咙发出的嘶鸣声,可以说成是死人回了魂一般。
“是否是强词夺理,还是本就没有道理,亦或是这也是道理…种种说法,忽左的,忽右的,你比我还清楚。”瑞格冷冷的说道。
我有些呆愣愣的站在原地,可是举着短刀的手,却是从未放下的。
电梯‘吱嘎吱嘎’的向下慢慢走着,在电梯门开前,我们两个人就这样相互对视着,不说一句话。
在十几秒后我听到了身后传来法国警察的警告声,但是看不见的是瑞格行进的速度。能清楚感觉到的是有温热的液体泼洒至背后,不知道的是为什么瑞格又进行了一场屠杀。
我转过身去,发现还好,他没有杀人,只是将那个刚才喊叫声最凶的警察的手砍了下来…两只手…
第二次走出被黑栏杆包围住的小房间,钻进丝喀的豪华轿车里,脑子是混乱的…我完全理解不了瑞格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所以从被带进警局直至上车,我都也因此思考着。
正常来说,一个杀人犯杀人的动机,莫过于两点,无利益的杀人,和有利益的杀人。
一般情况,近乎整个世界的杀人犯,无论男女,成年与否,他们都是有利益的杀人,意思就是,杀人的结果和过程会为他们带来多种或者单种的利益。
比如所熟知的,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他就是典型的有利益的杀人,这种利益指的是满足他心理上的杀人。这本该算是单利益,可由于后续的延伸,就变成了多利益。
而无利益杀人,很少,极少,少得可怜…所以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件能针对此的案例,那就是至今还没被抓获,甚至警方没有取得任何线索,被拍成电影的《杀人回忆》
偏僻的犯案地点,不牵扯任何俗世上的利益…心理上的,还暂时未知。
可我能向你们保证的是!瑞格,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气势流露出不可一世的傲气的男人,他在杀人时,绝对没有任何俗世上的利益牵扯冲突,如同《老无所依》的那个主角,不过瑞格更加冷漠,更加冰冷。
他看起来,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甚至说,他连杀人这个概念都没有就杀了。
……
“你看起来,脸色非常的不好。”丝喀柔声说道:“怎么了?太多血浆让你觉得反胃了吗?这不像你啊。”
我提不精神,但更多的是我知道怎么回答她,就连我最擅长的叹气的叹不出来了,只能一探身,从冰柜里拿出一大瓶红酒,暴力的砸碎瓶颈,一仰头猛猛的灌了一大口,这一大口,都快将这一瓶喝光了。
“你和瑞格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丝喀又问道。
我还是没有回答她。
丝喀这时有些随便的递来一个扁扁的档案袋,随即说道:“瑞格去过写字楼…这个是他要给你的。”
我抬了一眼眼皮,瞟了一眼,但还是无奈的喝光酒后,将其拽了过来,有些气愤的拆开拿出了一张泛黄的纸张。我都不需要看内容,就知道这是洛夫克拉夫特的初稿。
丝喀这时又说了起来:“怎么不翻开看看,万一是假的呢?还是说…你觉得自己输了,却又不敢承认?”
我微张了张嘴,但最后只是咽了一口口水,扔掉酒瓶,抬起右手揉了揉鼻子,终于是叹出了一口气。可即便如此,我依旧没有翻开初稿,反而又从档案袋里,拿出一张白纸和一个笔记本。
然就在这时,车停了,我无言的下了车,无言的别离,无言的推开书店的门,无言的走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无言的坐到书桌前,扔掉了档案袋,翻开了白纸。
白纸上如是写着:
诚实,是一个好美德,但可笑的是,它是善变的。会从我的嘴里变成谎言。沃梅特见,崔先生。
我看着最后的‘崔先生’心情五味杂陈,突然想喝点什么…也这才发现右手边,有一杯咖啡。
可那手抬起来的瞬间就又放下了,嘴里不知道为什么喃喃的说出了一个小女孩的名字。
随即这散出去的注意力,就被强制的拉了回来。
撕掉白纸,将笔记本摆在我眼下。
笔记本上的表皮上贴着一张白纸条,上面写着:瑞格丶科,日记。
翻阅,继续。
第一页:
父母、亲戚、书籍和人们,总是说‘记事起’这奇怪的词语,仿佛记忆就必须有个开头似的。我想了想,也对。因为我有时回忆时,总是不知一段记忆的开头是怎么样的,更不知道为什么它们的结尾有时相同。
所以我买了个本子,来当我的记忆。
第二页:
父亲今天非常的暴躁,好像是他喜欢的球队打输了,他输了钱。
他总是这样大吵大闹的,比我更值得使用小孩这个头衔,不听劝任由自己耍着脾气,自私极了。
我也喜欢看球,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好多人把球投进篮筐里,或者抱着个球疯跑就能很开心,但我就是喜欢看。
第三页:
姐姐今天带了个年轻男人回家,我不认识他,但是姐姐看起来很开心,可她说谎,说我是她的侄子……侄子是什么意思呢?我不太懂。只知道姐姐和年轻男人进了她的卧室,然后发出奇怪的声音。
第四页:
我第一次出了门,看到了蚂蚁,是叫蚂蚁吧?我不知道,只是突然有个这个单词出现了,并且能形容,所以就知道了。
然后,我抬起脚重重的踩了下去,那只蚂蚁爬的很快溜走了,我也回家了。
第五页:
蚂蚁死了。
第六页:
我上学了,认识了好多和我个子一样的人。
第七页:
手指被裁纸刀划破了手,但是不痛,我也这才知道原来那红色水是我的血液,原来那红色的水是血啊~真奇妙~!
第八页:
我把小朋友杀了。
自第八页后,日记就没有再写任何记录。
我合上笔记本,觉得脑子浑浑噩噩,但又能清醒的进行思考,于是我便觉得心太急,笔记本里一定还有内容,就重新翻开了笔记本。
笔记本中间的一页,不规范的写道:我修年假,听说沃梅特不错。
这一页的另一面写道:“沃梅特,是个…(后面被划掉了,涂了个黑色砖块。)
我突然猛地联想到当时用手机查找关于沃梅特时所看到的帖子链接,自言自语道:“莫非…瑞格就是那个发帖子的人!?他去过沃梅特!?”
“那也就是…说不定并没有人逼他删帖子,也没有人夺取了他的账号?无论是后面完全不同的夸赞,还是删帖,都是其实是他自己的所作所为!?”
“所以其实发帖子的他,才是真正的他!?诈骗犯和杀人犯的性格,都是他在经历沃梅特经历什么之后的延伸性格!?他的自我,已经死了…”
我无力的向后倒去,靠在椅背上,但是顺势垂下的双手,将笔记本带下了桌子。
我侧身弯腰准备捡起那本笔记本,却发现了写在最后一页的一句话:当年你以为你以为的以为是对的以为时?其实全都是错的来沃梅特找我吧,崔先生。
最后的落款是:来自一年前的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