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闪而逝的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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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端着酒杯,习惯性地举了举,本想开口和顾谦非干一杯,话到嘴边不得不又咽了回去,最终只能郁闷地自己喝了半杯。

顾谦非看在眼里,不由得有些纳闷。虽然这几年因为调查贩毒集团的缘故,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他几乎不怎么喝酒,但也不是滴酒不沾的,高兴的时候还是会喝一瓶啤酒。

可是今晚他算是发现了,一大队的这些人都怪怪的,方岚欣就不说了,其他人明明喝得热火朝天,你敬我一杯,我回敬你一杯,就是没人来找他,还有整张桌子打通关的,偏偏就把他给跳过了。

若是说这些人不待见他也就罢了,偏偏那些年轻刑警们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钦佩,就差在脸上写上“我想拜你为师”几个大字。

是啊,顾谦非在一大队已经是个传奇。五年前他们的方大队长还是个新人的时候,跟在他屁股后面学了大半年破案,现在就已经是刑侦大队长,三级警督,正科级干部,比一大队老资格的老李职务都高。

而且顾谦非成为顾问的这三个月,表现也是有目共睹。他毫无疑问是一个神探!

秒破的案子有杀妻骗保案和度假屋杀人案,那种破案的效率放在影视动漫里也就算了,在现实社会里绝对称得上是一种现象级的刑侦艺术,会被媒体拿来大肆报导,大肆宣扬。

也就是顾谦非为人比较低调,所以这两个案子的事迹只是在刑侦支队内小范围流传,最多也就是市局及市领导会关注一下,并在适当的时机稍微宣传一下。

但在更多的情况下,神探的辉煌是建立在命案的基础之上,并不是什么特别适合拿出来宣扬的东西。一个社会如果神探越多,只能说明治安越差,并不值得高兴。

至于反向密室案,虽说名义上是由方岚欣破的,但实际上是他在一步一步地引导着破案思路,这是事后方岚欣亲口在一大队里承认的。

而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得出,顾谦非不仅仅是在破案上面有一手,带徒弟的水平也是一流的。经过他的点拨,方岚欣已经逐步在向密室专家靠拢,假以时日必然会大放异彩。

如果说这几个简单的小案子都不算什么,那么碎尸案对凶手心态的把握,女主播案“钓鱼”行动的设计,以及投毒案结果的大逆转,无不展现了他办案能力的全面性。要知道这几个大案可是一大队那么多人费尽心力都搞不定的疑难案件,在他手中却迎刃而解。

仿佛什么案子都难不倒顾谦非。

如果能拜他为师,再加上自身足够的天分与努力,就算没机会坐上大队长的位置,能混个中队长也是非常不错的,到时候就有了独力带队办案的权限,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当个小跟班。

虽说选择了刑侦专业的年轻人大多都有着超出一般人的正义感,但是客观来讲,如果仅仅只有正义感的话,他们未必会选择当刑警,还有更多的选择摆在他们眼前,比如当检察官、法官。

大部分选择当刑警的年轻人心目中必然还会有一个梦想——神探梦。

个人英雄主义永远是年轻人无法抵御的诱惑,但是那些不切实际的超级英雄只是懵懂孩童才会去相信的东西,根本不切实际。可是有一条更加贴近现实的路却有机会实现这种梦想,毫无疑问就是刑侦破案。

儿时看过的英剧、美剧、日漫,为他们构筑起了一个充满冒险主义与神秘色彩的神探梦,既能打击犯罪,又能威风八面,最终引导他们走上刑侦这条道路。

不想当神探的刑警不是好刑警,但残酷的现实摆在那儿,举国上下,能称得上神探的刑警顶多也就是两位数。不说太远的,至少在顾谦非出现之前,鹭城警方并不存在神探级别的人物,哪怕是市局从海城挖来担任刑侦一大队大队长的方岚欣也不算。

顾谦非当然不会把神探的虚名当回事,否则他也不会为了追查五年前的案子而放弃正儿八经的刑警身份,去当一个没有任何保障的私家侦探。

所以他对没人找自己喝酒这件事只是奇怪了一下,便不再将其放在心上,而是真的开始认真研究无名尸案的那支手机。反正他也不是那种喜爱社交的人,没人打搅他还乐得清闲,想喝酒的话自己抿一口,不想喝的话就和方岚欣一样喝果汁。

只可惜在真实的社会里,神探这个“高阶”职业并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属性加成,顾谦非看了又看,还是没法从这支普普通通的手机上看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来。

又过了一会儿,显然是果汁喝多了,膀胱涨得慌,他便起身去找洗手间。

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这家美食城今晚的生意特别火爆,因而喝高了的人也比往日多一些。他走到洗手间的门口时,一个陌生的食客正堵在门口大吐特吐。空气里弥漫着酒精与胃酸混合之后的恶臭。

眼看那一大滩恶心的秽物根本跨不过去,他不得不掉头离开,找了个服务员打听是否还有其他洗手间。

“有的,我们二楼是KTV,那里还有一个公用厕所,您请上二楼。”

在服务员的指引下,他上了二楼,隔着包间依然能够听到各种鬼哭狼嚎般的高歌声。

在城市生活的巨大压力下,周末成了人们宣泄压力的一个窗口,美食、酒精或者音乐,每个人的选择不尽相同,但目的和效果却是一样的。

解决完三急之后,顾谦非回到一楼,站在楼梯口点了一支烟。之前坐在方岚欣身边,他克制着自己不抽烟,这会儿就不用顾忌了。

此时时间应该不早了,美食城的食客们纷纷开始离去,而去二楼K歌的人才刚刚抵达。顾谦非见状掏出手机瞄了一眼时间,却发觉手机屏幕似乎在亮起的瞬间有个什么东西一闪而逝。

这是三天来第一次在这支手机上出现不一样的地方,着实让他心情激动了一下。

但是仔细再看时,屏幕上的图标却与之前没有什么不同,桌面上寥寥几个图标,安全管家、软件市场、主题、设置、相机、图库、日历、时钟……依然是这些系统预装软件,连位置都不曾发生任何变化。

而在屏幕的顶端,则是电池标志与无卡提示,还有被他打开的蓝牙与BDS标志,这些都是他这三天来看过无数遍的东西。

刚才那一瞬间一闪而逝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顾谦非努力地回忆了好一会儿,依然一无所获。于是他尝试着关掉屏幕,再重新点亮。然而尽管他已经瞪大了眼睛紧盯着屏幕,这一遍却没有丝毫变化。已经被刑侦支队技术科解锁的屏幕在他按下电源键的瞬间就亮起,呈现出那个一成不变的图标布局。

不死心地又试了几遍,结果屏幕终于再次出现了变化,只见中央跳出一句系统提示,“您的电量不足,请尽快充电。”

高兴不到一秒钟,顾谦非就失望地点掉了这条提升。刚才出现的肯定不是这句电量提示,因为这种提示是需要按确认键才会消除的,而刚才他什么都没动过。

“难道是我眼花了?”眼看着一遍又一遍的尝试都没有出现第一次打开屏幕时的异象,顾谦非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眼睛。

人的眼睛对图像的反应速度是二十四分之一秒,而视觉暂留时间则为0.1-0.4秒,即人眼的视觉神经能够对出现时间在0.04秒以上的画面形成0.1-0.4秒的短暂记忆。但不管是0.04秒还是0.4秒,都是极其短暂的一瞬,人能够感受到变化,却无法将其记住。只有当画面形成连续性,人们才能将更多的细节记住。

但是刚才那一闪烁的瞬间,顾谦非确定应该是有什么东西从屏幕上消失了。也就是说,在他打开屏幕之前,这支手机里曾经显示出某个他不曾看到过的图标,却在屏幕亮起的瞬间消失不见。

他不死心地让手机屏幕保持着亮起的状态,开始拼命回忆,试图将那瞬间的画面从记忆的碎片中寻找回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短暂的瞬间记忆只会被淡忘,而不会变得越来越清晰,他的努力终究是白费工夫。

盯着屏幕苦思冥想了大约有十分钟,身后传来方岚欣的声音,“你怎么躲这儿来了?”

顾谦非见到她后,举起手中的手机说到,“刚才打开屏幕的瞬间,我看到一个图标消失了。可是事后说什么也想不起来消失的是什么!”

“有吗?我看看。”对于这支手机,方岚欣在研究无名尸案的时候也看过很多次,大概还记得上面都有些什么。

看了一眼之后,她摇摇头,“你记错了吧,这些图标和我之前看到的一样,什么都没少。”

两人说话间,手机屏幕中间突然又跳出新的内容,瞬间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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