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车之后,方榷从手里的乳白色一次性塑料袋里拿出一瓶柠檬水拧开盖子后递给我。
随后还扔给我一包粉嫩粉嫩的草莓软糖。
........
柠檬水酸涩的味道完全冲淡了药片的苦味,我吞得不算辛苦。
随后在方榷的注视下我心安理得地拆开一颗软糖放到嘴里咀嚼,草莓的甜腻味道充斥整个口腔,我又接着吃了两颗。
方榷就这么盯着我看,我能从余光瞟到他的视线。
“好啦,你看,我吃下去了。”我双手一摊,轻松地望向他。
他的目光就等在那里。
没有任何预兆地,方榷倏地伸出手揉揉我两天没洗的油发,眼神柔情似水地道:“真乖。”
还不是被你逼的。
车子又重新不急不慢地前进起来,在突变红灯的路口停下。
我望着挡风玻璃前的蓝色货车屁股,思绪被拉到今天早上,于是我觉得有必要跟方榷交代一下。
“方总。”
“嗯?”
“今天你家里来了一位客人。”
许倩的事情,还是说一下比较妥当。
“那你好好接客了吗。”
红灯变绿灯,车子缓缓地跟着货车屁股挪动,前面是长长的车队。
好家伙,我又不是主人,接什么客。
“你怎么不问是谁。”我歪着脑袋看着旁边这个奇怪的生物。
“是谁。”这个奇怪的生物耐心地配合着我。
“许医生,许倩。我猜的。”我如实回答,继续歪着脑袋,这个角度看方榷,简直帅死。
“嗯。”这个帅死的生物波澜不惊的模样让我怀疑他在走神。
听办公室那群大嘴巴女人说许倩是方榷的私人医生,人美活好,方榷很信任她。
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你不打个电话什么的?也许她找你有事。”我是不是管得有点多了。
“助理联系过她了。”方榷简短地回答,一点多余的信息都不给我透露。
“不过.......”这个帅死的波澜不惊的生物突然转过头来看我,接着说:“你怎么会认识许倩?”
这不是重点好吗!!
难道我要跟回答说是你公司那群多嘴的员工整天八卦你的私事正好被我听见了么。
我模糊地答道:“嗯....她自己说的。”
尽管前后说法不一,一下说我猜的,一下说她自己说的,矛盾至极,但方榷没有拆穿我,谢天谢地。
“她还说,还说.....”我真是聊天杀手,没事提什么许倩呢。
聊聊天气也好哇,尽管天空好像看着要下雨。
“还说什么?”方榷饶有兴趣地问道。
“她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我顿了顿,没忍住接下来的话,“我觉得她好像喜欢你。”
挺明显的,许倩喜欢方榷,瞎子都看得出来。
至于是不是双向,我不知道。
可我很想知道。
我终于醒悟,最后这一句话才是我开启话题的重点,因为我发现自己在极其忐忑不安地等待方榷的反应。
我到底在期待什么呢。
笨蛋。
“笨蛋。”
这就是方榷的反应。
“到了。”车子拐入另一条路,在一栋漂亮的树皮色双层建筑旁停下。
我感到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来,只好急促地推开车门,大口大口地呼吸外面凉飕飕的空气。
方榷也跟着下车,贴心地走过来牵我的手。
我温顺地配合着他的绅士。
西餐厅装潢华贵,色调温馨,侍者穿着讲究,态度温和,几个大小提琴手在角落疲惫地拉着无人在听的音乐。
这是我第一次来西餐厅。
但我没什么心情,许倩一事总让人挺在意的。
是不是我得摇着方榷的肩膀呐喊他才会把该吐露的都说给我听呢。
当我一直想着一件事情的时候,这件事情往往会朝着魔怔的方向发展推进。
譬如现在,我和方榷刚在侍者的引导下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坐下,便遇到了坐在隔壁桌的许倩和他的男性朋友。
许倩收起眼里一闪而过的嫉妒,装出一副开心热情的样子笑道:“哎呀,好巧不巧。”
好巧不巧,神他妈的好巧不巧,我只想马上消失。
然后作妖许倩提出大家一起拼桌,我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方榷,他只给我一个冷冰冰的侧脸。
“呐,这就是我经常跟你提起的方哥哥,”大家一同落座之后,坐在我对面的许倩兴致勃勃地对她身旁的文质彬彬的金丝眼镜男说道。
金丝眼镜男说啊是方总啊你好你好,久问不如一见.....
如此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奉承话,我没仔细听。
方榷难得客套地回应着,看得出来,他不太愉悦。
“方哥哥,这位是......”许倩打量着我,装得好像是第一次见到我似的。
“我是方总的下.....”我话还没说完,便被方榷直接抢过去。
“这位是我的未婚妻,冯礼。”他认真地说道。
“啊,原来是方夫人,幸会幸会。”金丝眼镜男对着我客套起来。
许倩明目张胆地瞪了我一眼,咂咂嘴说道:“方哥哥,你要结婚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我告诉你大爷。
“人家只不过去国外工作了几年就把人家忘了么,方哥哥。”许倩的娇嗔堪称一流。
方榷接过侍者递过来的菜单,头也不抬地回:“你去国外了?”
我好想笑。
“结婚的请帖到时会发过去,你可以找我助理登记下你家的地址。”方榷抬头看了我一下,接着望向金丝眼镜男,“你们可以一起来。”
许倩自觉没趣,悻悻地闭了嘴。
菜单是全英的,我连菜名都没看懂,只好无聊地翻看上面精致的图片,默默数着菜名后面的阿拉伯数字有几个零。
许倩对一旁微微弯腰的侍者道:“先给我开一瓶82年的拉菲。”
“好的好的。”侍者打了个没必要的响指,另外两名打着黑/色/蝴蝶结的男侍者从容不迫地端着几个高脚杯和一个垫在白毛巾上的红酒瓶走过来。
在我的认知里,红酒是拔掉软木塞,倒入酒杯就可以喝的东西。
然并卵。
程序不繁杂一点是无法匹配它昂贵的价钱的。
要先沉酒,因为平时平放着的红酒瓶瓶口端会浮有软木塞的碎屑,瓶底的凹槽就是让碎屑沉下去的地方。
再醒酒,醒酒器是一个...嗯..类似音符形状的透明玻璃器皿,把酒水倒入,按照侍者介绍的,等十分钟左右,方可倒出。
据说醒酒是让酒和空气充分接触,发生氧化作用,这样味道便不会太酸涩。
在等待醒酒的过程中,他们继续了点菜环节。
“main course的话,我要一份U.S.?T-boeak?Grilled,然后salad是肯定need的吧。”许倩抬头挑衅地看着我道:“方夫人,要不salad你来dec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