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黎歌想不到的是,这个时代的马车在行走的时候,竟然十分平稳,没有一丝一毫的颠簸,甚至比她在二十一世纪坐的飞机头等舱还要舒适。
好奇之下,她掀开窗帘,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然而,在打开的那一刹那,她顿时惊呆了。
只见窗外的光景一闪而逝,快得犹如一道道闪电,甚至比二十一世纪的玛莎拉蒂、法拉利还要快得多,而且舒适度一点也不比那些豪车差。
即使是千里马,也不可能做到这样的神速!
到底是什么马呀?如此牛逼?
黎歌不禁好奇地走到车门前,稍稍掀开车帘看了一眼,顿时呆住了。
原本这根本就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只黎歌曾经只在书中见过的神兽——麒麟。
只见麒麟通体淡紫,鳞光闪闪,十分耀眼,犹如一团紫色烈火燃烧。
曾经黎歌一度都以为,麒麟只是一种传说。想不到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有麒麟这种动物!
不止是它,就是街上所有有幸路过的行人,也纷纷驻足观望,惊羡不已。
麒麟是一种神兽,在整个神罗大陆上都十分罕见。
麒麟有七个品种,分别是赤、橙、黄、绿、青、蓝、紫、
其中以紫麒麟,最为珍贵,以赤麒麟最普通。
但是,即使是最普通的紫麒麟,其武力也相当于一个五阶武者。
而且,麒麟生性凶暴刚烈,难以驯服,通常只在神兽森林中才会出现。
而神兽森林,是一个比魔兽森林还要危险千万倍的地方,没几人敢闯进去,闯进去的没几人能出来,能收获神兽出来的,更是寥寥无几,那都是神罗大陆上的佼佼者,传说中有资格修炼为神的人!
正常人得到麒麟后,都会把它当做是宠物一般供养起来宠爱的!
而这个人,不仅收获了最珍贵的紫麒麟,居然还把它随意地当做坐骑?
当真是奢侈至极!
众人简直是震惊得眼珠都快脱出来了。
尤其是修炼的武者,他们无一不羡慕嫉妒恨得眼底全红了!
黎歌前些日子攻读过神罗大陆史,自然也知道这些。
“南宫无痕!用紫麒麟来做坐骑,你当真是够奢侈的!”黎歌啧啧称叹。
“本王也只不过是物尽其用而已。”南宫无痕微微一笑,如星辰一般深邃的美眸邪魅轻肆,他朝黎歌无辜的摊摊手。
他唇若含丹,嘴角勾勒出一抹邪魅笑容,忽然对着车门的紫麒麟说道:“紫火,你说是不是?”
紫麒麟忽然扬起双蹄,仰天长啸,那啸声穿透云层,响彻长空,却是十分愉悦动听,令人能感受到它的愉悦情绪,那放佛是在开心地说着:“是的是的。”
然后,它竟然跑得更欢快了,放佛是在证明自己真的很开心是的。
“……”黎歌无语,心下闪过一丝佩服。
她从来未曾轻易的佩服过任何人,南宫无痕是第一个人。
居然能把一个紫麒麟驯养得如此服服帖帖,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紫麒麟不愧是一个绝世稀有的神兽,速度快如闪电,原本需要十天的路程,居然不到两天就到达了。
由于圣域雪林十分浩大,而且里面魔兽横行,十分凶险,但是圣灵树却只有一株,圣灵树五百年才结一次果,十分珍贵。
所以,要想摘到圣灵树上的圣灵果,可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情,千年以来,无数武者进入圣域雪林就为了寻找圣灵树,但从来没有人成功过。
南宫无痕和黎歌做好了在圣域雪林里找几天的准备,所以他们决定在圣域雪林前的夕阳小镇歇一下脚,顺便采购接下来几天的干粮和可能需要用到的药物。
他们停在了夕阳小镇里最豪华的酒家前。
“你乖乖的在这里等本王一下,本王去一下,马上就回来。”南宫无痕扬起邪魅而神秘的笑容,眼底闪过一丝温柔。
“好。”黎歌点点头,淡淡应道。
待南宫无痕离去后,黎歌打量着周围的场景。
此时虽然还只是卯时,但是由于每天都会有不少武者前来圣域探险,他们进去之前,一般都会在夕阳小镇歇一下脚,所以酒家里的客人非常多,人来人往的,熙熙攘攘。
忽然,黎歌明显感受到一道不友善的目光正在盯着自己。
黎歌觉得脊背微微发麻,她循着那道视线望过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身穿华衣锦服,脸色白皙秀丽,下巴骄傲的微微扬起,犹如一只开屏的孔雀一样。
她看着黎歌的眼神里写满鄙夷和不屑。
她的身后还跟着七名清一色服装的少男少女,都是十八岁上下,大概是同一个学院出来历练的同学。
黎歌忽然想起,这个女子其实自己的前身是认识的。
这个女子是东梊国颜宰相的千金宝贝女儿——颜烟华,她天赋灵力极好,考进了东梊国最好的学院——帝国学院,帝国学院是一所尽出高强武者的学校,所以人们也常常以自己或自己的亲人进入了帝国学院而为荣。
颜烟华为此也特别骄傲,经常和黎莺在黎歌面前耀武扬威,嘲讽黎歌是个废材,甚至还和其他人一起毒打凌虐黎歌,可见也是一个跋扈恶毒的女人。
想到颜烟华可能已经认出了自己,黎歌心下一惊,不动声色的掩住面容,转过身去,欲要远离这个讨人厌的女人。
若被颜烟华知道了自己偷偷溜出来的事,颜烟华一定会让黎莺和黎子丰等人知道的。
可是,黎歌尚且来不及躲避。
颜烟华忽然一个箭步冲到黎歌面前,脸上满是鄙夷和不敢相信:“黎歌?”
“小姐你认错人了。”黎歌从容的放下手,淡淡的说道,美眸中带着一种对陌生的清冷,手心却是捏出了一把汗。
若是这个女人知道自己偷偷溜出来了,那回去以后自己还能有好日子过的?
颜烟华一定会将这件事告发给那些所有不喜欢她的人,比如黎莺、黎琼等。
“你撒谎,你分明就是黎歌!”颜烟华忽然一把抓过黎歌的右手,粗蛮的力量抓得黎歌手腕生痛。“你手背上的伤痕分明还在,你居然敢不承认?”
这是她上个月和黎莺黎琼一起用烧红的烙铁在黎歌手背烙出的伤口!颜烟华当然记得一清二楚它的位置还有大概形状。
现在,那里还留着一个弯弯曲曲的椭圆形粉红色疤痕,黎歌抵赖不了。
“我承不承认,干你什么事?”黎歌冷冷的抽回手,唇角扬起一抹讽刺冷笑,目光清冷而明亮。
既然已经认出了,那她也无谓遮遮掩掩的,见招拆招就是。
她黎歌从来都不是个会畏缩的人!
颜烟华微微一愣,这个废材什么时候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了?竟然能挣脱自己,还敢抵抗自己!以前无论自己和黎莺等人如何打她凌虐她,她都不敢反抗一下的。
要不是她右手背上的疤痕印记,颜烟华还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有着一双凛冽目光的女子竟然就是那个废材黎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