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首都卢斯下着鹅绒般的雪,领了一大笔赏钱的鲁门.法隆去了常去的酒馆。
不同于乡下的农户自酿的低劣麦芽酒……城镇中的旅店酒馆也出售些国外来的高档酒水,像是雪莉或是红酒……以前还是火枪手的鲁门只有很长一段时间才可以来喝上一次……
比较艰难的时候就往往需要哈利来接济一下,方可解解喉中火辣辣的酒瘾……喝醉后也可以让那小子背自己回家,不用担心露宿街头。
现在难得赚了好大一笔钱财,自然要好好痛饮一夜。
由白葡萄和烈酒酿成的雪莉倒入杯中,那琥珀色的雪白酒液带来类似杏仁的香气,入口轻快鲜美但不是很甜,那温润口感令人顿时联想到黄金海滩上灿烂的阳光。
如愿喝到这一杯,鲁门便觉得此生无憾了。
他便从白天喝到了晚上,从繁闹的世界喝到了寂静的世界,喝到店主关门把他这个醉鬼扫地出门。
迷迷湖湖走在无人大街上的他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好似回到了军中、回到了火枪队、回到了那位王子的麾下、回到了那个值得自己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场……
以至于巡夜的人上前质问,鲁门直接回了一句:
“老子是火枪队的人!”
作为抓回第一头“狼人”的火枪队,他们的名头正盛大无比,也颇为好用,巡夜的人立刻便放任这个喝懵的人自个在街上漫步。
‘可惜……’
鲁门自己告诉着自己。
“那枪没了……”
来首都奉上“第二头狼人”的他得到了一大笔赏钱,却也被收走作为火枪队权力象征的“火枪”。
“不然我好歹得开上那么一两枪。”
胡言乱语、自娱自乐中,鲁门.法隆不知觉中来到了多伦广场。
多伦广场不在卢斯的中心,却是贫民区和上城区的交界,在这里举行施礼恩典或公开处刑都能吸引来一大堆人围观参与……
贫民们来到这里,从恩典中收到聊胜于无的食物,从处刑中看见自己未来的命运……
起码国王与贵族一开始推行当众处刑,是希望下层民众心生畏惧、“安居乐业”。
可惜,民众只是把那当作了发泄压力的娱乐途径,只要去现场听听声势浩大的叫好与喝彩,看看连成一片的高举又向下的鄙夷手势,没有人会觉得人们在恐惧与反省……
他们毕竟不是那刑台上的人……起码明天不是。
明天上台的,是名为“洛本·安德森.厄.罗纳”的爵士,罪名是“汝为狼人”,他会被绑在一个不会转的大木轮上,立在首都民众的面前。
到时会有一位主教来为他证明罪行并向主祷告,但底下的民众没人在乎。
很快,在越发高涨的吼叫喊杀中,厌烦的主教会草草结束流程,收下这份光荣成就,好似这头狼人便是由他亲手打下。
带着黑色头罩、赤裸上身的侩子手会拿着一把大铁剑,那剑的一头是钝的,另一头是锋利的,常人高举起来都觉得费劲。
但钝的一头落下时,全场的人都会觉得那一剑是自己挥出去的,他们会叫好会欢呼。
而罪人的手脚会因此被打折,围观的孩子的眼中一定是充满畏惧和兴奋的,他们纷纷侧着头却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伤口。
直到四肢俱断,台上的屠夫才用利的那端、当头斩下,高高扬起的头颅是一条生命的解脱,台下的屠夫却拿它去踢皮球。
一些蠢钝的妇人会争先恐后地去接住尸首淌下的、冒着热气的血液,因为那是狼人的血液,里面有着让人百病不侵、长命百岁的魔力。
鲁门却不觉得多有趣,明日一早他便打算回去了……毕竟好几年前,那场叛乱失败后,他就从自己的战友同袍身上看到厌烦而心生无趣了。
广场上带着点点雾气,鲁门一开始还未看真切,如今走近了倒是发现一位熟人。
“是你?”
同样的打扮,一头灰色长发,这位帮了自己大忙的“人物”正站在处刑的木台前,脚下是被血染红的地砖。
“晚上好,法隆先生。”
鲁门咧嘴一笑,张口便吐出满满酒气。
“晚上好……不知名的先生,那次夜谈后,你便不辞而别了。”
不知名先生只是点了点头。
“毕竟我要说的都跟法隆先生说完了,至于最后的结果到底是怎么样……终究还是要看你们自己的。”
两人结伴离开了广场,深夜安静的街道上只有他们在漫步相谈。
“我是出于赏钱去抓狼,先生又是为了什么来帮我?”
“应该像是在田里劳作一样。”
“田里劳作?”
“是的,种下一颗种子,看着它洒下种子,便心满意足地默默等待成熟那天到来……再去收获果实。”
鲁门有听没有懂。
“倒是法隆先生,你在军中待了多久?”
“嗯……十三岁算起,应该有二十多年了。”
“有想过接下来的去处吗?”
“大概吧……或许在黑林村里讨个生活……”
“是嘛,如果你可以过上那样平静的生活也好……当然,如果法隆先生最后发现自己其实无法回去的话……”
鲁门看向身旁的男人,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带着那条黑色的伤疤……
‘不,那似乎不是伤疤,而是一道……裂缝?……’
“您可以南下闪尼瑞亚,去河镇找一位先生,他叫奥拉夫·帕顿,他可以为你寻一个出处。”
眉头一皱,鲁门重复道。
“出处?”
“是的。”
不知名先生深深地看了鲁门一眼。
“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出处。”
鲁门顿时寒毛直立,那狰狞的巨狼好似又扑到了眼前,狼哭鬼嚎之声充斥四周。
……
当鲁门回到黑林村时,那里的人们已经不再讨论洛本之事。
生活好似回到了正轨,只是村中多出一个受人尊敬和爱戴的猎人。
那一大笔赏钱鲁门分成两半,一半给了老骑士罗伯托,由这位村中德高望重的掌事人分给村中受苦多年的人们,另一半归给了鲁门自己。
他也不独享,又分给了那几夜跟随自己去猎狼的帮手……或他们的家人。
热情的村民欢迎着他,甚至大家合力在村角又搭起了一栋新房子。
自然,在房子建好前,他依旧露宿在孤家寡人的罗伯托家。
村子里的生活平平无奇,鲁门也不过是饮酒度日、无所事事。
在这段短短的时间里,他甚至勾搭上了一位脸上带疤的酿酒娘,那大屁股让他流连忘返……
直到,吉米伤了人。
那其实就是一个意外,年轻人得了钱财,喝酒便更多于往日,有一次跟另一人起了冲突,借着醉意动上了手……
鲁门也在场,他本是打趣地看着的,却没成想吉米竟然像是一条疯狂的野狗一般咬住对方的耳朵,那血当场流了满地……好几个大汉同时搭手,才堪堪分开缠斗的两人。
从那天之后,村里多了个只有一只耳朵的残疾人,也多出了许许多多关于吉米的流言蜚语。
“他毕竟被狼人抓过……”
“没错,我听说被狼人伤过的人,灵魂都会堕落下去……”
“是啊是啊,而且他无父无母,这个年纪也不娶妻,肯定是因为要隐藏秘密……”
“……”
不久,村中有人说又在林中看见了狼人的身影,鲁门不知道真假,只是确实在圆月之夜听过狼的嚎叫……但那是算不得数的,毕竟昂热一带一直都是野狼横行之地。
直到这时鲁门才多多少少看明白——洛本死了,但狼人还活在人们的心里、藏在人们的身边……
“银弹可以杀死怪物,但杀不死恐怖。”
对于扑朔迷离的狼人见闻,鲁门并不感到害怕,他只是隐隐有些兴奋,好似又回到自己十三岁那年,初上战场时的那种感觉……战栗中带着愤怒,自身生命的存在却前所未有得清晰。
到了现在,他反而有些理解了那位洛本爵士大开杀戒的理由……
在自家的房屋建好前,鲁门.法隆离开了黑林村。
多年后,他偶然回去,才听闻吉米确实也是一头狼人,他最后被村里人烧死在了那年出发猎狼的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