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无论瘦弱病残,只要站在战场上,他就是一部杀人机器。没有情感,没有悲伤,没有顾虑,没有遗憾,只有用尽全力,只有咬紧牙关,只有把对方杀死(制服)或被杀死(被制服)为止。残酷是这部机器的最大特点。来到大兴山下,和程远志带领的黄巾军对峙时,我和张飞交换了眼神;我们明白,我们已经算是真正的战士了,我们不仅要作为一部机器杀死对手,还要作为一个有头脑的将领保护我们的老大,以至于不惜我们的生命。
“准备好了吗?”刘备小声问道。
他把沉稳的目光扫向敌人。
张飞就是张飞,一炮打响的飞将军。刘备的话音还没落下,他的喉咙已经大喝一声,他的战马已经一跃而上,他的钢矛已经呼呼飞翔。
程远志派遣邓茂迎战。瘸子里挑将军,邓茂这种人也算配是先锋官了。这也注定了他们会失败。邓茂底气不足,硬着头皮拍着马屁股,往前行;他癔癔症症,受到惊吓一般成观望态势,还没上前,就看着张飞把自己刺穿心窝。好像,他还喊了一声好。在死亡的一霎那,他终于明白了一点:凭张飞的速度和力量,穿透一名将领的心脏,尽管有层层盔甲和护心镜,但也犹如针尖穿透一层布匹一样轻易,并且不带响。
看程远志大骂着拍马舞刀,杀向张飞。我大怒。对垒是一对一的单挑,还是一对群,我感觉都没什么,就是不能无缘无故地骂人。我两腿一夹,战马提速;大风呼呼向后,胡子悠悠飘扬。说实话,我对我的战马十分地不满意。我觉得它太瘦,太弱,太慢,远远达不到我的要求。尽管如此,我的大刀还是舞向了对手;为了给敌人一个下马威,我一只手按下刀柄,从中路发起进攻,一晃砍向对手的腰部,另一只手遮拦住对方的刀杆;只听见嗖的一声,程远志的身子已经变成了两截;这就是我想要的感觉;程远志一截坐在马背上向天空涌着鲜血,一截栽着跟头摔落到地上激起一股股红色的尘土。
比鸣锣还起作用,红巾军丢盔弃甲,回身边逃。我们趁势追赶,投降者叫爹喊娘。张飞冲他们大喝大叫,大开杀戒,喜不拢嘴,说要回去大喝三百杯。战场安静了,像死一样静。而我注视着这些由难民变成的起义者,注视着在中午阳光下的程远志和邓茂的尸体以及他们尸体的表情,心情杂乱无章。
这是我在战场上用大刀挥洒的第一道人血。我想不到会这样不痛快,会这样别扭,会这样短暂。
看我保持沉默,刘备问道:“二弟,你怎么啦?”
我和刘备并马而行。我说:“是统治者让这些没有多大实力的人变得疯狂,又变得这样鲜血横流的。而我们现在做的又是统治者的工具。”
刘备点点头。他说:“二弟,放下吧,我将来不会做这样的统治者。我们现在这样,是不得已这样做,但不管如何,我们现在也是为我们的未来,为乡亲们的未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