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两手空空,嘴里哼着一曲《亚瑟王的巡礼》——这是曾经最辉煌时期的白垩之城卡美洛中,最受欢迎的歌。
他穿过街道两侧准备打烊的店铺,来到了一条阴暗的小巷入口,一名城市卫兵无精打采地守在那儿,那人穿着制式的银色全覆式板甲,右手杵着一支长矛,左手扶着挂在腰间的短刀,胸前红色罩袍上的纹章已经有些掉色了。
“嗨,朋友”高朗翰热情地朝卫兵打招呼,脚下的步伐不停,“晚班?那你昨晚不该喝那么多的!”
而卫兵只是撇了他一眼,嘟囔了一声算是打了个招呼。高朗翰笑着挥了挥手,转进了这条无名的小巷。
小巷里的世界和旁边的街道完全是两个世界,这里的地面被污水、排泄物及垃圾覆盖,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本的地砖了。
高朗翰身手敏捷地在小巷中不断跳跃前进,轻车熟路地避开了一系列散发着恶臭的不明污迹。小巷光线很昏暗,在阴暗的角落,不时出现一些鬼鬼祟祟的人影。
他走了几分钟,前方的墙根处出现了一个侧躺着有些佝偻的身影,面前有一个破帽子。
高朗翰没有减缓自己的速度,从流浪汉身前快速略过,在两人相交时弯了下腰,离开后那顶破帽子里多了几个铜币。
高朗翰在小巷里穿行了很久,最终拐出一个路口,重新回到了宽敞整洁的大马路,面前是一座砖木结构的二层小楼,没有关紧的窗户里漏出蜜酒的甜香与男人粗鲁的笑声。
大门上方挂着一个木牌,上面画了一个红色的乌鸦,乌鸦周围用通用语写着几个漂亮的手写体单词:赤红乌鸦。
高朗翰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一身漂亮的行头,发现并没有因为在肮脏的小巷中穿梭而沾上任何污渍,于是他满意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在他进入酒馆的瞬间,里面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作为一个优秀的吟游诗人,高朗翰在自由贸易城邦的酒馆之间也是小有名气——不仅仅是因为他富有魔力的嗓音,还因为他那些和寂寞的贵族夫人小姐之间的风流韵事,坊间传说他与多个贵族小姐有过说不清楚的关系。
高朗翰一边微笑着向对自己欢呼的人群挥手致意,一边环顾四周。
今天的赤色乌鸦与往常一样拥挤而混乱,几个刚下班连制服都没脱的城市卫兵,大约是偷懒从值班跑出来,正坐在吧台一侧兴高采烈地玩着猜骰子大小。
他们隔壁是一伙看起来是从东方来的佣兵,手边放着外形有些奇怪的武器,面无表情地吃着黑麦面包。
而大厅中央,两拨水手模样的人正在激烈地争辩传说中,亚特兰蒂斯深处那恐怖的海怪是否存在。
而在酒馆的最角落,几个明显有些喝多的男人正在大声讨论朗世乐爵士,即将对这座贸易城邦发起进攻的传闻。
“让他们尽管过来吧!”一个满脸通红铁匠模样的男子大吼着,一边用力挥舞手中已经空了的啤酒杯,“我们会把他们全部淹死在水里,你们忘了上次那些不列颠的走狗,试图染指自由贸易城邦时发生了什么吗,我们的家乡永不陷落!”他的话在酒馆里引起了一番共鸣。
“上一次要不是朗世乐爵士在关键时刻鸣金收兵,现在这里已经是他封地中的一个省了”,说话的人年轻一点,穿着一身黑袍,看起来是个魔法师的学徒,在基督信仰开始盛行的现在,学习魔法的年轻人了,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在大法师梅林消失之后:
“你不能保证这一次和几年前一样的幸运。更何况,现在有传言说这座城市的议会与朗世乐爵士的关系暧昧,有人在议会厅看到了他的特使……”
“懦夫!”铁匠怒吼着,“就让那些胆小鬼们,去舔那个从不列颠回来的,朗世乐爵士的鞋底吧,我们才不会屈服,我们有充足的武器,还有佣兵团的帮助,他的骑士们无法攻克我们的城墙!”
“听说朗世乐爵士的密探,已经开始在自由之地活动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担忧地说,“不知道那帮间谍到底会干出些什么事……”
“各位!”高朗翰恰到好处地插入这帮人之中,露出了一个大大地微笑,“我听说你们在讨论朗世乐爵士的间谍,有没有兴趣听一曲我刚写好的有关间谍的歌?”
这番话成功地吸引了他们了注意力,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高朗翰变戏法一般从绿色斗篷下掏出了一把鲁特琴,试了一下音,然后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他唱的是一首节奏欢快的小调,讲述的是一位代号紫鸢尾的间谍,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错漏百出的故事。
由于他蹩脚的能力,搞砸了一次又一次任务,在他假情报的误导下,朗世乐的军队,遭受了惨痛损失,然而阴差阳错之下,他最终竟然还获得了晋升。
一曲结束,酒馆里的人们已经笑得人仰马翻,就连那帮不苟言笑的佣兵也露出了笑容,显然这首歌在这个地方很有市场。
高朗翰不断地对人群鞠躬,接受人们的打赏,酒吧老板大笑着请了他一大杯当地特产的上好蜜酒。
“谢谢你!谢谢大家!”高朗翰笑着从女招待手上接过这杯酒,一边冲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后者则抛了一个媚眼表示回应。
“继续!再多唱一点!”,酒馆里的人们开始起哄。
气氛开始热烈了起来,高朗翰又唱了一曲,这是一首名叫《不列颠情史》的经典色情诗,讲述的当然是亚瑟王、摩根、桂妮薇儿和朗世乐爵士之间复杂的多角关系,只是被添油加醋,加入更多荒诞而淫乱的元素,成为了彻头彻尾的风流故事。
歌词非常露骨大胆,既嘲笑了这些法国佬没有什么好印象的不列颠人,又描绘了许多男人们喜闻乐见的细节,因此从创作完成开始,就一直传唱,经久不衰。
这首歌让酒馆的气氛彻底火热了起来,男人们吹着口哨,面红耳赤地拍桌子。
他们大声嘲笑不列颠的一切,包括从那里灰溜溜跑回来的朗世乐——从贵族们古板的礼仪到士兵的标志性板甲,然后一轮又一轮地为与这座城市的勇士祝酒,为酒吧里的美丽姑娘们祝酒,为创造那首诗歌的人祝酒。
几个小时之后,酒馆里已经没剩下多少能凭借自己意志保持站立的人了,痛饮了一整夜的人们,终于三三两两地离开。
而高朗翰则向酒馆老板要了一个房间,老板大方地免去了他的房费——毕竟今晚的演出让老板卖出了比平时多一倍的酒。
高朗翰谢过老板,同时打发走了极力暗示晚上愿意留下来陪自己的女侍,然后关上了房间的门。
他趴在门上仔细倾听,确定那个一脸失望的姑娘已经走远后,他将身上的漂亮的绿色斗篷翻过来,变成一套黑色斗篷穿在身上,带上了兜帽。
然后他熄灭了房里的灯,从二楼的窗户翻了出去,悄无声息地爬到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