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那个想妹妹的闻一飞就碰上了这个想找个地方睡觉的温小可。
听了温小可的诉求之后,闻一飞有了一种哎呀我去,这什么剧情的感觉。本来还想着怎么和这姑娘搭讪,问问她的家庭情况什么的,好却一下是不是自己的妹妹。如果她真的是网上说的那个叫做温小可的明星,那还真的是十有八九是从付宇文家里跑出来的。不是自己妹妹就顺带给送回去,是自己妹妹就回去问清楚。
“那个,我问一下……你是不是温小可?”虽然网上的照片和真人看起来还是有点差距,不过娱乐圈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吧,习惯了就好了,电视上人和真实的人长一个样除非老年演员和童星,恐怕就没有能长的一样的吧?
“是,我是。”
“我认识付宇文,你看一下,这是我和他以前的合照。”闻一飞上次见付宇文还是付宇文在美国拍戏的时候,两个人在一起吃了饭,照了相。其实他们的关系一直都还不错,只是两个人一提起来丫头,就都会变得沉默。所以轻易不在一起聚。
因为一个失踪的人两个人有了联系,这个失踪的人对两个人还都很重要。这样的关系不应该太好,太好的话就太让人伤感了。
这边温小可的反应是:我去,随便拦辆车都是付宇文的旧识,你大爷的,写书呢这?
看温小可有点不相信的样子,闻一飞祭起了自己的杀手锏:“怎么着,你不信?付宇文家里的卧室是个套件,这货有点脑子不正常,天天板着一张脸其实人很好,最见不得女生哭,一哭就算自己没做错什么也会道歉,而且做事特别没有底线,情绪上来的时候压根不顾场合。对了,他唯一可以证实的女友是乐永恩。”
嗯,能这么说付宇文的就算不是付宇文的朋友,也该是我温小可的朋友!
温小可正准备二话不说上车的时候,闻一飞在手机上又飞速找到了另外一张照片:“这是我准备卖给八卦娱乐杂志的照片,既然你是温小可,就先给你看看吧。”
画面上是三个小孩,中间的小姑娘比旁边那两个小子低了一头,两边的小男孩一人拿一个水枪,跟神经病似的伴着鬼脸。
“咦,这个应该是付宇文,原来他小时就爱装严肃皱眉头啊。嘿,这个小女孩好看,跟我小时候一样一样的。”温小可现在已经打消了所有的顾忌,这人百分百的就是付宇文的损友,听说付宇文是有这么一个朋友的,在美国,这天太黑,车子里的灯光也不好,看不清楚,不过能看出来是有几分相似的,里边另外一个小男孩应该就是面前这位。
这个男人看起来还挺面熟,应该是在付宇文房间里的哪一个合照上看见过吧。
“那行,那上车再说吧。”这么大半夜的面前还有这么和蔼可亲的人救自己一命,关键是人拿出了那么多和付宇文认识的证据,还有超级无敌猛料。
而自己一直在这个路段徘徊的主要原因是,这个路段全程都有高清摄像头,富豪区嘛,治安还是好的,富豪区的马路真宽,保安真多,摄像头也多,就是特么的区域太大了,到现在还都没走出来富豪区的范围内呢。
上车这话是温小可说出来的,直接把闻一飞惊了一下。我去,现在大陆的偶像文化可以这么开放啦?随便上陌生人的车对女明星来说都不是个事儿了?
闻一飞吞了吞口水,对温小可说:“那么现在你是要回付宇文家吗?”说着就又把导航调了出来,终点还真的是付宇文家。
“你这会儿是正准备去见付宇文?”温小可的苦瓜脸一下子就成熟在她那包子脸上了。
“嗯,对啊,路过看见你大半夜的在这一个人,而且看你那么脸熟,就停下来瞅瞅,我在美国差不多两年没回来了。刚才上网那么一查,唔,你居然是付宇文的未婚妻。”
“我们见过?上次订婚宴我好像没有看到你吧?”
“我连他订婚了都不知道的,只是象征性的给我发了一个电子请帖,我是隔了很久才看到的。”闻一飞在心中默默的想,付宇文那个混蛋终究还是食言了吧,以前不是说不找到丫头绝对不结婚的么?这才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订婚了,说不定很快也就要结婚了呗。
“那我怎么看着你那么脸熟呢?唔,或许是在付宇文的卧室里看见过你们的合照吧。”温小可自问自答的给了自己这么一个解释:“你在美国那么久,我和付宇文在大陆还算有知名度,应该没有红遍全世界被米国人也认识吧?”
“嗯,那应该是电子请帖上有你的照片吧。”嗯,你说你见过照片所以觉得我脸熟,那么我就说也见过你的照片好了。
车这个时候已经朝付宇文家的方向开过去了,温小可搞清楚了我们为什么彼此看着那么脸熟之后,就反应过来现在汽车奔向的方向是她最不愿意去的一个方向。于是语气特别肯定的说:“掉头,哥们。”
“哈?”闻一飞觉得付宇文的审美还真的够独特,你说你找个未婚妻就找未婚妻吧,还找了个这么特别的,大半夜身上一分钱没有还不带手机在街上乱溜达,上陌生人的车,如果是看在是在坐顺风车的份儿上也能理解。这还特么让掉头……
付宇文啊付宇文,你这未婚妻是要上天啊!
“那个,小可,我可以叫你小可对吧”人的气场真的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东西,对这货,闻一飞生不出半点陌生感,反倒是让他感觉熟悉,小时候那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画面慢慢的浮现在眼前……现在,有时候梦到那样的场景,在梦里还是感觉悲催,一醒来就又开始想念。
“哥哥,哥哥,为什么蜻蜓能够飞起来?”
“因为蜻蜓有翅膀啊。”
“那为什么公鸡也有翅膀它就飞不起来?”
“公鸡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