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费长房就真的见到了他那本该死去的家人。
对于林峰来说,想要混淆视听还是挺容易的,毕竟当时面对的不过就是一缕元神之毒而已,只是他的妻子自杀之后,二郎神到来有些迅速,所以当时还给林峰吓一跳,好在二郎神并不在乎一个已经死去的凡人。
若是他能好好地检查一下,说不定会发现人根本就没有死。
八仙之中,最难以成仙的无非就是费长房,灾劫最多的无非就是吕洞宾。
如今,林峰出手将二人渡化,大大缩短了他们本来的仙途,尽早成仙。
相比于未来的韩湘子,林峰还是更喜欢费长房一些,因为费长房才是真正的嫉恶如仇,性烈如火,而不是一味地当个所谓的好人。
林峰当初就觉得东游记中,很多人的性格都比较扭曲,他只希望不要再出现那样的结局。
还有堂堂的通天教主,最后居然死在了一个小人物手中,这个故事也太奇葩了。
穿山甲何德何能,能够以真仙之躯灭杀大罗呢?知道剧情并不意味着林峰知道所有的事儿,他总觉得这背后还是棋手在布局玩,想要换棋子就换掉。
“无为之道,当真无为吗?”
虽然怀疑自家祖师爷,但是林峰没有阻止的意思,这本就对太清一门大有好处的。
见识到了林峰的手段,费长房瞬间就又对成仙感兴趣了起来,原本的他就是可以成仙的。
林峰也想要尝试一下不让韩湘子出现,费长房骂天三声就要轮回三世的事情他自然知道,不过也总要试一试天衍四九,遁去其一的唯一机会,上天还是给人留下一线生机的。
“主要还是浪费时间,八仙的故事贯穿了将近几千年的时间,任由几个人这样子搞,怕是黄花菜都凉了。”
当铁拐李来渡化费长房的时候,就觉得无比诧异了,因为这家伙居然直接就选择了接受四九天劫来转化鬼仙躯体为仙身,这个过程长达七天,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渡过去的话,费长房就可以直接成为八仙之一了。
如今八仙中已经有四仙归位,铁拐李,汉钟离,张果老,蓝采和,剩下的则是何仙姑,曹国舅,费长房和吕洞宾。
何仙姑成仙其实无比的简单,或者说八仙任何一位成仙都很简单的,他们成仙的过程,可以说是没有太多的意外,这个唯一的女仙可是从小侍奉观音菩萨长大的,最后也会被观音菩萨点化成仙。
像铁拐李之类的更加简单,作为太清的大弟子,那可是无限接近大罗的存在。
汉钟离也是太清的童子转世,这一次得到了机会一举成就金仙,时来运转。
张果老偷吃了穿山甲的仙药,和他的驴一人吃了一半,结果吃完没多久就飞升成就金仙,真是气死人不偿命。
蓝采和也有背景,是天庭赤脚大仙转世,而且还和孙悟空有交情,因为欠了人情,孙悟空用自己的法力助蓝采和直接突破金仙,一点挑战性都没有。
曹国舅在人间势力不小,被特意当作了凡间唯一的仙人招牌,自然要榜上有名,八仙中其余的人纷纷传授法力给他,让他轻松成仙。
吕洞宾就更不用说了,天生就是上仙人才,如今还是大罗候选人,自然是棋手手中最重要的棋子,根本舍不得他出事。
这样算下来,实际上也就只有费长房成仙无比困难,所以林峰出手了。
又是数十年过去,林峰都有些躺平了,这八仙成仙虽然容易,可是这历程是一点都不能少了。
好在早就成就了四仙,剩下的几位也没有太大的阻碍。
何仙姑果真被观音菩萨给点化了,还必须了一件上品仙器交给她,一时间一个普通修行者,一跃而成为金仙之一,甚至成了太清门下吕洞宾的记名弟子,差点大了林峰一个辈分。
这是太清和佛门的交易,林峰看得明白。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西游的伏笔已经埋下,那孙悟空可是已经被镇压在五指山下了,就等着一个叫做唐僧的和尚去把他救出来。
“其实我也就想要看看通天教主了,也不知道和真正的通天教主比起来是怎样的,这个世界中存在太清和通天,我不相信他们和那两位圣人没有一丁点的关系。”
要说起太清和通天,那必然是有太清道德天尊,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三人身影的,这才是真正的圣人,而太清和通天敢用出这等称号,已经说明了他们和两位圣人的关系。
或许是分身,或许是一个念头而已,圣人的一个念头都是极为恐怖的存在,区区大罗金仙,倒也差不多了。
费长房在林峰的帮助下,自然很快就随着汉钟离成仙了,接下来就只剩下最后一人曹国舅没有成仙。
按照七仙的意思,那就是直接穿越时空去寻找曹国舅的行踪,把他接过来大家一人传授一点法力给他就是了,哪怕是催生也要催出来一个八仙。
是的,八仙可以穿梭时空,这样的事情在很多修仙世界都是难以做到的,也就这种力量体系有些混乱的世界可以完成。
林峰也趁机逐步地去研究剩下的无限宝石,争取把力量法则和时间法则彻底入门。
可是这几十年下来,除了力量法则入门了以外,时间法则真的没有一点头绪,倒是其他的法则之力或多或少都又有了一些增长。
他从未体验过这种类似于闭关的状态,一呆在这里就是几十年上百年的光阴,可是在闭关中又感受不到岁月的流逝。
倒是八仙的命运在林峰的参与下变化了太多。
穿山甲没有机会被何仙姑迷得头晕眼花的,费长房也没有和龙三公主纠缠不清,吕洞宾没有和通天教主眉来眼去,只是和牡丹仙子一直保持着心中的季动,他们的爱情若是真要被天庭发现,估计都是不得不再活一世的了,毕竟天规森严,仙人不得谈情说爱。
实在是狗屁的天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