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订阅求粉红求PK!哇哇哇,俺的订阅真是……想一头撞死啦!)
这一日,隋风笑正在伙房外面虎虎生风的抡着把斧头劈柴,大刘站的远远的跟她喊话,“小隋!丞相大人要你去前面的乌阳小道接个人!”
“劫个人?!”
“对,你赶紧去吧,丞相大人说,要是去晚了他就要放火烧柴了。这是个啥意思嘛……”操着一口地道山东话的大刘交代完之后就搔着后脑勺不明所以的走了。
徒留下愣在原地拎着斧头纠结的隋风笑。她可是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现代好姑娘,虽说自从穿越到这个时代后,她要过饭儿坐过台进过黑屋卖过**,但这光明正大的打劫……她还真没试过。
(由此可见,普及普通话真的是一项伟大的发明!)
为了安全起见,隋风笑回屋拿上了沥血剑,又溜达到乌阳小道查探了下地势,选定了左边夹道上的一丛茂密的草坡里蹲着,只露出一双贼亮贼亮的眼睛。
刚蹲了一会就听见不远处的拐角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马蹄声和脚步声。
隋风笑分析了下敌我状况,听这动静少说也得有十几号人,而她只有一个人外加一把天天捅在锅底里烧火的沥血剑。
隋大姑娘咬牙,当机立断:撤!
刚猫着腰退了几步,夹道对面忽然窜起一浪盖过一浪的吆喝。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隋风笑立马弯了眼,猫着腰又折了回去继续趴着看好戏。
嘿!看来今天绝对是个打劫的黄道吉日,作为一只初入江湖的劫匪,她觉得有必要好好观摩一下。
夹道对面的草堆儿里猛的窜出二十几号手提刀剑的壮汉,一眨眼的功夫就把这十几号人的车队围了个严严实实。
刚站定,众人就在那个看似领头大哥的带领下,瞪着圆眼摇头晃脑,显出一副对肥羊十分满意的样子。
隋风笑忙提笔记下:作为一只合格的劫匪,要一视同仁,不能因肥羊太肥而得瑟,也不能因肥羊太瘦而落寞,免得伤了肥羊们的自尊心。
此时被围的肥羊们在猴急猴急的注视下不断的抖着双腿,各个脸色发白。
头顶羊颅的一号大哥率先仰天大笑了几声。
可惜那群肥羊并不领情,一听见这近似于敲锣的动静,别说人受惊,就连马都受了惊,扬蹄长嘶起来。
“乡亲们不要怕!我是野狼帮的大哥!今天咱们能碰见就是缘分,只要你们给点见面礼,哥儿几个也不是不讲道义的人,自然会放你们走!”
隋风笑连忙把狼毫搁进嘴里抿了几口,提笔记下:没话找话的时候可以先笑几声,以缓解与肥羊之间的尴尬气氛;不论长的多彪悍,一定要背点文邹邹的句子以拉近匪民之间的关系。
这时,被肥羊团团护住的马车上忽然掀开了轿帘儿,坐在里面的人一时间被瞧了个清清楚楚。
轿内布置的格外奢华,金绸覆顶,轿凳上铺着张通体银白的狐毛。
山贼们的口水哗啦啦的流了一地。
倒不是因为那张珍贵的狐毛,而是因为看清了狐毛上躺着的人。
一袭白色软衫倾泻到地上,那人姿态撩人的躺在轿凳外侧,微束的长发洒在颈边,修长的指拖着几近透明的腮,狐媚的双眼逡巡了遍众人,猛的将手里的东西扔到了山贼大哥的面前。
原是个绣着大红色牡丹花的锦囊,绳结一经散开,立马从里面滚出不少金银首饰。
山贼大哥瞠目结舌的望着轿内的美人,弯下腰将锦囊拾了起来,目光却一直恋恋不舍的粘在她身上。
两队人马僵持了一会后,山贼大哥终于忍不住把锦囊放在鼻尖深深的嗅了一下,一脸的陶醉。
“兄弟们还愣着干什么?等着吟诗呢?!把这队肥羊给我吃了!至于你……”山贼大哥摆出最为潇洒的四十五度角姿势指了指马车里面不改色的美人儿,语气顿时变得温柔,“跟着哥走!哥让那几十个婆姨把正房的位子让给你!”
隋风笑望着这一幕,纠结了一会,终于提起狼毫把上一条《山匪守则》狠狠抹黑,另起一行写道:少废话,抢就是了!
那队肥羊顿时变得惊慌失措,抄起手里的家伙迎敌,一时间马声哓哓,哀嚎遍野,还夹杂着土匪们的放声大笑。
而那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始终躺在马车里,横着狐眼事不关已的望着渐渐逼近的山匪。
隋风笑砸吧了下嘴,估计下面的镜头可能会很血腥很暴力,不适合她这个只有十五岁的未成年少女观看,于是夹着小簿子预备走人。
就在这时,那个躺在马车里白玉人偶般的美人儿眼眸一转,扫向隋风笑匿身的地方。
这一眼扫过去,隋风笑忽然哀嚎一声,小腿儿不知道被什么击中,顿时就鼓起了个肿包,隋大姑娘站立不稳,仰着头把手里的册子毛笔沥血剑一齐扔到了半空,又吱哇乱叫的以腚磨地向小道上奔去。
正打的火热的山贼肥羊们闻声纷纷抬头,就见高高的夹道草地上,一个张大了嘴口水横飞的小个子男人正一边急速下滑,一边挥着手嚷嚷,“闪开!闪开!”
众人赶忙避让。
隋风笑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路风驰电掣的滑到路沿儿上,然后猛的窜起来,在空中划了个美丽的半圆,最后‘砰’的一声以脸着地,狠狠的砸在大路中央。
一时间烟尘滚滚,本来还算平坦的乌阳小道上瞬间出现了一个人形大坑。
身强体壮的隋大姑娘哼哼唧唧了几声,刚要挣扎起身,就被凌空飞下来的沥血剑不偏不倚的砸中后脑勺,当即四肢挺直,背过气儿去。
“呦呵,老二,这招叫什么来着?”山匪大哥看着呈‘大’字形躺在坑里的隋风笑,转头问向身后只穿了半边羊皮裸露着膀肩膀的男人。
半裸男望着她的体型,沉吟道,“这招叫,神兵天降。”
“那后半句呢?”大哥又问。
“非死即残。”
这时,有人捧来了本散落的册子,刚递给一号大哥,就被狠狠的瞪了一眼。
“给老二去!老子又不识字!”
半裸男接过册子瞄了几眼,一字不落面无表情的大声念了起来,“《山匪守则:论如何做一只受肥羊爱戴的好匪》”
领头大哥立马横着眼瞪向自己的兄弟,“看见没?!老子早就说过,山匪是这世上最容易流芳百代的职业!”
半裸男附耳提醒他,“大哥,杵在那小子后脑勺上的剑好像是沥血剑。”
领头大哥急道,“真的?!”末了又打量几眼把隋大姑娘的脑袋砸出个大坑,正迎风竖立的长剑,皱眉,“老二你唬我吧,这怎么看都是根烧火棍。”
“应该没错,当年我跟离鬼交过手,认得这剑,后来据传这把剑被赐给了一个皇家暗卫。”
领头大哥双眸一亮,二话不说振臂一呼,“沥血剑是老子的了!老子要做流芳百代的武林盟主!”
立马有人迟疑道,“大哥,你刚刚不是说做我们山匪最容易流芳百代吗?”
领头大哥手臂一僵,狠狠的瞪过去,“蠢材!老子说的是会在府衙的卷宗上流芳百代!正经爷们儿谁稀得做山匪?!”
说罢,他大步走到隋风笑身前,猛的拔起插在她后脑勺上的沥血剑,叉着腿擎着剑迎空大喝一声,“这剑!”
(此段请参考指环王中甘道夫大喊‘the,ring!’的情节)
隋风笑在剑被拔起的一刻,幽幽转醒。眼见身前一个腿毛飞扬的男子正挥舞着她价值千金的宝剑,隋大姑娘差点又撅了过去。
就在领头大哥扛着沥血剑二五八万的拽到美人儿马车前,左挥挥右戳戳摆起POSE的时候,坑里的隋风笑终于开口了。
“英雄!求求您!把那根烧火棍还给我吧!”
领头大哥不满的转过头来,抬着眼以剑指着她,“闭嘴!你当老子是不识字的笨蛋吗?这剑鞘上明明写着‘沥血剑’仨字儿!”
隋大姑娘顿时张大了嘴,后仰着身子膜拜这位肯定不是笨蛋的山匪头子。
半裸男赶忙蹭到他身边,附耳低声道,“大哥,那不是字。”
领头大哥不满了,“不是字那是什么?”
隋风笑干笑道,“那是小的用它烧火时不小心砸的三个坑……”
领头大哥又横了下手中的剑,语调顿时拔高,“废物!你丫怎么烧的火?!”
隋大姑娘垂下头,十分的羞惭。
“管它是不是沥血剑!老子拿着它是不是显得更加英俊威武?”领头大哥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对着车内的美人继续秀他的腿毛儿和横肉。
“英雄!那不是根值钱的玩意儿!却是小的最珍贵的东西。因为,因为,那是小的与一位姑娘的定情信物啊!”
领头大哥‘嚯’的一声转过身,打量她,又喝,“你小子不仅长的猥琐,连定情信物都这么猥琐?!”
隋大姑娘嘴角一抽,笑道,“小的是猥琐,可赠棍的姑娘却是个大美人,就连车内的姐姐都及不上她。”
领头大哥闻言立马来了精神,拿剑指着她,“快走!带老子去找那位姑娘!”
隋风笑顿时横了眼,彻底拜倒在他还没见异就思迁的德行之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