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他们刚走到楼下,沈白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脸惊色。
“糟了,我娘给我绣的荷包不见了,那可是当初我离开家的时候我娘留给我的惟一的东西。”
说着,沈白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丁之瑶看得有些心疼,赶忙说道:“你先别着急,可能落在上面了,我上去找找。”
丁之瑶刚走,沈白的表情就变了,像个小女人一般一脸的羞涩。光是跟李长歌站在一起,她都觉得异常幸福。
“你是之瑶姐的朋友吧,我听说之瑶姐她娘早就把她许配给一户姓田的人家了,这事儿你知道吗?”
沈白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丁之瑶已经是个有夫之妇了。不过她哪里知道,当初正是李长歌带人从田家将丁之瑶救了回来。
沈白的心思李长歌又何尝不知道,这丫头小小年纪就会挑拨是非,如果她不是丁之瑶的表妹,这会儿早就被他丢到荒郊野岭喂狗了。
见李长歌不说话,沈白还以为李长歌不相信呢,当下又继续说道:“我听说之瑶姐都已经跟那个肺痨鬼拜堂了,后来又冒出来一伙山贼把她给劫走了。”
听到这蠢丫头竟然把他和堂堂的李家军唤作山贼,李长歌脸色已经有些难看了。他强忍着怒气,心里嘀咕着丁之瑶怎么还不回来。
正念叨着,丁之瑶从酒楼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捏着一个小巧的荷包。
“拿好了,既然是你娘留给你的心爱之物,下次可别再丢了。”
沈白悻悻的接过荷包,心里很不高兴,这女人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早知道刚才就应该把荷包丢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让她多找一会儿,自己就可以跟李长歌多呆一会儿了。
李长歌扶着丁之瑶上了马车,眼里满是温柔。这副样子看的沈白直冒酸水,凭什么他对丁之瑶就这么温柔,而对她就冷冰冰的呢?
李长歌紧跟着丁之瑶也上了马车,沈白一脸尴尬的站在那里,可怜巴巴地望向鸦。
既然你家主子不愿意搀扶我,你个下人总不会还挑三拣四吧?
鸦跟着李长歌这么多年,早就活成了人精。刚才沈白那番话他也听到了,这小丫头什么心思他自然也很清楚。
对于胆敢接近李长歌居心回测的人,他都没有好脸色,当然,丁之瑶是个例外。
毕竟是李长歌三番五次厚着脸皮去找人家丁姑娘的,想起这事儿鸦都觉得丢人。
哼,得意什么,不就是个阔少爷嘛!
沈白愤愤地上了车,心里却已经做好了打算。既然丁之瑶都能勾搭到这样一个极品的公子哥,以她的姿色肯定也可以。
铜山县虽然地方不大,但是纨绔少爷可不少,只要她留在这里,以后肯定有的是机会。
她那里知道李长歌可不是一般的公子哥,天底下也只有一个李长歌,别人哪能跟他相比。
在医馆里呆了小半天,丁之瑶便带着沈白回村了。虽说沈白在医馆只是打下手,但毕竟也是自己的表妹,哪能让她睡在医馆里。
丁之瑶简单的做了几个菜留给沈白,自己则赶紧去了李府。这些日子老爷子已经吃惯了他的药膳,一天不吃都不行。
而且药膳的效果很明显,老爷子现在走起路来虎虎生威,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好了许多。
等到丁之瑶忙活完再回到小院,发现沈白正在屋子里臭美呢。小丫头身上穿着的也不是自己的衣裳,而是前些日子
李长歌送给她的,她一直都没舍得穿呢。
“之瑶姐,我穿这衣裳好看吗?”
沈白说着,原地转了个圈。丁之瑶虽然心里不太高兴,却还是忍了。
“之瑶姐,明天我就穿这件衣裳去逛街吧。"沈白满眼期待的望着丁之瑶。
说实在的,经过今天一天的相处丁之瑶已经对这个表妹有些不耐烦了。她甚至后悔就不该心软把她留下来,可现在若是把她赶走,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也难免给那些穷亲戚落下话柄。
思来想去,她只能再一次忍让了。
“好的,早点休息吧,明天我陪你逛街。”
第二天,鸦像往常一将马车停在小院门口,不过今天却不是送她们去医馆,而是去城里最热闹的集市逛街。
坐在马车里,沈白显得很激动。丁之瑶暗暗叹了口气,算了,就当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集市上很热闹,马车刚一停下便赚足了眼球。李府的马车是铜山城里最奢华的,就连车帘都是上好的绸缎做的。
沈白显然很享受这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下了马车,她欢脱的在集市上东逛逛西看看。虽然同是女人,可丁之瑶却对逛街没有多大性质。
她也不明白自己已经给沈白买好了日常用的东西,还有什么可逛的。
沈白却不这样想,以往在乡下可没有这么热闹的地方可去,也没有这么多好东西可买。现在好不容易进了城,自然得好好的过过瘾。
反正丁之瑶又不缺这点银子。
小半天的功夫,沈白已经将集市逛了个遍,最后停在了一家首饰店的外面。
“之瑶姐,你看我现在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我倒是无所谓,可这样走在一起丢的是你的人,要不咱们去里面看看?”
这家首饰店里的东西据说都是从都城来的匠人打造的,价格也是全城之最。丁之瑶眼角勾了勾,这丫头可真会挑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