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② 世间最无用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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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M)

3:28 S

开学那天。

也就是贴出班级通告那天。

玫海拉着我的手挤进了水泄不通的人群之中。

然后,在人群尽头的布告板之上,我清楚地看见了我的名字出现在了玫海的后面。

“17班,刘玫海,冼岛光……”

如果周围没人,我一定开心得跳了起来了吧,说不定还会在地上打滚。

终于,我终于又能和她一个班了。

我与玫海,从小一起长大,上同一间学校,住在同样的小区。

我们的人生,早就交错在了一起。

所以,我们互相之间无比熟悉。

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份熟悉,我才不能对她表现得直白些吧。

她拉着我,因为人潮拥挤,她没有放开我的手,大概也是因为人潮拥挤,我感觉到她握我的手握得有些紧,甚至隐隐有些颤抖的感觉。

我们就这样一起站在布告板的前面。

她终于是看到了我们的名字,然后她立马开心地向我大叫了起来:“喂喂喂,你看你看你看!我们在同一个班也。”

是因为终于有熟悉的人在同一个班了么,亦或是你就是想和我一个班。

你究竟是因为哪个理由而表现得这么开心。

我很想开口问她。

但是,最后我说出来的却是:“知道啦,不就是一个班嘛,喂,好好说话,别掐我手臂。啧,没想到高中不止和你一间学校,还要和你一个班。”

我为什么会这么别扭,那刻,我忽然好讨厌自己。

我的成绩本来并不怎么好,大约勉强能进市重点,家里对我的要求也不高。

江东这种历史悠久的重点校根本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但是,初二暑假那天,已经有足够实力进江东的玫海对我说,如果能上一间高中就好咯。

而后我便开始认真念书。

那刻我才知道,原来有时,想要念书的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简单得甚至有些恶俗。

不是因为什么忽然觉悟了,或者是为自己以后的人生负责之类的什么。

我只是单纯的,单纯的想要继续陪在她身边。

就像以前那样,一直站在她的身边,看她微笑,伤心,愤怒,沮丧。

大概是,我已经习惯了,我的生活里有她了吧。

就像回家和爸妈打招呼那样的习惯,自然而然的习惯,绝对不能更改的习惯。

如果,我们不能进入同一间高中,那意味着,我的生活中,将不再有玫海的存在。

想到这点,我便有些慌乱。

所以,我开始日复一日地去背诵那些我原本看到就会睡着的英文单词,拿着厚厚的资料书尝试去解答那些可怕的数学题。

然后,我幸运地进入了江东。

拿到通知书那天。

我在空无一人的家里,翻滚了几圈。

然后颤抖着把那张通知书看了无数遍。

终于,我还能继续伴在她的身边。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在意她的呢?

我不得而已。

只是,我从小到大的记忆里都尽是这个家伙。

小学野炊时,自告奋勇去生火,结果生了半个小时连火星都没有出现,一脸乌漆墨黑的样子在哭泣的她。

听老师讲爬山有益身体健康,然后大清早六点拉我去爬马鞍山,结果还没爬到一半便想放弃的她。

和我们男生一起跑去郊区的田里偷番薯,结果每次都跑得最慢,急得大哭的她。

考试拿了满分,跑到我面前炫耀的她……

就算我不想记住,她也霸占了我的所有记忆。真是个狡猾的家伙。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小学那年冬天。

院子里的大家一起玩捉迷藏,这种游戏明明规则简单,玩法无聊,但是确实我们小学时最好的消遣项目之一。

那天,我少见地没有拉着玫海一起藏,而是独自一人藏了起来,

我藏在了一些平常的地方,想着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结果很快便被抓住。

冬日的太阳威力实在是烂的可以,很快,太阳便渐渐下山,快速带走了那一丝暖意,而藏起来的小伙伴也一个个地被揪了出来,这场每天都上演的游戏即将要接近尾声之时,楼上开始响起妈妈们叫回家吃饭的声音。

小时候的我们自然不敢忤逆母上大人的旨意。

一众人便鸟兽四散,游戏提前了些许终结。

我也准备上楼,但是,在散开的人群中,我并没有发现玫海。

于是我本能地开始寻找她。

找了几个熟悉的地方都没有她的人影。

夕阳已经由散发光辉的状态变成了散发余晖的状态。

四周越来越暗。

我那时想到的是,玫海这个怕黑的胆小鬼一定要哭了吧。

虽然是好笑的场景,但是我却莫名其妙地急切了起来。

终于,我在我们一起新发现的角落里看到了她。

可是,除了她之外,那里还站着一只呲牙咧嘴的大狗。

我本能地回头就想跑开,因为,我异常惧怕犬类。

这种事情,果然是要叫大人来吧,我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用,就算我上去也是被狗咬而已。

怕狗的我不断在给自己找着离开的借口。

我给出了自己无数离开的理由,每一条都有理有据,足以支持我离开这片危险的地域。

但是最终我却是拿起了一根破烂树枝,挡在了她的面前。

也许就是那次,我第一次意识到了,我想要保护这个女孩。

当然,毫无用处的我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被狗咬了一口。

幸好大人及时赶到,赶跑了恶犬。

解决危险,我自然就瘫在了地上,被咬的地方虽然痛,但是更多的是力气用尽的那种疲软。

而玫海则扑到了我的身上。

她那时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眼泪鼻涕直流,在我身上哭喊着:“呜呜呜,小光你被咬死了么~呜呜呜。”

这应该出现在烂俗搞笑片中的场景,我却能牢牢记得,真是不可思议。

啊~~~人类真是不可思议。

这就是,勇士冼岛光与公主刘玫海的故事。

当然,也就是说说而已。

我大概是世间最没用的勇士。

拿着一个破树枝,不要说恶龙,我连恶狗都打不过。

但是……

我仍旧是想守护这位哭得眼泪鼻涕直流的笨蛋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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