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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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已经修好了吗?”早上,凤歌本来只是想来问问是不是已经收到烈火油,石岩却笑眯眯地将那柄落月刀交给她。

凤歌将刀从鞘中抽出,刀身雪亮如镜,照出凤歌的脸庞,锋刃上闪动的光芒昭显着它无匹的锐利。

将轻轻薄薄的一张纸,搁在刀锋上,无声无息地变成两半,各自飘落在地。

一旁早有两个仆人抬来一块大石,石岩做了个“请”的姿势:“请试刀。”

凤歌看了看石头,又看了看薄薄的刀刃,笑道:“不用了吧,万一砍坏了,还得再修一次。”

“放心,砍不坏,若是砍坏了,我这大夏第一铁匠铺就归你。”石岩的语气中充满着对自己手艺的自豪和骄傲。

“不行不行,会砍坏的。”凤歌准备将落凤刀收起,石岩却抢上两步,将落凤刀再次拔出来,用刀对着石头挥下去:“放心,你看,根本就不会……”

“叮”的一声,刚刚修好的落凤刀……崩了口子,又断成两截。

石岩目瞪口呆:“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他仔细看了一眼那块石头,愤怒地咆哮:“谁让你们把天星铁搬来的!!!”

两个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着胆子说:“是主人让我们搬来的。”

“什么?我?几时?”石岩看着他俩。

“就是刚才。”

“我让你们搬的是试剑石!”

另有两个仆人小声的说:“主人,试剑石在这里,方才主人让我们去搬,刚刚搬来。”

地上有两块石头,一块是石质相对软一些的试剑石,一块是需要用烈火油才能镕成铁水的天星石,相距不远,一刀挥下去,是天差地别的结果。

“嗯,其实,我就是想跟你说,这刀啊,什么都好,就是含碳量太低,有点脆了,与其他坚强之物相交时,容易断开或是崩口,怕你不能理解具体是什么样的,所以特意给你演示演示。”石岩一脸的严肃认真,不容置疑。

凤歌心里憋笑憋得肠子都要绞在一起了,幸好经过临朝听政的考验,她还能绷得住,一张小脸兀自平静无波,笑得温婉而和善:“嗯,我已经看见了,那么,再修好要什么时候呢?”

“下午就可以。”石岩计算了一下时间,已经有过一次修理经验,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就可以熟练的掌握火侯和击打力度了,虽然这种得来经验的方式,并不符合他的愿望。

有些时候,就要揣着明白装糊涂,见父皇的多场表演,凤歌已经驾轻就熟。

“非常期待完成品。”凤歌微笑,客气有礼的模样,就好像接见外国使节团时的父皇。

直到走出石岩家的大门,穿过人来人往的大街,回到下榻的客栈中,关上门,关林森默默把着门口,不让别人闯入。

凤歌用被子捂着头,笑声接连不断的从被窝里涌出,连床都跟着“吱吱嘎嘎”的抖着。

楼下的客栈老板和伙计方才看着凤歌和关林森一起进门,还关上了,现在客栈大厅里没什么人,由于床脚与地板之间的微小缝隙不断间歇撞击而产生的声音清晰可闻,那个频率,与某种需要双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在床上进行的运动十分相近,因此……

客栈老板与伙计对视一眼,心中各自感叹道:“年轻人体力就是好。”

门再次打开,凤歌又恢复了端庄优雅,气质高贵的模样。

那两百升的烈火油不是随便好拿的,宁亲王顶着凤歌的微笑、关林森的杀气,坚持着大夏亲王最后的一点气节:

“擅动烈火油是重罪,就算我是亲王也不可免。”

凤歌笑道:“以宁亲王的富贵,想来不是想要钱,不知亲王殿下有什么要求?”

“要求不敢,只是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公主殿下可以成全。”李云清看着凤歌,一脸的诚恳,好像那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要求。

听起来,这个要求的确不是很麻烦:只不过是去京城外的燕雀湖边的药庐替他买一些药材回来。

之所以李云清或是大夏的任何一个人不去的原因是,他们去过了,都被拒了。

那个药庐的主人会向每个前去求药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几乎每个要求都很奇怪,正常人做不到,李云清亲自前往,药庐主人提出的要求是做一桌不放盐、不放酱、好吃的、红烧羊肉。

不放酱上色还叫什么红烧?不放盐的东西,哪里能吃得,离“好吃的”这个形容词十万八千里,李云清找了许多御厨询问,整个王都之内,竟无人有办法破解这道难题,最后只得放弃。

后来李云清派出的人,也都陆续接下了各种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一个人可以完成。

最后得出结论,药庐主人就是想为难他,不想卖,所以才提出这么多奇怪的要求。

李云清听说药庐主人是大恒国人氏,因此他才会提出让凤歌去买药,无论多少钱,他都认,只要能把药买回来。

此时已是五月间,春风和煦,阳光明媚,燕雀湖上碧波荡漾,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有一艘小船在轻轻的飘荡着,没有风帆,也无船桨,甚至连舵都没有,就这么静静地停在湖心当中。

“这船里,有人吗?”凤歌站在湖边,心下起疑,完全看不出有人的样子。

一阵风从湖面上刮过,那艘小船竟然一动也不动,关林森说:“有人。”

这下连凤歌也知道里面必然是有人的,而且应该是个武功不错的人,他用了极佳的坠身功夫,稳住了船身,否则这样的独木轻舟,被方才那样的风一吹,早就该离开原位了。

“请问,有人吗?”凤歌用双手拢在嘴边,清脆的声音在湖面上回荡。

没有人回应,也许是因为小船离得实在太远,听不见?

关林森运起内力,对着湖面大声叫道:“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要么是弄错了,船里真没人,要么是里面的人就是不想搭理他们。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法买到药,凤歌微微皱着眉,心里想着解决的办法。

可是不管说什么,怎样的恳求,小船依旧一动不动,就好像里面真的没有人一样。

关林森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握着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看那架势,是打算往船上丢,被凤歌阻止了:“别这样,我们是来求人办事的。”

“我听说,外国那个诸葛孔明肯出山,不是因为刘备在三顾茅庐的时候,显得多谦逊多求闲若渴,而是因为张飞在他的草庐后面放了一把火。”

“没想到,你还喜欢看野史。”凤歌看了几眼关林森,觉得他好像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原来他的话很少,还以为他是个严肃认真的好少年,没想到,居然拿着八卦野史当日常行为的操作指南。

既然是主家要求,那也不好违背,关林森将手中的石子扔到地上,眺望着那艘不吃软,也不能给它吃硬的小船,心下有些着急:“那应该怎么办?”

凤歌其实也没有想到办法,只是想着不应该用这种邪乎的手段去做事,这有违她的做人准则。

“呜汪……”那条船边上忽然出现了一只黑狗,是虎子,它默默扒上船舷,把头伸进了船舱,只是叫了这么一声,然后聚精会神的看着船舱里。

“哪来的野狗!”静默许久的船舱里传出了气急败坏的男人骂声,一阵响动,虎子“扑通”跳入水中,奋力游到凤歌身边,很快,一个人从船舱里走出来,远远地只见他手臂一挥,凤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关林森迅速闪身挡在她的面前,抬手,接住了那人掷来的东西,低头往手里一看,是一只小小的茶杯。

看起来质料还不错,应该是大恒国有名的冰裂瓷。

小船忽然动起来了,那人就站在船头,烟灰色的长衫在风中飘飘摇摇,状若谪仙。

小船如离弦之箭,笔直向凤歌站着的岸边疾驰而来,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凤歌实在好奇的不行,关林森低声说:“也许他是练成了一门非常难练的至高轻功《大罗仙步》,听说学会大罗仙步的人可以踏雪无痕,自空中下降如踏无形之梯。”

“你会吗?”凤歌觉得这门功夫特别棒,如果能学会的话,下回参加大朝会,可以很酷炫的露这么一手,让那些总是说个没完没了的老臣们吓一跳,说不定被她这么吓一吓,想说的话都忘记了,然后就可以提早结束大朝会,早点回去吃饭。

可惜,关林森只是摇摇头:“我也只是听说有这么一门功夫,只说是在极西之域的山中老人门下子弟才会。”

“哦,极西之域,那不就是这里?”凤歌已经在盘算着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学会了。

关林森再次打破了她的幻想:“山中老人所在的极西之域比这里还要远,需要跨过西夏再往西的八百里大漠,然后翻过一座高山,再走一个多月,才能到。”

“可是如果连你都知道这个功夫,那说不定它就真的曾经传到了这里呢?”凤歌对这个世界始终抱有最大的善意和希望。

小船靠岸,那个人从船上翩然而降,姿态优美非常,果然如同大罗神仙自天庭下降而来一般,凤歌此时坚信此人就是会“大罗仙步”的,她决定先替李云清问问怎么买药,要是不让买的话,就问问怎么才能跟他学这个功夫。

真是太好看了,以前曾经学过一个成语叫“邯郸学步”,她还曾经好奇,不就是走路吗,能美成什么样,有什么好学的,还能把自己原本的走路方式给忘记了?

现在看着这个人,她深深的信了。

“这只狗是你养的?”那人低头看着凤歌。

他好高,比关林森还要高出一个头,比大恒的成年男子还要高上许多。

凤歌认真的看着他的脸,呃……

方才那样的身姿,让凤歌以为他会是一个颜似宋玉,貌如潘安,走在街上怎么也得让万千少女芳心直跳的那种超级英俊的俊秀男子。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大鼻头,小眼睛,眉毛前半截浓后半截淡,看起来就好像只有半截眉毛,脸盘圆圆的,很大,腮上都是肉,看起来倒是憨态可掬,身材倒是不错,若是不看脸的话,的确是一个绝世帅哥。

凤歌在心中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为他可惜。

那人看着凤歌没有说话,又问了一遍:“这只狗是你养的?”声音变得森冷非常,听起来好像要打她似的。

凤歌抱着虎子,小小的身子瑟瑟发抖,大大的眼睛里一下子溢满了泪水:“它是我养的小狗狗,它还小,不懂事,求您不要伤害它,我,我替它向您道歉。”

说话的声音里,竟带着哭音。

那人本是一心想要来找凤歌晦气,结果一看,眼前是个漂漂亮亮,如粉团子一般的小女孩,看她抱着狗可怜巴巴的样子,别说是下手真的把狗给杀了出气,就连说她一句重话,都怕吓着她。

“算了算了,管好你的狗,下不为例。”那人抬头看了看天色,就向药庐走去,嘴里自言自语:“真倒霉。”

刚走了几步,忽然感觉到衣角被人拉住,转头一看,凤歌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从你这里买风灵草。”

那人眉头陡然皱起:“谁让你来的?李云清?”

哎?看来只有这位宁亲王才要买,一说药名,都想不到别人,只能想到他。

凤歌连连点头如捣蒜,她紧张地抿着嘴唇,望着他的眼睛。

“你别这么看着我,哼,李云清,你这个不要脸的,竟然这么小的女孩子也利用上了,夏国皇室真是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好东西。”

他转头看着凤歌:“我跟你说,不管那个姓李的许了你什么好处,你都别信,那货就是个骗子、流氓、土匪、王八蛋!专骗老实人。”

“哎?”凤歌心想,咱俩认识的李云清是同一个人吗?我怎么认识的李云清只有被欺负的份呢?

凤歌声音放得软软:“可是,可是那个李云清抓了我的朋友,如果我拿不到风灵草,他就要杀掉我朋友。”

“啊?这小子长进了这么多?居然会绑架勒索了?”那人的表情好像听见什么大新闻一样。

这反应不太对啊,怎么听起来感觉此人与李云清早已熟识,而且,还是关系很好的那一种?

凤歌点点头:“叔叔,你一定要帮我呀,求求你把风灵草卖给我好不好?”

“唔……”那人看着她,一个小小的小丫头,还是赶紧让她死了心,早点回城比较好。

他向着燕雀湖一指:“那朵莲花,看见没有?”

凤歌顺着他指的方向,向着湖中心望去,在方才小船停着的地方,有三朵红莲,在水面上盛开,在风中轻轻摇晃。

“你去把莲花摘下来一朵给我,我就给你风灵草。”那人又补充道,“不准用船,也不得湿了你身上的衣服。”

放眼四周,除了这艘小船之外,连根芦苇都没有,又不让下水湿衣服,难道只能脱光了衣服游过去。

凤歌为难地咬住嘴唇。

***

“我……你……他……”那人看着笑容可掬的凤歌向他递上一朵红莲花,站在凤歌身后的,是水淋淋的关林森。

关林森自方才一直隐身于水中,多年暗卫的训练,让他在水下呆多久都没有问题。

得到凤歌的指示之后,他飞快的取来了水中红莲,交给了凤歌。

凤歌还是那副人畜无害的纯真少女模样:“我没有用船,也没有湿了衣服。叔叔,你不要骗小女孩,说把风灵草给我,就一定要真的给我哟。”

“你是李云清的什么人?”

“不是他的什么人,我只是一个路过的小女孩,要用风灵草找他换点东西。”

那人哼了一声:“算了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一个小丫头手上。”说罢,他又抬头看着关林森:“小子,你又是什么人?”

“我是她的护卫。”

“很好。”那人冷笑一声,对凤歌说:“风灵草,我可以给你,但是我独孤怀信绝不能受人欺侮就这么认了,否则将来如何立足!你把这小子交给我,让我狠狠揍一顿。”

凤歌看了看关林森,对那人说:“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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