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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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狗!”与金璜的咆哮同时到达的还有一根粗大的树枝,树枝带着呼啸的风声向黑狗身上落下,黑狗机敏的向凤歌身后一蹦跶。

脆弱的枯枝拍在泥土上,应声而断,一根尖利的断枝被巨大的反冲力弹起,飞向凤歌的眼睛。

凤歌一惊,向后退,却被地上的草根绊住,眼看着她的命运是眼睛被刺中后还要摔倒。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光从侧面飞来,将断枝击飞。

紧接着,一道灰影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凤歌身旁,将她扶住。

“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会将你视为危险,杀掉。”关林森看着金璜,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着要将她杀掉。

金璜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低着头,准备去捡飞出去的飞梭,却发现那只黑狗已经把刚才射飞断枝的那枚飞梭给叼回来了。

“哼……”金璜傲娇的扭过头。

这一幕为何如此熟悉,凤歌揉着太阳穴:“我觉得,这狗是来找你的,不如,你就养着吧。”

关林森又不见了,凤歌已经习惯了暗卫会消失的基本属性,依旧与金璜说说笑笑,还有一只黑狗端端正正的坐在一旁。

“你现在要回宫去说税赋减免的事吗?”金璜问道。

凤歌摇摇头,她看着村民家屋顶上升起的袅袅炊烟:“为帝王者,应该看的是全局,筹划的是天下,设定一条规则就要想到所有可能造成的后果……税赋减免,只怕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那就快走吧,今晚我可不想再睡在这种地方了。”

***

“前面就是丰县,啊,我要去吃好吃的!”金璜一口气冲上山头,“我与红烧大排的距离只有一个山……混蛋!”

凤歌气喘吁吁的挪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丰县的城门正在缓缓关闭,偌大的城门变成只容两人过、只容一人过、一条小缝,无缝可钻……

丰县的城门已经严严实实的关上了,再次开启的时间,是明日五更。

凤歌有些歉意的看着金璜,如果不是因为她,金璜这会儿只怕已经在吃第二顿了。

“没事,”金璜摆摆手,“等天黑了再想办法进去,这墙不高,我随便就能进去了。”

凤歌听着这个好主意,用力而坚定的摇头,恒国法度有规定:城门关闭之后的,只有持特别许可的人才能入城,否则都会被当成奸细,格杀勿论。

游历期间的储君除生死关头、国家危机之外,不允许向任何外人曝露身份,如果为了开城门这种小事就要亮明身份,很快就会被召回宫中,然后……要迎来无穷无尽的谏书、指责,轻则禁足思过,重则废除储君之位。

“事先说好,翻墙头这种事我绝对不干!我宁可睡在野地里,也不要违反法度。”凤歌义正辞严。

金璜不开心,蹲在地上,黑狗默默凑过来,一人一狗面面相觑。

“我想吃排骨,带点脆骨,肉软软的,半溶在汁里,还要放芋头一起炖,芋头一咬,都是肉味,再来一碗白米饭,浇上肉汁,拌在一起……”金璜扁着嘴,望着已经关严实的城门,城中已经次第亮起了灯笼。

“汪!”黑狗坚定的叫了一声。

凤歌默默咽了一口口水,提高声音:“红烧排骨有什么好吃的,等明天进了城,进最好的酒楼,点最贵的菜,我请!”

说着,她自己的肚子也不争气的发出一声“咕噜”。

金璜又摇头念道:“世间什么最好吃啊,饿字最好吃。”

为了今晚能吃上一口红烧排骨,金璜提出了各种建议:

“给你找个面具来?”

“我的易容术特别好,绝对看不出来!”

“给你戴个小老虎头套?”

“……”

凤歌还是坚定的摇头:“不能知法犯法。”

面对这样坚定的守法好公主,金璜很暴躁。

火焰!

熊熊火焰!

灵魂那道因红烧排骨而起的熊熊火焰无处释放!

“忍住忍住忍住……”金璜对自己默念了三遍,面前这位是金主,如果揍了她,一个月五两银子的薪俸就没有了。

那可是五两银子呢,正常的六口之家可以吃三个月的。

金璜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等我一下。”

一阵疾风从凤歌身边刮过,她困惑的看着金璜冲进林间,“呀~哈!”随着金璜气壮山河的一吼,一棵大树的树冠剧烈摇晃,接着,慢慢倒下,轰然一声巨响,惊飞无数归鸟,几只小兔子小狸猫惶惶逃蹿,路过凤歌的时候停下看了她一眼。

不知怎的,凤歌竟觉得它们在指责自己,如果按金璜说的进城,它们也不会被吓到。

“呜噜噜。”凤歌身旁发出一声低沉的鼻息声,充满警告意味,那几只小动物再次飞速逃走,她扭头一看,是那只黑狗,呲着牙,还追着后面“汪”了几声。

凤歌对那几个仓皇而逃的背影充满歉意,如果不是自己走的太慢,城门就不会关,如果不是自己执意守法,树也不会倒。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等回宫了我就发一道罪己诏。”

林间忽然传来金璜的叫声:“哇,土地公公显灵啦!”

凤歌急匆匆的跑进林子,发现金璜双手揪着一个人的领子,将他紧紧按在树上,那人灰头土脸,头发上还有几片枯叶,徒劳的挣扎着:“放,放开我。”

“给我变出红烧排骨,我就放你走。”

“变不出来……”那人勉强说出四个字,脖子就被紧紧掐住了,金璜咬牙切齿:“连红烧排骨都变不出来,一定是妖怪,杀掉算了。”

眼看要出人命,凤歌忙上前拉住金璜的胳膊:“他是人,快放他下来。”

金璜松手。

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脖子,咳嗽不止。

凤歌蹲下来,同情的看着他:“你还好吧?”

那人本能的向后一缩,垂着脑袋,摇摇头又点点头,金璜冷哼一声:“就算是人也不是正经人,哪个正经人会从树底下冒出来。”

被金璜打断的树,树心中空,地面有一个洞,半边被树盖着,半边被草掩着。在这棵树的有生之年,很难发现这个洞。

凤歌皱眉:“翻墙打洞,都不是好人!”

金璜摸摸鼻子,假装没听见。

“这个洞通向城里吧!你是哪国的奸细?!”凤歌的声音严厉起来,“把他绑了,送官。”

那人闻言大惊,赶紧抬起头:“不不不,我不是奸细。”

借着最后一点阳光,凤歌看清了他的脸,一张清秀的文弱书生模样,脸上透着满满的可怜。

“果然是不能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这样一张楚楚可怜的模样之下,竟然包藏祸心。”凤歌摇头,“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我真不是贼……”那人无奈的看着她,“我是本县的县令林翔宇,这个洞是通向县衙后院的,还有,这个洞不是我挖的,接任以后,住进去的时候就有。”

金璜看着凤歌:“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过丰县的县令的确叫林翔宇,醇德四年的榜眼,本来在翰林院,后来一心想进工部,但是算学考了三次不及格,被翰林院同僚嘲笑,于是自请外派当了县令。”

林翔宇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凤歌颇为疑惑:“这件事很有名啊,各大酒楼跑堂的小二都知道,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整整讨论了一个多月,每个学堂都用这个例子来教育小孩子不要偏科呢。”

“活不下去了。”林翔宇把脸埋在膝盖里。

“您二位要不要坐在这聊得这么开心,既然有地道直通城里,就走呗,从下面走没人看见。”金璜在地洞里露出半截身子,向凤歌挥手:“走啦走啦。”

凤歌仍一脸严肃:“君子要慎独,不能因为没有人看见,就做违法之事。”

金璜抱着双臂看着她:“你是君子吗?你是公……公认的淑女,就不要强行用君子的道德来要求自己了。”

凤歌看着她,金璜笑的得意非常:“我说错了吗,来反驳我呀~”

天渐渐黑了,从远方传来不知名的野兽啸声,想起昨晚遭遇狼群的事,凤歌不由打了一个寒颤,黑狗默默的向地洞走过去,跳下去……

“不行,我不能下去,这是违法行为。”凤歌的内心在动摇,但是她实在无法突破自己的心结,宫廷教育一直都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更不会有人敢使用诡辩之术来逃脱罪责。

再这么耗下去,城门都要开了,金璜忽然问道:“听说当今皇后领兵的时候,曾身陷重围,当今圣上为此妥协,命令进攻土也城的军队向后撤了两里?”

“那是权宜之计,后来土也城还不是被拿下来了。”听见有人说自己的父母,凤歌急赤白脸的分辨。

金璜跳出地洞,抓起林翔宇的领子,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金色的匕首,横在林翔宇的脖子上:“不走,我就杀了他。”

“这关我什么事啊!有没有天理啊!”林翔宇嚎开了。

这一嗓子,又惊得群鸟飞起,不远处的林子里,似乎有什么动物走动的声音,还有沉重的鼻息,听起来个头不小。

“我这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凤歌飞快的说完,匆匆跳下地洞。

洞口有准备好的火把,点上火,凤歌看见这个地洞修得挺宽敞,明显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匆匆打成。

一头在城外,一头在县衙后院……凤歌苦苦思索着原因。

金璜则是对林翔宇身为县令居然要走地道这件事很不理解:“你叫守城的开门,他们敢不开吗?”

“敢……”林翔宇微弱的声音带着忧伤。

凤歌这才知道,丰县负责守城的竟然听命于当今天子的亲弟弟——律王,原因也十分简单,律王的王府就在丰县。

当今天子初登位时分封诸王,太后舍不得小儿子受苦,边塞太危险不能去,中部几块地方太穷不能去,最后挑来挑去,挑中了离京城不远的河东道,丰县不是河东道最大的城市,却是交通要道,往来京城十分方便,因此律王府最终建在了这里。

太后心尖尖上的人物,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因此丰县负责巡城守夜的都由律王派遣,直接听命于他。

“我要是想要入夜后进城,必须要有律王手令,今天没想到路上耽误了。”林翔宇叹了口气。

“这城里难道真的就不会有人迟入城?”金璜觉得像这种交通要冲,赶着进城又迟到的人应该不少。

林翔宇默默扭头看着她,两行宽泪挂在脸上:“有啊,迟的人还很多呢,不是有相好的接应,就是自带梯子,还有武林高手会自己飞进去,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只能蹲在城外了。”

“原来是这样,”凤歌点头,“那你任职以来,被关在门外的人多吗?若是很多人受此影响,或许可以在外面修些屋子,让错过时间的人歇一宿也是好的。”

林翔宇抽了抽鼻子:“三年来,被关在城外的,除了你们,就我一个。”

“哎?为什么!”金璜惊讶万分。

“因为往这来的人都知道丰县守卫很严,城门关闭之后再过一个时辰,街上都不能随便走了,所以他们都掐着点儿。”

凤歌开始犯愁:“街上都不能走了?今晚住哪儿呢。”

金璜笑着说:“县衙岂能没有几间空房子?对吧,县令大人?”

空房子当然是有的,只不过仆妇在收拾客房的时候,眼神都颇为暧昧,凤歌甚至听见窗外有妇人对话:

“咱们林县令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一下子就带回来两个。”

“是啊,这么大年纪也没娶妻,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嗜好,看来不是。”

“听说想要升官,必须得有家眷,显得稳重,他在我们这也呆了三年了,大概心事活络想升了吧?”

“那就是要娶妻纳妾一次完成?”

“也挺好,只办一次,省钱,县令平日也不收人好处,就靠那些俸禄,办两次,也太为难他了。”

“嗯,看出来了,那个圆脸姑娘对鹅蛋脸姑娘看起来没什么,其实恭敬的很,只怕名份都已经定了,正好,稳重大方的做正室,活泼伶俐的做妾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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