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过节时老太太专程挎着篮子来回一天一夜到雍华城外十里坡那去割肉,都是送到寡妇家,印象中她娘从来没吃过肉的:
“娘,您就吃一块肉吧,以后咱们少不了肉吃。”秦月华还打算下午带着志华再上山一趟,多砍一些竹子做几个大斗。
那渭山上的野味可不少呢。
而且,她现在急需银子购买一套银针,有了银针她断然不缺来钱的路子。
王秀和赶忙侧着身子撩起衣袖揉了揉眼角,转面时,扯着笑容使劲点头,可快子顿了半晌还是挑了一根肉最少的鸡爪子。
“你说啥?抓野味去卖钱?”王秀和听了闺女的意见,眼睛一亮,看了看锅里的鸡肉,眼光很快暗澹了下来:
“野味在雍华城外十里坡那确实有人买,要是碰到城里的富贵人家,说不定还能卖个高价呢,只是,咱们又不是猎户,就这只也是运气罢了。”
秦月华可没这么悲观,细听母亲的意思她是知道这里头行情的:
“娘,看来您很清楚呀,这就好办了。”
王秀和叹了一口气,放下快子自嘲的说道:“清楚个啥咧,你爹就会打野鸡,娘怀你的时候吃过一回……”
说到这里,王秀和顿了顿,可不,吃过一次,也是因为一家子都盼着是男娃,等月份足了,把了脉说是女孩之后,便没有下回了:
“其余的着实都拿去换钱了,你爹……现在闲暇的时候还打野鸡呢,所以娘也还是知道些情况的。”
换的钱和打的鸡都是给那家的,王秀和不想说出来让闺女难受,有些事儿她自个儿藏在心里也就罢了。
秦月华一拍即合:“那就好,娘,下午我就去抓野鸡,明天咱们一块儿去卖。”
说着,秦月华招呼志强吃快点儿,得在傍晚夕阳下山前布置好。
还是山上那片林子,秦月华拎着砍刀扯着志华往上爬。
她刻意的留意了一下那块大山石,那片草丛明显有人压过得痕迹,血迹早已经干涸发黑。
那人不见了。
秦月华心里荡漾起一股成就感来。
“阿姐,那是什么?”志华眼尖指着那滩黑血的位置叫起来。
亮晶晶的,志华连滚带爬的跑过去,本以为是什么发光的玩具。
“匕首?志华拿过来阿姐瞧瞧。”秦月华一怔,接过来细细看。
这一细看,匕首刀柄紫铜为铸,上头镶嵌了一块红色的宝石,还有一个珐琅刺上的字儿。
是一个“徽”字,秦月华倒抽一口凉气。
这字就是当今的国号啊,当时太过于紧急,秦月华显然并未留意。
这个小刀周身彰显一股古朴敦厚的气息,一看就是有些年头了。
皇亲国戚大都在皇城中享乐,不可能出现在这种穷乡僻壤,也不可能从军,不会是那逃兵偷的吧,而且匕首的刃锋利无比。
秦月华小心翼翼的在脚前草头上扫了一下,那狗尾巴草立刻头落。
“这是一把好匕首呢。”秦月华翻来覆去的看,兴许那人会回来寻呢?
先收好,加上救命之恩,到时候随便给点也够她们这乡下人吃喝不愁的了,而且还是个十分俊朗的男子。
“阿姐?你……你学志华流口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