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死终结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因为宁宁生病了的缘故,孟小葵决定邀请林庸晚上去家里吃饭。林庸再三推脱,可还是拗不过孟小葵的软硬兼施。

“去你家吃饭?你……会做饭?”

“会~”小葵回答时眼神飘忽不定:“这有什么不会的?在网上查一查就知道该怎么做啦~!”

林庸实在觉得不靠谱:“算了,还是我来吧。”

两人在菜市场逛了好一会儿,手里提满各式各样的蔬菜鲜果和鱼虾配料。买完了这些,两人便回到了孟小葵的住所。她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所高层的公寓上,这是她租的地方,平时都住在这里,只是偶尔会回寝室里住。

一进门,扑面而来的一股女孩的香气,房子不大,只有两间卧室,装修虽然简单,但因为是女孩的住所,所以有很多彩色的配饰和一些毛绒布偶,看起来也格外温馨。

“小葵~你回来啦?”一个女孩儿的声音从里屋传来。

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从里屋探出来半张脸,整张脸上涂上了白色的面膜,突然一看,确实有些吓人。可没想到林庸没被吓着,那女孩先尖叫了起来。

“呀!小葵,你带人回来怎么不说一声!”

孟小葵气急败坏的回应到:“干嘛要给你说~?你这个叛徒!是不是你告诉单羽我要去买药的~?”

那女孩摘掉了面膜从房间里出来,素净的脸庞看起来却是十分美丽,她一下来了兴致:“别生气啦,快说说,快闪怎么样?你答应他了吗?”

孟小葵斜眼督了她一下:“没有~”

“啊?那他不心碎死了……”女孩神情既有些失望,又有些庆色。看了看林庸,似有些敌意:“这是谁啊?你可是从来没带过男孩来这里吧?”

孟小葵先主动向林庸介绍到:“这是我的室友,叶晴。”

林庸对她笑了一笑:“你好,我叫林庸,是宁宁的哥哥。我听说她病了,所以来看看她。”

听到是宁宁的哥哥,她的神色缓和了一些,却是说到:“我告诉你,可别打小葵的注意啊,她可是名花有主了。她男朋友是单羽,又高又帅,咱们学校的大明星!”

林庸转头疑惑地看了看小葵,小葵赶紧解释道:“叶晴~!别乱说,他是我朋友。”

林庸觉得有些尴尬,将手里的菜放到了厨房:“小葵,宁宁呢?”

“在……我的卧室,我带你去~”

来到卧室,林庸一眼就看见了床上熟睡的宁宁,过去轻轻摸了摸宁宁的额头,和上次一样,是有些低烧发烫,估计是着凉了。

小姑娘原本红扑扑的脸蛋,带着些病态的苍白。林庸轻轻将她唤醒,想要喂她吃药。

“我不吃!苦死了~”宁宁撅着小嘴说到。

“宁宁,哥哥今天可是兑现诺言来了,还记得我答应过你的美食吗?今天哥哥亲自下厨给你做,还记得吗?红烧肉、鱼香茄子、狮子头……”

宁宁眼睛一亮:“真哒~哥哥太好啦!”

“想吃吗?”

“想吃~!”

“先把药吃了。”

……………………

“开饭啦!”林庸将最后一道菜端上了餐桌。

望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三个女孩咽了咽口水。叶晴不屑地看了看林庸,说到:“看起来好吃,味道不一定好。”

林庸微微一笑,朝桌上的菜努了努嘴,意思让叶晴试试。

叶晴表情勉强地拿起筷子,伸出手来架起一块土豆放在嘴里,刚嚼了两下,望着林庸的眼睛就变得圆圆的。

然后她就不说话了,因为筷子在美食和小嘴之间快速来回,一直停不下来过,根本没时间说话。

宁宁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嘴里,笑着说道:“好吃~”。

孟小葵也起哄说到:“林庸,以后你老婆可难过了。”

“为什么?”

“你这么会做菜,再漂亮的姑娘都吃成大胖子~哈哈~”

突然,叶晴停下了筷子:“等等,我总觉得这菜差了点什么。”

林庸将所有的配料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疑惑道:“难道是八角茴香?”

“不是!”叶晴表情严肃地盯着林庸:“差啤酒!”

………………

两个小时以后。

“干杯!”

四个人坐在屋外的阳台上,一边聊着天,一边开怀大笑。虽然对象是三个女孩,却聊的天南地北,饮得酣畅淋漓。

酒到中旬,几人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林庸,输了喔,要么直接喝一瓶,要么表演个节目。”

林庸突然在屋里看见了一个小物件,走过去拿起:“小葵,这是你的吗?”

小葵一看,林庸手里的是一个小巧的口琴,她说道:“不是,是之前房东留下来的。怎么,你会吗?”

林庸提了提眉:“可能有些不记得了,我试试。”

说完,他双手裹住口琴放在口边,吹奏起了一段非常熟悉的旋律。

这声音里

时而压抑,时而美好;

时而婉转,时而悠扬;

时而激烈,时而调皮;

一曲吹完,宁宁咯咯作笑,另两个一言不发。

“怎么了,不好听?”林庸有些忐忑地问到。

“不是,但第一次听人用口琴吹《猪八戒背媳妇》,有些不适应……”

另一轮游戏开始了。这一次,是小葵输了。

她看了看大家,有些腼腆地说到:“我唱首歌吧。”只听小葵轻启朱唇,唱了起来:

飞跃这篇林立的高楼大厦,经过城市和村庄

远离一切喧哗的海角天涯,有白色的灯塔

如果你还等待最后的回答,只是问题都遗忘

我愿化作光芒轻轻地落下,驱散你的哀伤

最喧闹的是安静,最安静是你眼睛

如越过神秘寰宇,孤寂的恒星

灿烂的光阴被灿烂的吞并,从未故意

聚散的命题是难解的谜语,爱恨同一

只要温暖就抱紧,只要寒冷就遗弃

生命若如此清醒,愿你沉入深深梦境

……

三人开心地玩到了深夜,安抚宁宁睡去后,林庸也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回到了自己的另一个世界——蟑螂的世界。

从下水道里钻出来,林庸趁着夜色向前爬行。

按照脑海当中的地理方位,他已经身在穗城的边界,距离离开穗城,也只有十分之一的路程了。

但是现在摆在面前的,有一个机会,一个让剩下路程缩短一半的机会。原先设定的十分之一,是以公路的距离计算的,但如果不走公路,而选择直线的话,距离就会大大缩短,而这样做的话,林庸就必须翻过一片树林山丘。

林庸原本是计划直接走公路的,但是他算了一下时间,走公路估计需要两夜的时间才能走完,但如果走山路,只需要一夜的时间,就能够到达边境。林庸并不是一个没有耐心的人,但就蟑螂而言,公路上的危险,并不比山里的少。

所以林庸没有继续沿着公路爬行,而是选准了方向钻进树林。然而他没有意识到,他刚钻进树林,便有一只夜行的刺客,尾随其后。

这南方的树林,地势基本都比较平缓,林庸在枯叶之中爬行了几个小时,精神高度集中,不敢有一丝懈怠。刚走出一片落叶覆盖的洼地,他突然觉得背后一疼,然后整个身体被一股巨力死死压住!

他万万没想到,即便自己如此的专注,竟然还是被袭击了,甚至以他都不知道袭击他的到底是什么!只觉得自己的翅膀正在一点一点的破碎,消失……而他却毫无办法。

这感觉,如同凌迟之刑。

难道,自己真要交代在这里了吗?林庸害怕极了,身体尝试着扭动起来,可自己的一对背翅却死死拉住了自己,根本逃不开。

这对翅膀这么大,却飞又飞不起来,此时更成了自己的拖累,林庸毫不怀疑,当身后的双翅一点一点被破碎干净后,就是自己的末日。

算了!不要了!!!

林庸使劲驱动着自己的五只小脚向前一撑,背后一阵撕裂般的剧痛后,他从双翅被困的困境之中逃了出来,拼命向前疯跑。

跑了几米之后,他有些不甘心,如果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岂不是冤?索性驻脚回过头来看向身后,望向了身后那个恶梦般的存在。

是一只蜘蛛,是一只林庸见过的最大的蜘蛛!

它几乎有半个巴掌的大小,肥胖的身体带着灰白相间的花纹,修长的六只大脚正一点一点一点地将它刚刚扯下来的翅膀往嘴里送,看起来十分恐怖。

林庸仔细地回忆着蟑螂的资料,这家伙正是蟑螂的天敌当中,数一数二的存在——白额!

林庸没有再耽搁半分,向着前方疯跑起来,没想到在这样的树林当中,会遇见它。

那蜘蛛吃完了两片薄薄的翅膀,意犹未尽,看着远处渐渐跑远的那只残躯的蟑螂,六只大脚向前一窜,继续追击。

不要追来,不要追来!林庸脑海里一边向前爬行,一边回头探看,当他第三次回头时,他绝望地看见了一个白色的身影,正从远方快速逼近。

林庸五只小腿已竭尽了全力,却始终无法将速度再提升半分。几个呼吸后,他再次被那白额高脚蛛所扑倒,连最后的挣扎都显得有些多余。

无法形容林庸究竟经过了怎样残酷的境遇,当他连头到脚全被那白额吃掉后,林庸居然发现……自己没有死!

那白额吃得太快,将林庸的小脑袋整个儿的吞到了肚子里,现在林庸只感觉自己没了身子,只有一个小脑袋,但他还活着。

这就是小强!三夜之内上百次的危机,都没有让他丧命。到最后,就算碎尸万段,就算斩首扒皮,却依旧带着一股绝对的生机。

东方的朝阳渐渐地升了起来,那白额饱餐一顿后,带着林庸残存的意识,爬出了刚刚苏醒的穗城。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修罗武神 万相之王 陆地键仙 从长津湖开始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人族镇守使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星汉灿烂 我有一剑 从木叶开始逃亡
相关推荐:醉是那一抹温柔那一抹醉人的红我的修仙模拟器都市:开局捡个白狐当女友鸟丝奇遇记带飞全队我责无旁贷玄幻:开局拒绝圣女献祭凤倾天下凤星倾城全球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