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我,是不是只是因为我漂亮~!如果我长得不好看,你是不是就不会喜欢我了。”
林庸一听,头都快炸了,妈的,好问题!
一般人遇到这个问题,估计就傻傻的完蛋了。但林庸是谁!
只见林庸极为随意地说道:“嗯……对!我喜欢你,就是因为你长得漂亮!而且是非常漂亮,看一眼,就做梦都是你的那种,但又显得非常融洽,融洽得让人害怕。”之后林庸话锋一转,严肃地扶住小葵的双肩,深邃地双眼直直地望住她:
“每一个人在其他人眼中的漂亮程度都不一样,有的人在某人眼里貌若天仙,有的人却不以为然,这世间从来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过,就像某个当红明星,你的同班同学就觉得并不好看,但有的人就觉得最好看。而有的美是惊鸿一瞥,有的美是细水长流。没有人会排斥美丽的东西,看见美丽的,自然就喜欢。就算有最漂亮的人存在,但也不是人人都会去追求她。敢问这世间漂亮的人还少吗?没有人敢说自己是最漂亮的。
说到底,漂亮只不过是一种属性,让我看见你喜欢你,但只有你的灵魂才能决定我是否爱上你。你可以用千千万万种方式让我看见你,但要让我爱上你,却只有灵魂的认可才行,越爱你,你就越好看。世间每一对情人,其实都一样。”
小葵毫不犹豫地抱住了林庸,眼里都是光:“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林庸抚着小葵的头说道:“我说我爱你。”
小葵把林庸抱得紧紧的:“不够~再说~”
林庸也紧紧地抱住她:“说多少遍都行,阳光、空气、水……还有你,生命缺一不可。”
小葵抬起头来柔声说道:“你说的~缺一不可,以后别想把我赶走。”
林庸笑笑没说话,只是将怀里的娇.躯再抱紧了一些。
等小葵回到房间以后,林庸心中一直有些不安。最后还是忍不住拿出电话,拨打了一个号码。
“喂~”
三秒之后,林庸唤了一声:“名伶。”
“你……还好吧?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新闻,回到公司的时候,公司全都毁了。”
林庸直入主题,声音严肃:“名伶,现在情况十分危急,当时我是没有办法才逃到写字楼,我所面临的敌人绝不是缅甸那些毒贩可比的,连缅甸的毒贩都找得到你,更何况是他们,你现在说不定已经暴露,凭借他们的能力,很快就能找到你,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事。你现在赶快想个办法藏起来。”
名伶笑道:“你照顾好自己,反正你又不在我身边,这么大的产业刚起步,又面临百废待兴的处境,怎么藏?”
林庸急道:“什么产业!不要了!以后你还想要,我给你赚回来!我只要你没事!”
名伶想了一想:“你说不要了……那就不要了,但是怎么藏?现在整个城市都像是疯了一般,街上到处都是老鼠和飞鸟。”
林庸断然说道:“你不能再呆在沪城,你现在马上订一张前往石城的机票,之后辗转去**,去找施文仁!我会去那里接你。记住,这次要懂得隐藏自己。”
“好~”
挂完电话,林庸终于心情一松,给施文仁打了一个电话,安排了一下阮名伶的行程。之后再给家里面去了一个电话,确定家里没时候,才终于放下心来。
等待的时间是非常漫长的,尤其是身边不断有蛇虫鼠蚁爬过,整个基地的通风口和缝隙全被老鼠咬出大洞,修补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它们摧毁的速度,而且越来越多,无孔不入的它们越来越猖獗,很多守卫的士兵甚至用上了喷火器!
林庸依旧住在病房里,被保护得很好。小葵则由涂影照顾,林庸并不担心,唯一担心的只是国家和城市。
据新闻报道,整个沪城都陷入了虫鼠灾害,所有的虫鼠全都一股脑往着郊外赶去,好在对于市民只有惊吓,没有伤害。沿路破坏了很多公共设施,造成了一定幅度上的经济瘫痪。
但林庸即便知道了,也无计可施,只希望三天的时间快点过去,几位伤员能够自如行动应对灾难。他除了担心外,现在唯一能做的,便是躺在病床.上,潜入轮回中,努力地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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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黄昏的非洲草原一如既往地铺上一层血色的红霞,林庸起身将身上的蚊虫扇开,看了看雷诺的伤势,经过三天的修养,雷诺身上的伤口大部分已经结痂愈合,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闭眼休息,一旁的银背大猩猩‘修’则似乎并不惧怕他,甚至还跑到它身边,时不时扯扯它的耳朵打闹,在它身上捡着盐粒吃。
这里就像一个环境最好的医院一般,林庸每天的工作只有两样,第一是离开树林到外面去捕猎,再将猎物带回来,保证雷诺的生理需要,第二则是交‘住院费’,收集大大小小的果子和嫩叶给这片土地的地主老大————修,换来和平的相处时光。
妈的,这雷诺的食量可真不小,昨天带回来的一整只斑马腿现在已经只剩下骨头了,那时起码四十斤的肉啊!别看它一身是伤,这两天估计体重还长了不少,看到这一幕,林庸其实还是挺开心的,动物的体重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只动物的力量,雷诺能够恢复过来,体重也是标准之一。
正当林庸想要起身外出森林捕食的时候,狮王雷诺突然站了起来,仰天长啸一声,竟然跟着林庸向外走去。
它这是要干吗?难道要跟着自己出去捕猎?看着它眼里的倔强,林庸没有想太多,只要他能行动,站在那里也是一种威慑。
两只雄狮走出树林,向着草原上行进,黄昏的草原一片繁荣景象,远远望去,几只斑马正在远处吃草,林庸伺机而动,正准备对那帮斑马动手,却发现身后的雷诺竟然向更远的方向走去。
他这是要去哪儿?
林庸看了看那帮斑马,又看了看雷诺,无奈之下转身跟着雷诺离开斑马群。远处的草地上,渐渐出现了两个小山一般的身影。
只见那两个生物一大一小,大的浑身滚.圆,体型大到不可思议,比河马还大!重量起码达到了三吨以上,身上贴着油光发亮的灰白色装甲,巨大的脑袋上,一颗独角竖在鼻子上直冲上天,有七八十公分的长度,尖利的长角让人好胡怀疑它可以洞穿这片大地上,一切可以看到的东西。
是白犀牛!
而他身后则尾随着一只小犀牛,虽然个头比那大犀牛起码小了六七倍,却依旧属于庞然大物,估计比林庸还要重上一倍。
只见雷诺死死地盯着那头小犀牛,慢慢矮底了身子。
喂,雷诺!你该不会是想猎杀犀牛吧?我肚子痛,我先走了!
开玩笑?杀犀牛?狮子是什么等级,犀牛是什么等级!那可是陆地动物战斗力第二强的生物,除了人类和非洲成年大象能够抗衡它之外,整个地球还有谁是它的对手?
说得简单一点,犀牛拥有最强的攻击,无视你任何防御。
那犀牛三吨多重的身体,简直就是一辆坦.克,跑起来震天动地、摧枯拉朽,连大象都要惧它三分,鼻子上一根长角别说是直接捅.进肉里,就是擦着个边,估计都得蹭下块肉来!狮子上去,根本就是用小轿车撞火车头啊!
同时,犀牛还拥有最强的防御,几乎无视你任何攻击。
它身上盖着厚厚的皮质装甲,厚度平均达到了五厘米!五厘米是什么概念,狮子最长的犬齿都只有七厘米,咬都咬不进去!而且那犀牛全身都浑.圆,根本无处下口,不信你咬个篮球给我看看?更别说是狮爪攻击,那简直就是在给犀牛挠痒痒。
在林庸看来,这雷诺想要靠近犀牛的举动,简直和自杀没有什么两样。远处的犀牛也已经发现了雷诺长长的鬃毛,朝向这边牟牟地鸣叫了两声。
然而雷诺竟然高扬起狮头,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大步朝着那只小犀牛跑去。
妈的,回来!别送死!林庸心急火燎,咆哮一声也跟着雷诺冲了上去。
这是一只狮王,绝不会做毫无把握的事情,既然他主动出击,目标还是那一头小犀牛,那么那么说不定还真能有所收获。林庸跟着它蹿上前去,那只成年犀牛立刻用前蹄在地上一震,扬起土灰埋低了头就朝两只狮子冲了过来。
眼见那庞然大物像是发了疯一般快速往前冲,速度超过了三十五公里每小时,鼻子像是撵路机一般贴着地面,随时等待碰到猎物往上一扬,结束结束猎物的生命。
隔着还有将近一百米,林庸就已经有些害怕,那四只蹄子隆隆的咋地声震得林庸嘶叫发软,只想往后逃!然而雷诺却一往无前,直直地向着大犀牛奔去。
眼看这二兽就要相撞!大犀牛加快了脚步,林庸默哀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