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最后一天上海下了一场大雨。凌晨五点的时候,莫启南被电话铃声吵醒,是陈大爷家人的电话,陈大爷昨天晚上去世了。
挂下电话后,莫启南看窗外的电闪雷鸣,雨劈里啪啦地倾盆倒下来,水滴砸在玻璃上碎成一片片。
莫启南愣愣地坐在黑夜中,佝偻着身子用手撑着头,从身体深处传递出来的不是一种哀伤,而是缓缓的绝望与孤寂。
陈大爷的儿子说陈大爷是在睡梦中去的,走得很安详很平静。陈大爷的儿子还说前几天父亲在饭桌上还提到了莫启南,笑着称赞着说:“我前几日还见着启南了,哎呦那孩子啊现在越长越精神了,真是一点不劳人操心。就是这婚事啊,实在得抓点紧,我不忍心看启南那孩子总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啊。”
葬礼决定放在两天后办,陈大爷的儿子说不勉强莫启南回去,如果工作太忙就不用回去了。但莫启南说自己肯定会到,说完这话他又停顿很久,然后又轻声地重复了一遍,“我肯定会到。”
其实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安慰,感谢,悲伤,痛苦的话语,他都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许是童年的经历所导致的,让莫启南不懂得如何袒露自己的内心,如何向别人传递自己真正的意思。
其实他是难过的,其实他是痛苦的,但就算他内心如此挣扎,所做的也只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然后说:“好。”
因为下雨的关系天色一直不见亮,直到闹钟响起,莫启南才回过神来,下床去洗漱。
对着镜子刮胡子的时候,莫启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动作慢慢停了下来,他想这个男孩什么时候长这么大了?这个曾经都没什么新衣服穿根本没办法在意形象的男孩什么时候慢慢慢慢地长成了一个需要每天早上都刮了胡子才能出门的男人了?
而当初的那个男孩身边的人,那些曾对他伸出过手,拉他一把的人正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这个世界。
当年的男孩十多岁就曾失去过一次,父母,家庭,自己的小世界,而如今他那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世界又正在一点一点地消散。
只要一想到那些与我有所联系的人正一个一个从世界上消失的时候,莫启南就会感觉到身子内产生的巨大的绝望,绝望灌满胸腔包裹住他整颗心。
莫启南心烦地扔下剃须刀,手撑在洗脸台上垂头眼神不知看向何处。在他这个年纪来说,用哭来发泄情绪有点显得太不合适了。
但体内的情绪总是需要找到一个出口的,它们叫嚣着在体内乱蹿,正要冲突身体这座牢笼时,放在一边的手机发出提示声,清脆的声音打破屋内的寂静,那瞬间所有的情绪都抬起了头。
莫启南走过去拿起手机查看,是昭昭的消息。
昭昭:“主编,我早上去做鸡尾酒的采编,今天就不进公司了。ps特地和你报备一声,免得你又说我偷懒。”
昭昭的本意是昨天路遥说了会帮她想办法,而且酒吧那种地方她也不想再进去第二次了,于是就打算今日去找路遥好好商量一些看,到底能怎么样不喝酒就把这个采编给做了。
莫启南看到短信也没怎么思考,直接给昭昭回拨了电话。
电话接起,昭昭还很意外:“主编?你有什么事吗?”
“不是你先给我发消息的吗?怎么倒反过来问我了?”仍是莫启南招牌的不耐烦的语气。
“那你给我回消息就行了啊,打电话干嘛啊。”
“今天我和你一起去。”
“去哪?”
“当然是去酒吧。”
“去酒吧?干嘛?”
“……你早上醒来还没来得及装脑子是不是?做鸡尾酒的采编啊。”
“啊?主编你要和我一起去啊?”昭昭话里的嫌弃非常明显,但莫启南不理会,直接做了最后决定,“九点钟的时候淮海南路路口等我,迟一分钟仍算你上班迟到。”
“不是,主编……”
昭昭的话还没说完莫启南已经把电话给挂了。昭昭盯着电话不可思议,“不是,等等,怎么忽然就变成这样了?啊!主编真的是个恶魔!”
九点整的时候莫启南准时出现在淮海路路口,而昭昭正慌里慌张地从地铁站跑过来,虽然莫启南远远地就看到昭昭了,而昭昭也找到了莫启南高举起手和他打招呼:“主编!我在这!我在这!”
但等昭昭跑到他跟前时,他还是抬起手看了一眼手表,“九点零三分,迟到三分钟。”
“欸?不是我刚已经在那了,就在街对面,你不是也看到我了吗?”
莫启南不接她的话:“还走不走,到底是来工作的还是来郊游的。”
昭昭知道这恶魔主编是不会对自己网开一面的,便又在心里默默骂他,顺便嘀咕:“酒吧又还没开门,要去哪啊?”
莫启南:“你无能做不到的事,别同样把别人也想到这般无能。”
昭昭没彻底理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直到到了一家酒吧门口,本是大门紧闭的酒吧可等莫启南打完电话后,竟有人急匆匆地赶来开门,还一直赔笑说:“不好意思啊,让莫主编久等了。”
昭昭内心os:不是吧,主编这么神?
两人进入酒吧选了一张大长桌边坐下,莫启南与酒吧里的人说让他们把店里热卖的前二十款鸡尾酒全部端来。昭昭想起昨日的情况,忙莫启南小声说:“主编主编,我不会喝酒!真的一点都不会喝!就是一杯倒!”
莫启南鄙视地看了一眼昭昭,“算了。今天没打算让你喝。”
酒上齐后,莫启南让昭昭拿出本子记录,自己负责品尝然后把味道感觉告诉昭昭。
昭昭盯着桌上一杯杯排列整齐的酒,又看了看一脸冷漠的莫启南,默默地吞了口口水,有点没由来的紧张。
“第一杯自由古巴。调和酒是金酒,君度利口酒,柠檬汁,最后以可乐倒满收尾。味道浓厚,杜松子酒的烈性被可乐的甜味中和得刚好,君度利口酒的……”
“等一下等一下!”昭昭来不及记,在莫启南讲诉的中间还有很多问题,“什么杜松子酒?刚才你说的配料酒里没有这一类酒啊。”
“白痴,金酒就是杜松子酒,也可以叫琴酒,最先由荷兰生产,后来在英国大量生产后闻名于世,是世界第一大类的烈酒。”莫启南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不耐烦地看着昭昭。
昭昭虽然想反驳,但这确实是她专业知识不过关,便只好先忍下这口气。
莫启南继续说:“君度本就是属于水果类利口酒,色泽大多晶莹澄澈。最早由法国的阿道来在18世纪初创造的,当今世界最大的酒商之一就是君度家族。君度酒的口感有点微酸细品之下还带着点苦味,配以柠檬汁把酸味发展到极致。酸中带甜,余味又烈,是一杯开胃解渴的酒。”
“开胃?”昭昭小声说完,本打算问悄咪咪抬眼看了一眼莫启南,他举起杯子一口就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昭昭想到佟梦对自己说的那句土鳖,心想主编总不是不懂喝鸡尾酒吧?干嘛喝这么急啊。难道他心情不好,借工作的机会来发泄来了?
昭昭想完又自己否定掉,不会不会,莫启南对工作这么严谨的人,怎么会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二杯B-52.”
昭昭以为自己听错了,“b?b什么?”
“B-52.”莫启南叹口气,绕到昭昭身后去,手握住她拿笔的手,替她写:“B-52也叫轰炸机,不过没几个人这么叫。由三种酒配成要咖啡甜酒,甜酒,还有金万利,也有用黑朗姆酒替代金万利的。”
他人凑得很近,话语吐息间昭昭能闻到他刚才所喝的酒味,带着点柠檬的清香。这温热的气息一阵一阵喷洒在昭昭后脖颈,让她紧张地不由绷直了身子。
莫启南写完后,就又很自觉地隔开了距离,端着酒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金万利又叫柑曼怡,也是果酒的一种。很多不懂酒的人觉得柑曼怡和君度差不多,甚至可以相互替代,但其实柑曼怡和君度差别很大。柑曼怡是用白兰地做酒基,可以算作白兰地等级的酒。君度就是一般的橙皮利口酒。柑曼怡包括好几个版本,其中大部分可以作为开胃酒直接饮用,也可以用来调制饮料或作为甜点的配方。在法国,非常流行使用柑曼怡来制作甜点。”
莫启南的描述很专业也有趣味性,昭昭觉得只要把他的话记下来,回去简单编辑一下就能出一篇很好的文章。但莫启南今天有点奇怪的是,他每次等描述说完就把杯子里的酒全部喝尽。所有的20杯酒都是这样,全部被他一个人喝完了。
奈何莫启南的酒量再好,此刻也有点迷糊,用手撑着脑袋闭眼休息。他神色如往常一样冷冰冰的,但面上那醉酒后的绯红又给他添上了些可爱。
昭昭收拾好东西,和店家打好招呼回来后见莫启南还没缓过神来,便小心凑到他面前问:“主编你还好吗?”
莫启南保持那姿势没动,只抬眸看昭昭,“你吵死了。”
话出口伴随着浓烈的酒香。昭昭觉得自己只是闻闻都要醉了。
“主编,你还能自己回去吗?要我帮叫车吗?”
莫启南不回答她,而是睁着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她。
“薛昭昭。”
“啊?”
“陈大爷……他……”
“什么?陈大爷怎么了?”昭昭还记得陈大爷,“就是上次那家兰州拉面的大爷是吧?”
但莫启南又转而一笑说:“算了,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