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美女救英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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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属于山区地带,一个靠近北方的南方边远城市,有着南方的秀美又有着北方城市的刚硬,层层的山脉像母亲保护孩子一样把这个城市围住,只留下一个缺口供人们出入。

这样的城市理应安宁而祥和,这里人理应善良而纯朴,这里理应是幸福的归属!可是,却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医学院依山而建,从大门就去就呈上坡趋势,一路向上,两边是宿舍楼。再最后一个宿舍楼的对面是宽宽的楼梯,上完楼梯再走一百米就是图书馆。

图书馆只有五层,不算很大,但对于这个小儿精致的医学院来说已经很大了。

图书馆左侧面是一汪小池塘,取名未名湖,湖上架起一座桥,把小池塘分成两部分,因此取名断桥。

小池塘再往上就是情人坡,情人坡左面依山,右面依水,地理位置十分的好,风景优美,是情侣们约会的最佳场所。

单身的明雪也喜欢这里,这里有她家乡的味道,大自然的清新美好总是能洗涤这尘世间的垢尘。明雪读大学之前所住的小县城经济虽然不发达,但是环境优美,污染很少,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今天是星期六,明雪一大早就来到情人坡看书,厚厚的解剖书拿在手里分外沉重。

明雪寻了个比较暴露的位置(偏僻的地方都早被情侣们占了,呵呵,大家都懂得),坐下开始看书。

解剖书虽然厚,里面的知识繁多而复杂,但是只要看进去,联系自身的身体,看起来还是很有趣的,就像解剖课上老师说的,要想学会解剖,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学会*,自己身体上的部位搞熟,其他人的也差不多了,因为大部分人的器官位置都大同小异。

明雪因为爸爸的缘故,从小开始联系武术,对于人体的一些要害之处都有大致的了解。

比如太阳穴和鼻梁部,现在学习人体解剖,她经常将两者联系起来,人体各个部位的柔弱程度都有所了解,对于攻击敌手能达到伤害程度自己都有个大概印象,比如鼻梁部,因为那里的毛细血管比较丰富,打破易出血,而且它和额窦相通,故此处很危险。

明雪想到这些很是兴奋,于是学习的劲头更加强烈。

看书的劲头都停止不了,可是学校熄灯时间都规定,如果自己开个台灯又怕影响室友休息,明雪果断选择回自己的小天地,打算通宵,反正周末,早上又没课。

明雪说干就干,立马会宿舍收拾些简单的东西,告别依依不舍的程芳。

明雪回到小天地,打开房门就漂来一股洗衣粉的香味,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来了。

上次那个混蛋不辞而别后明雪把这里里里外外的洗了两三便,现在看起来可是舒服多了!明雪把包包扔向床头的桌子,包包稳稳的落在目的上,明雪好心情的在心里夸赞了下自己。

抱着书本躺倒在床上,刚看了一下下,可是心却静不下来,脑海中的那个身影老是挥之不去,拉起压在身下的被子闻闻,那个混蛋的味道真重!

明雪一阵烦躁,她把她的烦躁归于是因为想要为爸爸报仇的心切引起的!明雪干脆起来,决定再收拾收拾房间,反正也看不进去书。

房间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便,看起来舒服多了。

明雪的心情这才好些,想起别人都说学医的多多少少都有点洁癖,明雪初听时嗤之以鼻,可是现在自己却真的有向洁癖那方面发展的趋势了,明雪一阵苦笑,不管怎样,不能让自己的眼球遭罪啊!

收拾完坐下来休息,肚子却呱呱的叫了,明雪这才想起来自己晚饭没吃,看看表,才八点半,拿上包包去外面吃点东西。

明雪所租的房子虽然挨着学校,但是属于一个巷道里面,进出都得穿过长长的巷道,巷道两边的居民也比较杂,但明雪并不害怕,一来她住这里的时间少,就算住自己也出去的时间少,二来自信自己的身手足以保护自己。

夜晚的S市很冷,即使是初秋,可是让明雪竟然有一种入冬的感觉。

S市地势较偏,工业发展并不发达,在这个工业化的城市,环境质量上算是数一数二。

晚上的S市太过安静,给人一种萧条的感觉,走在马路上,尽管只有七点多,可是人却只有三三两两。

明雪边走边打量马路两边,路的两边都栽种着银杏,银杏在这个城市随处可见,这让明雪有一丝的惊讶,书本说银杏是国家一级保护树木,银杏还是一味很好的中药,可以说几乎全身上下都是宝,但这里的人好像对银杏没有什么特别的,从这条马路上就可以看出来。

银杏上缠着电线,电线上缀着很多个小小的二极管灯,紫色的,灯光从上而下,就像坠落的流星,很美。

吃完饭,大概九点半了。

明雪打道回府,就在进巷道的时候明雪敏锐的耳朵听到了不寻常的声音,那是金属相撞的声音,明雪是有一副热心肠,但得看对象。

她一听那声音就知道是一伙混混在血拼。

s市一个山中之城,地属较偏,治安也就不怎么好,可是再怎么不好也没有混混敢在学校附近闹事,还是聚众斗殴!这群混混可真是胆大包天!这样的人少一个社会就会安宁一分!

明雪本就看不起混混,现在更加不会管这个闲事了,虽然她自信自己是个侠女,而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从小到大也做过不少,但是今天,对于那些不知珍惜生命的人,她选择视而不见。

于是步子又迈开了。

生活就是那样,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总有一些不把理应珍惜的东西好好珍惜,比如时间,比如生命,比如。。。。。。

爸爸说他这一生是为正义而活,这个世间如果没了正义,那人们还怎么活得下去,爸爸最后的时刻都是在为他想要的正义而战,所以明雪猜想他应该没什么可遗憾了吧。

可是,有时候她又很自私的想,她甚至希望爸爸能没有那么高的追求,她不求自己的爸爸是个英雄,如果能,她想要自己的爸爸像同学们中的那些爸爸一样,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平平凡凡的。

如果那样,他们一家三口此时是不是幸福的在餐桌上吃着晚餐,或者爸爸看着电视,妈妈收拾家务,自己认真的做着作业。

她宁愿不当英雄的女儿,她只要爸爸能守在她身边。

如果这个世界太平,那么很多悲伤的故事就可以不发生。

就在明雪的身子要没在巷道中的时候她回头往打斗的地方撇了一眼,那时马路上来往的车辆打开了照明灯,一束灯光刚好照亮了路边那金属响声来源之处,明雪正好看到了那个人,汗湿的刘海粘成一股,露出标志性的疤痕。

那个人,终于又出现了;那个人,果然就是个混混!

明雪停住脚步,回头走了几步,倚在银杏树下,就那么看着对面,就这么隔着马路正对着那群斗殴之人。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每次在你想见到的时候,总在你危及的时候,总在你渴望支持的时候,她,总在!------程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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