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少女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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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姐,莎姐姐你慢点......”

大街上,一个男孩坐手里提满了糕点和零食,右手提满了打包好的女装衣物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边跑一边喊。

前面不远处,一个身着雪白色软银轻罗百合裙的紫发少女赤着白嫩如玉的脚丫,在冰凉的青石路面上欢快的雀跃,所到之处传遍了银铃般的笑声。

那一抹紫色仿佛是芬芳的桃花,在这严冬之时热烈的盛开着吐露芬芳,每到让人不由得为之避让害怕阻挡到那一缕美丽的芬芳。

女孩一过去,男女老少无论是骑马从城外打猎归来的富家公子,还是推车干活的商贩,亦或者还流着鼻涕在大街上玩耍的孩子纷纷让开一条小路,望着那美到极致的身影心神荡漾。

人们无不感叹这世间怎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子,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没有一点瑕疵。

一时间整条大街的人流都跟着那女孩行动,大部分都是成年男子,其中也不乏一些被惊艳到的女子和丫鬟,都纷纷跟着那女孩跑去看热闹。

“叶轩你快点,快快,那家衣服好好看!”女孩转身莞尔一笑,紫色的眼眸闪烁着万千温柔,仿佛是千万朵桃花同时盛开,这一笑令无数少年才俊为之倾倒,仿佛根本不是世间所有之物,娇媚的让人看后忍不住停下无法走动犹如石化了一样。

女孩回头招了招手像麋鹿隐入深林一般很快消失在人群中,叶轩刚喘口气就已经不见美杜莎人影,不由得无奈的摇了摇头。

不过他也不担心,美杜莎在哪里哪里人就最多,这招屡试不爽。

叶轩进城后找了一个酒楼,在冬灵古境因贩卖情报得到了一大笔钱财,所以找的酒楼规模也很大。美杜莎当时也出来了,店老板不知是怎么的直接将最顶层的屋子腾了出来给两人住,反倒是让叶轩有些受宠若惊。

那时叶轩才明白什么叫做“魅惑”,店小二在上菜的时候就魂不守舍的,即使是阅人无数的店老板也是一样。美杜莎只是笑了笑说了两句好听的话,店老板就赠送了一坛陈年老酒,年份至少有二十年。

到最后整个酒楼的人都趴到窗户这里看这个媚到骨子里的美人,让叶轩都不敢再好好的吃饭,生怕遇到什么歹人。

好在后来店老板都把人轰走了,这才让两个人得以大快朵颐。

于是美杜莎就连吃了三桌饭食,把整个酒楼所有好吃的都吃了个遍根本不带停。店老板似乎还异常的高兴,邀请美杜莎晚上参加酒楼的烤肉晚宴,住店免费。

叶轩就跟着美杜莎后面,吃到了他从未吃到的好吃的,不由得感叹美杜莎的能力,随便笑一笑估计就能够横走江湖。

吃完之后,叶轩提议去逛街,这也是他犯的最大错误。

刚开始美杜莎不太习惯,这么多人还有些紧张一直抓着叶轩的手臂跟在他的后面,那一双双饿狼般的眼神恨不得将叶轩生吞活剥。

时不时有贵公子或泼皮上前,让叶轩烦不胜烦。反正也都不认识,叶轩还揍了一两个入灵境中期的公子哥。

然而在路过一家服装店后,叶轩就彻底拉不住美杜莎了。

美杜莎少女的天性被完全的激发,尤其是在衣服上面。

各种衣裙被美杜莎一套接一套的换,店内无论是买衣服的还是卖衣服的,都围着美杜莎一个人转了起来。不少爱美的贵妇或小姐开始为

美杜莎精心打扮,一时间服装店的门槛都快被踏平。

所幸叶轩手头还算宽裕。

一个时辰的时间美杜莎连逛了七个服装店,买了二十多件衣裙,街边的小吃和特色食品美杜莎也毫不放过一家接一家的吃。

那些想要上前搭讪的公子们也都纷纷闻讯赶来,滑稽的排好队,一会儿请美杜莎吃这个,一会儿请美杜莎看那个,只为了和他能搭上这两句话博得美人一笑。

不过这也到为叶轩省了不少钱,接下来的时间他就成了一个打杂的小跟班,手里提满了美杜莎的东西。

“唉,可怕的女人。”

叶轩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渍,掂着手里的大包小包赶快追去。

“哎呀姑娘,这件金丝白纹昙花雨丝锦裙真的非常适合你,穿上去就跟仙女下凡似的,我干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生的这么水灵的姑娘,真是穿什么都好看。”

“就是就是姑娘你是哪里人,怎么从来没有在北泽郡见过你?”

“姑娘,你再试试这件。”

“先给姑娘梳一个齐云发髻,把明珠钗拿来。”

.......

当叶轩赶到一家门面相当豪华的衣店时,这里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围的水泄不通,根本挤不进去。

“叶轩,这里这里!”

一见叶轩美杜莎连忙跑到门口招手,兴奋的像个孩子。一身淡粉色的桃影百褶金丝长裙将他那性感妖媚的身材勾勒到极致,美得令人窒息。

“快来快来,你看我好看不好看!”

美杜莎站在门前招了招手,玉足点地轻盈的转动一圈。樱紫色的长发点缀着身上那一件春天中的桃色,加上那双灵动的双眼,只要让人看上一眼就再也不忍离开视线。

“哎呀!”

然而美杜莎还未转完一圈,奈何裙子太长没有看到踩到了,身子失去平衡一下子倒在地上,头上的发饰也乱的冰白色的玉珠掉了一地。

“痛痛痛......”

美杜莎怕扯坏裙子不敢乱动,吃痛坐在地上抱着膝盖嘟起了小嘴,一双紫瞳楚楚可怜。身上的衣衫也被扯开一部分,露出了少女白如玉脂的香肩,隐隐还能看到一抹春色。

顿时周围所有人的呼吸都停了,有几个血气未定的少年甚至流出了鼻血,就那样傻站在原地看着长大了嘴巴,无数到火热的目光落在女孩的身上,恨不得将她一口吞下。

叶轩也得此机会挤了进来,立刻把美杜莎扶起将她的衣服拉起盖住了裸露的香肩:“莎姐姐,你小心一点,我感觉这衣服挺贵的。”

“知道知道,我会小心的。”美杜莎冲着叶轩调皮的眨了眨眼,虽然美杜莎个子比叶轩还要高一头,但心性却跟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一样好玩。

顿时叶轩感觉背部一凉,回头一看发现数十双寒冷如刀的目光投射在自己身上,看其架势恨不得将自己千刀万剐。

美杜莎似乎也察觉到了,冲着叶轩吐了吐舌头。男孩不由得苦笑,终于明白了那些说书人口中的红颜祸水是什么意思。

“老板老板,那个裙子多少钱呀?”美杜莎接过叶轩手中的食盒抓起一把蜜枣,一边吃一边指着那件挂在店最中心水晶衣架上的裙子。

“姑娘好眼力,这件水月紫云齐腰裙可是由鬼鲛海峡的鲛人泪浸润上雷帝国内独有的光舞蝶蚕丝纺织而成,穿上既可以提升元气,还可以增加皮肤的弹性,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老板娘一说起这件衣服便开始滔滔不绝,让美杜莎听得两眼放光。

“那要怎么卖?”

“看姑娘这般水灵,穿出去也是给我们店打名声就收姑娘一半好了,只要七千金币。”

“嘶......”叶轩听后眼角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么贵。

他如今身上全部的钱加起来只剩下一百多金币,连个零头都不够根本买不起。

“莎姐姐,我钱不够,能不能以后再买?”叶轩拉了拉美杜莎小声念道,平时一个金币就够家里一个月的全部花销,而这一个时辰叶轩就花了将近三百金币,现在想起来确实有些心疼。

“钱是什么呀?”美杜莎不太明白:“我只记得你们当时的人族最贵重的东西是贝壳和珍珠之类的东西,而且还特别难看。”

“......”

叶轩有些头大,美杜莎存在的那个年代已经是万年前,差的太远。

“那我们不要好了,反正今天也买了这么多辛苦你了。”

美杜莎也看出了叶轩的窘迫,看着叶轩手里那一大堆东西,也觉得今天确实玩的够尽兴,衣服不要也罢,反正以后时间还长。

“老板我们钱不太够,衣服就不要了。”美杜莎大方的一笑也不遮蔽自己没钱的处境。一阵风吹进殿内,卷起她樱紫色的长发和桃色的衣袖,让人不忍心移开视线。

“等等!”

正当众人惋惜时,一个少年的声音突然冲进店内,店外一阵嘈杂之后人群迅速被清理干净让开一片空地。身披黑色铁甲的侍卫手持武器占据了门店,少年左配刀右备容臭,一身大红华服鲜艳无比就能与美杜莎的媚艳平分秋色。

“今日公子好雅兴,怎么有兴趣来我家小店了?。”

老板娘走上前去迎起笑脸,顺势拉了拉美杜莎的衣服将她挡在身后。

“当然是为了这位神仙姐姐。”少年并未理会老板娘,径直走到了美杜莎面前:“在下北淳风,有幸认识姑娘,请问姑娘名讳是?”少年颇为儒雅气度不凡,表面上看上去倒像是一个书生门第。

“叫我莎儿就好了。”美杜莎随意应道。

随后少年身后的丫鬟将一个玉牌递给了老板娘,自顾自的去取下那水月紫云齐腰裙送到了美杜莎面前。

“衣服再美也要有美人相衬,不然就没有半分色彩可言。这件裙衫放置了这么久今天终于迎来了主人。”少年微笑着将裙子递给了美杜莎。

站在一旁的叶轩双眼微眯,此人实力在内界境前期,这已经算是叶轩出来后见到的第一个实力还算是较强的人,不过跟冬灵古境里面经历过战争的人来说根本没有可比性。

只是听其名讳姓北,看这阵仗有可能和城主有关系。

“唉,这小狼崽子又要祸害人家姑娘。”

“是啊,自持是城主儿子还真就无法无天了。”

“就是可怜了这么漂亮的妹妹。”

几个贵妇在一边小声的嘀咕着,叶轩听后回想起了刚才老板娘的动作,也大概明白了这家伙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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