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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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施的培训进行到了最后阶段,事实上,她一直都有一种每天都是最后阶段的错觉。

这个培训没有像朱老师形容得那样不堪,过程中倒也真的有双方的老师进行过学术上的交流,只是有一点隐瞒真实的教育水平倒确实是存在的。

可无论如何,学生总归是可爱的,这就足够了。

在得知自己怀孕的第二天,莫施便迫不及待地在网上*了机票,如果不是因为当天晚上太晚,网站已经停止售票,她想,她会忍不住购买当晚的航班飞回家。

她已经不打算跟着学校的队伍一起回B市了,因为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飞奔回家,让他们一家三口团聚,哪怕立铭瑄此时并不知道这个让人惊喜的消息。

学校组织的培训已经接近尾声,她的任务早在前天便已经完成。之所以一直无所事事地呆在C市,不过是因为不想太早回家,不想去面对一些令她心生疲倦的人与事,若是可以,最好是直接到期末的时候再回家,她觉得她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冷静冷静。

在没有去医院之前,她与立铭瑄一直是处于她自认为的冷战阶段,即使他在她出差的时间里,每天至少都会打电话问候三次。

莫施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就算她那天听到的都是事实,可她也不能因为一句没有前因后果的话,因为一个莫不相干的人便与立铭瑄大发雷霆,负气逃走,他明明已经低声下气了,为什么她就是还要摆着一副臭架子呢?

有些误会真的是要说出来的,让怨念累积在心口,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她怎么都没有勇气试着用理智的态度去解决一下呢?她怎么能在还没有给立铭瑄申诉机会的情况下便判了他的刑罚呢?

可如果在听到那样的一番对话后,在知道了那么多的事情后,在经历了一段真正的爱情以后,她要是还能保持绝对的理智,那么她一定是爱的太过自私。真正的爱,不仅伟大,还自私。她自私地想要将立铭瑄占为己有,所以她介意他生命中与她无关的一切人与事。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意外与惊喜总是会接踵而至。

如果说立铭瑄先前做的所有事都令莫施伤透了心,那么肚子里孩子的到来,一定是可以让她原谅所有的最好礼物。

爱是什么都介意,却又什么都能原谅。

她是真的愿意为了这个令自己又爱又恨的男人生儿育女。如今,这桩婚姻当真是令人从未有过的满足。

莫施在想,她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原则的女人,立铭瑄的出现打破了她对事情的所有看法,好的坏的,丑的美的,她多么希望可以将内心保留,不被他偷了去,可是,她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为了他,她失去了自我。

但她依然觉得这是最美好的结局,这依旧是最美好的事。

正如她摘抄在日记本上的诗一样:

为了爱你,我学着温柔,把一些情话慢慢熬

尽管我还是想抱着你,或者跳起来问吻你

唉,你有什么吸引我的呢:一把胡子,胡子里还有虱子

你也不是四月,甚至连十月都过了

床笫之事未必会尽如人意

只有我这个不争气的女人,把人间的好都安在你身上

还想去偷去抢

——仿佛世间的美只配你享用

玫瑰不够,果园不够,流水和云不够

春天是不够的

你猜我在偷窃的路上会不会失足

哦,天哪,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不要说出来

哦,如果我是真的失踪了

你要常翻翻自己的身体:多出的一块疤痕

会不会无关紧要地疼

……

她何尝不是将时间所有的美好都安在了他的身上呢?

至于姚冰洁,莫施沉默了。

如果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她应该要怎么做呢?放弃立铭瑄,然后大度地成全他们,她带着孩子黯然离开?若需要用这样狗血的方法,她宁愿现在就把孩子拿掉,与其让一个无辜的生命来到世上受苦,她宁愿不要这个孩子。

“可是事情的最终决定权是在立铭瑄身上的。”她在这里庸人自扰根本没有任何作用。莫施意识到,无论她有什么样的想法,这都不会是影响事情全局发展方向的决定因素,最后的定论者还得是立铭瑄,若是他选择了要担起这个责任,那么她根本无法做任何的改变。

想起立铭瑄近来对自己的态度,莫施不由地困惑起来。她了解立铭瑄,深知他的为人,如果姚冰洁所说的都是事实,他不可能假装什么事情都未曾发生过,还若无其事地与自己过着再正常不过的夫妻生活。这太奇怪了,不像他的为人。除非……

除非姚冰洁说的不是事实,又或者还有另一个真相……

这样的认知令莫施瞬间大惊失色起来。

若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姚冰洁的心机就不可谓不深了,可她目的又是什么呢?

百思不得其解,莫施觉得自己的脑容量已经不够用,立铭瑄与姚冰洁的关系太过复杂,她根本猜不透他们,既然他有意将这些事隐瞒着自己,那么一定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她完全可以不用思考那么多,只需要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便行。

这样想着,突然之间,她开始期待立铭瑄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莫施的笑容还没有完全从嘴角边退去的时候,便僵住了。

在C市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遇到熟人,倒真的是很意外的事了。

显然,席誉均也是意外的。

他穿着黑色正装,将褐色风衣优雅地放置在左手臂上,看到她的那刻,他的眸地闪过一丝的惊讶,不过片刻后便恢复了一贯的温润儒雅。“施施,真巧,你也在这里。”他嘴边噙着如春风般温暖的浅笑,笑语盈盈地向她打着招呼,举止自然,落落大方。

莫施一愣,这种如沐春风般的感觉,仿佛一下子又将她带回到了那年的校园时光,只是再也不会心动。

她微微颔首,笑着回应着:“学长,真巧啊。”

好巧,这是一种缘分。

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呢?席誉均觉得,在那场无疾而终的暗恋里,他就像是一个没有姓名的过客,他们之间只是匆匆擦肩,此后便再无彼此的消息。他终究还是把原本可以很美好的爱情给错过了。

这个时候,他真的觉得人生太过漫长,不能与深爱之人度过,他的余生还未开始,便已经不能再好好地继续下去了,一个没有莫施的余生,他知道那一定会很无趣,可,没有他的余生,莫施才一定会过得更好吧。

早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然而却每次在见到她的时候心底突然涌起后悔,他总是会在心底忍不住地问,真的已经毫无转圜的余地了么?真的,就那么各安天涯了?

他不敢问莫施,他深知,他没有这份资格。

莫施不会知道,在每次见到她以后的那些日子里,他总是需要用尽全力才能下定决心地去忘了她,然后告诉自己要开始全新的生活了。

他不断地找理由、找借口,一次次肯定又一次次否定,他对自己说,要不等等再放弃,就再等个几年,等她真的不需要自己了,真的跟着幸福绝尘而去了,真的不再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了,那个时候他再放弃也不会太晚不是么?他真的用了好大好大的力气才说服自己,逼自己不要再回头看了。

可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很没用,明明已经下定决心了,却总是偷偷地在心底反悔。

他想,他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赖的人。走走又停停,生怕安静地走开以后,再没有机会回头看她一眼。

所以每段见面之后的日子里,他常常会加重工作量,不停地出差,仿佛是不与她呆在同一个城市,不与呼吸着同一片天空下的空气,不与她有关的任何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便可以做到彻底忘记她。

那样的日子于他而言其实过得格外艰辛,他需要不断地靠着大量的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他必须保证自己没有空闲的时间,保证自己不会在空闲的时间里抽出一秒钟去想念她。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了那一秒钟,后面便会生出个无数个一秒钟,最终他会陷在自己营造的美好幻想中,无法自拔。

孤独是如影随形的,沉甸甸地拖住他无法前行,只能缓缓挪步。

可是怎么办,就算是拼尽全力想要忘记的人,他还是会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在不开灯的黑暗房间里,抽着魅惑人心的香烟,出神地想念着她。他以为他迟早会忘记的,就算有生之年做不到,那么下一世轮回前,喝了那碗苦涩的孟婆汤,便也就真的忘记了。

可是为什么一见到她的时候,心底便会涌起来那种紧张与窃喜呢?他很清楚,遇见她,才是藏在他内心深处最深的渴望。

忘记一个人到底需要多长的时间呢?席誉均还不知道,他想,或许是很长的,又或许很短。无论长短,这个过程都不会那么容易。但是依然很庆幸,上天总会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们意料之外地重逢,如旧友,如故人。

这样,他便不用担心,某一天醒来,他会记不住那张心心念念的美丽面庞。

在陌生的城市里相遇莫施,席誉均觉得,他还是很开心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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