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上官金虹不但能接住她的剑,还能防住她的毒。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上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顶尖的一类,即便是传说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在前不久好像还被移花宫主给追的犹如丧家之犬的上官金虹。
两人始终保持有三四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
公孙大娘暗恨道:‘早知道就不该接这趟活儿了,上官金虹的伤居然这么快就好了!他还是人吗?”
公孙大娘接这趟活的主要目的,还是看在赏金过于丰厚,以及上官金虹的伤有可能没有好的份上。
现在上官金虹的伤既然没好。自己除非是真疯了,才会选择跟他正面对放。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能有这种绝世轻功,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上官金虹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为了保证身体的协调性很少洗澡。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鞋子我记住了。”
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上官金虹就追不上。
他刚才故意吊在对方的身后,就是为了看一看到底是谁这么有种胆敢雇人杀自己。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 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 地上的枫叶组成两个大大的‘君王’二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 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 淡定道:“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京城的凌晨? 街上已然有了一些开始出摊的小店。
李燕北从他三十个公馆中的第十二个公馆里走出来? 沿着晨雾弥漫的街道大步前行,昨夜的一坛竹叶青和半个时辰的爱嬉? 并没有使得他看来有丝毫疲倦之色。
他身高八尺一寸,魁伟强壮,精力充沛,浓眉、锐眼、鹰鼻? 严肃的脸上? 总是带着种接近残酷的表情? 看来就像是条刚从原始山林中蹿出来的豹子。
无论谁看见他,都会忍不住露出几分尊敬畏惧之色,他自己也从不会看轻自己。
不过最近李燕北的生活过得并不算很好。
因为他的死对头城南的老杜杜桐轩自从傍上了金钱帮的大腿之后? 就一个劲的冲着他的地盘下手。
这十年来,他跟他一向井水不犯河水,那是因为双方都没有把握一口气吞掉对方。
而无法一口气吞掉对方的仗,打起来又没有什么意思。
不过现在嘛。杜桐轩已经找到了下手的好时机。
这一次的赌局开盘,杜桐轩也参加了。
八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以及自己所有的地盘用来赌李燕北剩下的地盘。
这赌注实在是不小。
李燕北自从成名之后,已经很少有像是现在这么紧张了。
就在这时,左右两旁的窄巷中,突然有两辆乌篷大车冲出来,将他隔断在路中间。
“呵呵呵呵。”面前的大车门帘打开了。露出了杜桐轩那张笑眯眯的脸。
“老李。你这跑步的习惯还没有改啊?话说你原来的那些跟班呢?怎么不见人了?这可不是好习惯。你应该像是惩治冯坤那样的惩治他们。”
道上的人都知道。李燕北喜欢在晨曦初露时,沿着他固定的路线走半个时辰。这地方几乎已可算是他的王国。这时候他的头脑总是特别清醒,判断总是特别正确,他喜欢他的亲信部下在后面跟着他,等着他发号施令。而且这已是他多年的习惯,就正如君王的早朝一样,无论你喜欢不喜欢,都绝不能违背。
自从镇远镖局的总镖头‘金刀’冯坤,在一个严寒的早上被他从被窝里拖出来,抛入永定门外已结了冰的河水里之后,就从来没有人敢再迟到缺席过一次。
然而自从他的生意被杜桐轩挤的大幅度缩水之后。大家就渐渐的不在跟随着他跑步了。
哪怕是他依旧具有不少的实力。
“你想做什么?”李燕北表面极其的镇定。不过内心里此刻已经有了杀意。这是他最为核心的地盘,居然还能被杜桐轩带人闯进来。
莫不是自己手下的那些人真的以为自己不行了。
杜桐轩闻言非常随意的笑了笑道:“啊!没什么。知道你平常没事干。闲着没事干,知道你喜欢跑步。正好我就在附近过来溜达溜达罢了。”这时众人突然听到从他们的头顶上传来了一道声音。
“哎呀!实在是老板杜大老板这么辛苦了。来!吃口荟仙居的火烧炒肝吧!呲溜~”
“谁!”
杜桐轩闻言连忙抬起了头。
只见不远处得房檐上,坐着一个手里端着碗的人。他的眉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胡子,修剪得很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