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易兰是在学校的新生欢迎会上,当时我作为大四的学长,即将卸任的学生会主席出席了这场无聊的晚会。
我们的学校,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老牌贵族学校,以前从来就没有奖学金制度。而刚好就是易兰她们这一届,学校为了扩大生源,提高知名度,设定了奖学金制度。
易兰,是第一个拿到全额奖学金进学校读书的大陆妞。事实上,当年的奖学金覆盖率并不高,能拿到的人屈指可数,而且,出身好的人受的教育自然要好。所以,像易兰这样毫无身家的人,全学校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那天的晚会,和往几届一样,布置得大气而豪华。女孩子,无论是学姐还是学妹,全都是晚礼服盛装出席。可是,易兰的出现震惊了所有人。
她身穿一条蓝色的喇叭裤,一看就是那种遇水就掉色的路边货。上面穿的是一件粉红色的T恤,头发扎了个十分土气的麻花辫。
大家的目光纷纷投向她,就像参观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看着她。老早以前,就知道大陆时兴这样的打扮,她的这一身大概是她最好的家当,可在大家看来,真的是个货真价实的土鳖。
她应该是一个敏感的女孩,很快发现了周围人的鄙夷和嘲讽,没有主动和任何人搭话,安安静静的找了一个角落坐下。
生为男人,我不得不承认,即便只是这样一身明显带有乡土气息的打扮,还是能让人看出她迷人的身材。一双长腿丝毫没有被那条喇叭裤给遮掩住风华,还有纤细的腰肢在劣质绵料的覆盖下竟显得不盈一握,包括她那T恤的粉红色也把她的脸显得更加白皙。
亚洲人,能白成这样,居然脸颊上还有红晕,实在很难得。
陆续的,有几个男生上去和她搭讪,她拘谨的坐在位子上,颇为羞涩的应付着每个男生。可是,她的笑容很灿烂,应该是非常享受被男人追逐的快 感。
大概是因为她被男生重视,一些女生看不过去就上去找她麻烦,眼看着就要打起来。她一个人处于弱势地位,被一群人包围着指指点点,看上去十分的楚楚可怜。
本来,她们要怎么打与我无关,但是这场晚会是我负责,我不能忍受自己安排的东西被弄得一团糟,便上去制止了。
女生们大多认识我,我开口问原因,她们都很识相的离开,没有再把事情闹大。
易兰一直在说谢谢,听得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我受的教育,我的风度不能允许我当面呵斥她。我无奈的打断她,说:“你去那边吃点东西吧!”只要开始吃东西,就不能在喋喋不休了。
听了我的话,她眼里居然有些感动和欣喜若狂,我礼貌的笑笑,便转身走了。
从那以后,易兰好像就爱上了我!她会在我经常路过的地方假装与我邂逅,会在我到图书馆里看书时为我打开水。
我当时曾不屑的想过无数次,她以为这是在演绎灰姑娘的故事吗?王子终将她拯救出火坑里,让她摆脱一身灰头土脸的模样?
不,不可能!灰姑娘首先本身就是一个贵族,她只是被不属于贵族的恶妇迫害了。而灰姑娘和王子是门当户对的。至于易兰,她顶多就是童话故事里帮人擦烟囱的侍女,不会再有其他。
当她第三次为我打开水时,我淡淡的对她说:“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
她听到我的回应显得有些受宠若惊,结结巴巴的说:“不,不用谢!”
我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只是请你以后不用再为我打开水了!”
“为什么?”她失望的抬头望着我,大大的眼睛看上去无辜而天真。!
“你难道没有注意到,学校的这些锅炉全是新建的吗?”
“是的,可这又有什么关系?”
“这些锅炉,是为了你们这批新生建的。”说完,我便不再理她,再一次留给她一个背影。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大概是明白我的意思了,有着良好出身的我们,怎么可能会喝锅炉里的水,我们的一瓶矿泉水,大概就够她吃一天的饭菜了。这个所谓的锅炉,只是给她们这些靠着奖学金过日子的穷学生所设立。
我本来以为从此后和她不会再有交集,偏偏学校出资组织了一次旅游,一次针对各个学院和年级特优生的旅游。当上了车后,我才看到易兰穿着她那件廉价的粉红色T恤坐在最后面的座位上。因为我去得晚,只剩下她旁边有空位,便没得选择的和她坐在了一起。
旅途很长,大家闲着没事就聊天。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我们说起了各种音乐形式,高雅的,流行的。
坐在易兰前面的男生回头对她说:“我最喜欢的就是爵士乐,要说到爵士乐,我觉得做得做好的是The clash。要是没有听过他们的音乐,都算不上是懂得通俗摇滚的人。尤其是那首Should I stay or should I go,堪称绝世经典!”
说完,那个男生看向易兰,问:“易兰,你觉得呢?你觉得他们的音乐怎么样?”
易兰有些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听说过他们,在国内,我们很少听外国歌曲。”
“那你听什么?”
“我听邓丽君。”
“邓丽君?是谁?我们都不知道!”
“她在我们那里很出名的,大家都很喜欢她的歌曲!”易兰急忙解释。
旁边有一个女生听了她的话,鄙夷的说:“只有你这样的人才会喜欢这些低俗的东西!我们都只欣赏高雅音乐!”
本以为易兰不会再开口,哪知,她很坚持的说:“邓丽君的音乐不低俗,她的歌很多人喜欢听。请你不懂不要随便发表评论,侮辱人!”
有人开始起哄说:“那易兰,不如你就为我们唱一段,让我们听听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
易兰也不扭捏,当即清了清嗓子,唱着: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
你的笑容这样熟悉
我一时想不起
啊~~在梦里
梦里梦里见过你
甜蜜笑得多甜蜜
是你~是你~梦见的就是你 。。。。。。”
她的声音很甜美,就像这歌一样,让人觉得甜蜜。这首歌,我只听她唱过这一次,可是很奇怪,许多年过去,我还是能清楚的记得歌词。
就像她所唱的那样,她笑起来真的很甜蜜,那种甜蜜是我这一辈子最难忘记的。在我们青春洋溢的时候,她每天都会像一朵开在春风里的花儿一般对着我笑,让体会那种温馨的甜蜜。多好的歌,多好的笑容,多好的女孩,只是当时的我,不懂得珍惜!
她唱完后,男生很捧场的鼓起掌来,有几个男生看她的眼光越来越专注,就像野兽看到了可口的猎物,迫不及待的想向她伸出爪子。
这些人当中,我发现有一个人对她特别好,叫做君康。一路上给她拎包提水,还嘘寒问暖。那时候看来,这样的戏码叫我作呕!
我认定了所有的男人对她只是基本的欲 望,有谁会真心的想娶她,想娶一个穿着洗得泛白的喇叭裤就敢到处招摇的大土妞进门?包括君康,我认为他的温柔也只是想引她就范的诱饵。
后来,事实证明了我的这种认为是多么的愚蠢!君康娶了她,带走了她的身和心。而自以为是的我,什么也没有得到。
我们的故事发生在旅游时的一个晚上,那天我和几个男生出去泡吧,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却发现易兰可怜兮兮的站在走廊上。原来她的室友故意从里面把门反锁了,她没有地方可去。
要是平时我可能不会理她,或者直接掏钱给她再要个房间。但是,酒精总是容易使人放纵,我和所有的男人一样,早就注意到了她的长腿,她的细腰,还有她挺拔的胸。我大方的告诉她我是一个人住,她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和我进去住一晚。
然后,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我抱住她时,她还有些半推半就,我不喜欢她这样的姿态,便放开了她,对她说你不愿意就出去,我没兴趣玩这种欲擒故纵的戏码。
她用牙齿压着她的下唇,眼泪在眼镜框里打转,犹豫了很久,大概是想开了,主动将她的衣服都脱去了。
那是她的第一次,我很清楚。但在酒精和情 欲的驱使下,我并没有顾忌很多,直接索取自己想要的,满足最强烈的欲望。
她的身体很柔软,身上只有肥皂的味道,没有令人厌烦的香水味,也没有让人不能亲吻的胭脂水粉。
我死死的压住她,一个晚上,非常亢奋,就像刚刚开荤的毛头小子,总也不够。
第二天,我问她想要多少钱,她却咬着牙告诉我她是处 女!
我马上有了不好的预感,问道:“那又怎样?你要抬高价码吗?”
她摇了摇头,说:“在我们那里,上了床就一定要结婚!我是处 女,你得娶我!”
我听完她的话就大笑了起来,说:“易兰,你不会以为这样就能缠上我吧?我告诉你,女人我见得多了,像你这样异想天开的还是头一次见。趁现在我还有些心情,赶紧开个价码,不然以后不要怪我一分钱不给你!”
她听了我的话,脸色煞白,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半天才说:“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吗?”
我斜睨她一眼,没有回答她这个无聊的问题。喜欢,当然喜欢,不喜欢我怎么会和她上床。只是,我不会娶她,不会娶一个灰头土脸的丑小鸭,更不会娶一个能用身体来要挟男人的女人。
她想了想,说:“我没有骗你,我们那里的女孩比较保守,一辈子只能跟着一个男人。我妈妈就是这样,她这一辈子只有我爸爸。所以,请不要以为我是在找借口赖上你!”
“那你想怎样?昨晚上你可是愿意的,难道还能全怪在我身上?上床之前怎么不说明白,现在才说,你要做什么?要挟吗?”
她摇了摇头,说:“我是真的喜欢你,才会和你做这件事情的。所以,请你不要说这样伤人的话!”
“你到底要多少,痛快说出来!除了钱,我不会给你别的!”
“我不会要你的钱,我只想要一个机会。”
“机会?什么机会?”
“一个让我们互相了解的机会,一个让我呆在你身边的机会!”
“你是什么意思?”
“你看,我还有三年半的时间才回国,这段时间,请你能和我相处一下,说不定你会爱上我的。那我们就结婚!”
我笑了笑,问:“那要是我没有爱上你呢?”
“我会自己回国,绝对不会再纠缠你!”
我仔细想了想她的提议,说实话,对于她我还是有些喜欢的。起码她的身体让我满意,既然她自己愿意在我身边呆这么久,作为男人,我实在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思及此,我开口说道:“好,我们就按照你说的,在一起相处三年半,要是我没有爱上你,你就不能再纠缠我。”
她见我答应,明显松了一口气,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还是不太放心,补充说:“只是,你必须保证,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她身子有些僵硬,但还是小声的嗯了一下,表示答应。
“那好,我在学校门口有套房子,你回去以后就搬来和我住。但是,你必须得记住,不能带朋友或者其他人到那里。还有,一旦有人发现我们的关系,就马上终止这个约定!”
她温顺的点了点头,接受我的要求。
易兰回到学校后,迅速的搬出了宿舍,和我开始了长达三年半的同居生活。我没有问她是怎么向她室友解释的,也没有问她同学们是怎样看待她搬出来这件事情的。
我只是对这种同居生活很满意。易兰,虽然是个土得掉渣的女人,却也有一身的本领。她会烧菜,虽然不是什么能抬上场面的菜肴,却能抓住我的胃。她煮的皮蛋瘦肉粥非常可口,能让我连吃两大碗。那种米香混合着春花的味道,总是能刺激我的味蕾。
我们同居时,家里的活全部都是由她做,她不用任何菲佣也能让屋里保持一尘不染的洁净。
这点很重要,因为我是一个有些洁癖的人,绝对不能忍受家里有一丁点的凌乱和灰尘。易兰也很了解我,她知道我的新衣服必须要先过一手水,拧软了衣领才给我穿。她也知道,我的穿衣习惯,所以,衣服的摆放总是按照我的习惯来进行。
她还知道我生病了不喜欢吃药,她就去图书馆里查资料,找那些有药效的食谱,做成吃的给我。
比如,我咳嗽了,她会买鱼腥草炒木耳给我吃。晚上还会用雪梨做成雪梨冰糖羹的甜点给我。
总之,她是个细心地女人,她甚至知道我什么时候口渴。我要是在家里看书,等我想喝水时,她一定不会让我开口,便已经端着我想喝的东西来了。
这样的生活,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很平常,也不想改变。后来,每每想起来都是一种奢侈,好似发生在梦里一般,带着虚幻的飘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