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做了一番寒暄,再看时间已经是深夜三点半了,救人做到这个地步已经算是非常不容易了,刘风云见杨思怡已经脱离了危险,他和灵芸也该回去了。
“小刘,那些什么感谢的话我也不说了,只要你用得着我杨丽华的地方,吱一声就行了。”确定了女儿没有生命危险之后,杨丽华才回过神来感谢自己的恩人。
“呵呵,华总,你说笑了,我救思尹不是为了你的什么报答,只是出于人的本性而已,要是你实在想要报答我,就将那刚才住院的押金和住院费还给我就行了。”刘风云笑了笑,这话说的很是自然。
“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刚刚只顾着思尹的状况把这事忽略了……”杨丽华从手提包中拿出一张支票,她以为刘风云是想要钱,于是便随手写了一些数字。
“似乎错了吧?”刘风云接过支票看了一眼,然后又将支票递给杨丽华说道。
“少?多少?过几天我给你送过去。”杨丽华皱了皱眉头,显然刘风云的狮子大开口让她有些为难,因为她现在公司的移动资金也不算很多。
“不!华总你误会了,我只要我垫付的那些药费,你给的一千万我承受不起……”刘风云不得不感叹,现在一切似乎都已经用钱来衡量了。
“啊?”杨丽华怀疑自己有些听错了,她一眼就看出刘风云这身衣服不超过一百元钱,而这款式似乎是像要扛什么东西准备的,估计他不会多有钱,但是他却只要他的钱,难道是放长线钓大鱼?这个念头在杨丽华脑海一闪而过,不是她心思多,而是这个世界的算计太多了……
如果按照一般情况下,杨丽华没有看错,穿着的这种衣服是人,要说有钱,也不会有到哪里。
不过她还是看错了,她怎么知道刘风云这样一个大少爷竟然会出来“混”呢?她看见的是刘风云的“工作服”。
这衣服的由来还要从刘风云第一日穿着他那特地买来的一百多元普通衣服去工作说起,当日那些顾客看见他那身衣服就知道他是一个外行,要么不理他,要么调侃他。
因为他穿的和别的搬运工不同,所以他们很容易判断出刘风云是一个新人,所有人都不敢请他,怕他做不来。
而好不容易有一个人请他搬运东西,刘风云心里的那个兴奋别提了,但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人家请他的那点钱还不够他买身上的衣服。
当他扛起雇主要他搬运的那些铁块时候,他肩上的衣服撕拉一声,裂了……
最后他是咬着牙将那些铁块搬完的,当晚他的肩膀疼的他直吸凉气。
于是他痛定思痛,向那些同行请教,在去了几根烟之后,他终于知道了该买什么了。于是便出现粗布一样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的局面,以至于他每日从那别墅出来都被人投以异样的眼神。
刘风云的衣服也是杨丽华认为刘风云暗示她要钱的原因。
“刘风云,那个小妹妹怎么样了?”和李廉洁叙旧的叶灵芸终于出现了,她一进来就问刘风云。
“你是?”杨丽华这个时候才正视这个长的十分漂亮的少女,刚刚一心全都放在女儿身上,倒是把她给忽略了。
“我叫叶灵芸”报了自己的名讳,也没做过多的解释,叶灵芸看着床上的杨思怡问道:“她还好么?”
“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两个了。”杨丽华眼中含着泪,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您客气了,举手之劳,无须挂齿!”叶灵芸小声的说道:“那我们就不打扰她休息了,告辞!”
刚走出门口没有多远,杨丽华便跟了出来,叫住他们两个诚恳的说道:“马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来我的公司里做事行么?刚好我们公司现在正缺人手,很需要像你这样的青年才俊!”
马山先是一愣,犹豫了一会儿说:“我考虑一下行么?
“可以,我期待你的答复。”说完这些,杨丽华递上自己的名片。
今天太累了,刚坐到车上刘风云就睡着了,叶灵芸握着方向盘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发现此刻再看他比之前刚见到的时候顺眼多了,而且越看越帅,简直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完美尤物嘛。
快到家的时候叶灵芸还考虑着要不要把他叫醒,谁知道车一停刘风云就醒了,原来他睡觉这么轻!
“你要去他们那里上班么?”走到玄关的时候叶灵芸忍不住问道。
“你希望我去么?”刘风云反问她。
“不知道,但是我不想你这么累。”叶灵芸咬着下唇,犹豫的说。
刘风云嘿嘿一笑:“那我去,不过,不是明天,这段时间把我累惨了。”
回到屋里,简单的洗漱一番,刘风云就一头栽进被窝里,脑子里什么都来不及想便沉沉的睡了过去。没想到这一觉竟然睡的了第二天傍晚,看着他真是累到家了。
叶灵薇出差去了,家里就他们两个人,因为昨天晚上都睡的比较晚,所以基本都睡了一天,只是叶灵芸比他起来的早,刘风云下楼的时候看到她正坐在客厅里吃苹果。小模样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哀怨道:“你怎么才起来啊,我都快饿死了!”
刘风云皱皱眉头:“饿死了?跟我起不起床有什么关系么?”
“你真是个白眼狼,我等你起床了我们一起吃饭……”
刘风云恍然大悟,随即上去换了一身衣服:“今天不吃泡面了,我们一起去外面吃!”
听到他这么说,叶灵芸立刻像是一个得了糖吃的孩子,也换了一套美美的衣服,准备去取车却被刘风云阻止了。
他这段时间每天都有很大的运动量,突然不做了,又睡了一整天感觉身体有些酸疼,决定步行去吃饭。
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就随便找了一家中国菜馆,荤素搭配点了四五个小菜儿。叶灵芸比较安静,话不多,这点刘风云也比较喜欢,他不喜欢太吵的女孩子,想着就比较累。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钱,花起来都觉得理直气壮,感觉十分的爽。
晚风徐徐吹来,两个人悠然自得的走在大街上,刘风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其实还是很和谐的嘛,侧首看看身边的女子,同样是一脸的幸福,情不自禁的牵起了她的手。
华灯初上,原来,夜色是如此的美好祥和,活了这二十四年,他发现自己竟然从来都没有好好的感受过夜色的美丽。或许是前二十四年活的太过于逍遥自在,或者说又太过于奢侈浪费,也可能是活的太过于匆匆忙忙,竟然都不知道珍惜时光的价值。
此刻想来,如果没有跟叶灵芸发生那戏剧性的一幕,也许,自己的人生还在毫无价值的流淌着。
这些,可能就是人们说的命运吧。
给杨丽华打了电话,表示自己已经接受了她的建议。本来还准备在家里好好的休息几日再去上班的,无奈,被催的太紧,只好提前上任了。
跟着杨丽华的助手去人事部报道,不料却碰到了自己的死党,张振云!第一眼看过去他还没敢认,眉眼虽然没有变化,但是气质却与往日他认识的那个张振云判若两人,要不是他先跟自己相认,他都要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人,因为多年未见,却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碰上,刘风云的心情也为此而瞬间大好,似乎看到美好的工作生活已经向自己招手了。
张振云是刘风云在华夏大学就读的时候的大学同学,相貌比刘风云好不了多少,但“身怀绝技”,能够在任何场地,任何地方都能够安然入睡,同时他还是一个“作家”,网络小说中的“大神”。
当然,这些是他自己这样认为的,没有任何人同意这个观点。
事实上他只是一个混全勤奖的作者而已。但是不得不让人称道的是,他的为人单纯,头脑“简单”,性格祥和,善良可爱(当然在这个时代,大家也可以说他是一个SB,因为他对人实在是太好了),只要不是那些骄傲过度的人,都能够与他相处。但是让人惊骇的是,张振云那些怪异的思想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而刘风云也只是和他接触之后才勉勉强强顶住张振云的那些思想……
自从毕业之后他们就失去了联系,如今突然相见,刘风云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真的不是一般的小啊。
他曾经这样想过,张振云会被饿死吗?这个问题,看见现在的张振云,他已经有了答案。
由于要上班,张振云和刘风云也没有多聊,刘风云知道张振云之所以忙是因为他实在太拖拉了,那些事情人家一个小时能够坐的,他硬是做了三个小时。
于是两个人约好过几天再出来聚一聚。
由于要上班,张振云和刘云风也没有多聊,刘云风知道张振云之所以忙是因为他实在太拖拉了,那些事情人家一个小时能够坐的,他硬是做了三个小时。
于是两个人约好过几天再出来聚一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