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无人烟,大地焦枯,黄沙漫天,一眼望去,皆是死寂。
如果不是那已经开裂的大地上还稀稀拉拉的坐落着几间泥土房,来这里的人一定以为是到了一片沙漠。
泥土房由于年代的原因,已经发黄,有的甚至极度倾斜,随时都要倒塌的样子。
七八月份的天气本就像火炉一般,然而这里长年都犹如赤道一般的地方,在这月份里,更是如同人间地狱,大地都晒冒了烟。
不远处,土房的角落里,一个少年瘫坐在地上,似乎在念叨着什么。
少年皮肤有些偏黑,这种气候中生活的人,想想也是很正常;
少年赤膊着上身,胸前明显可以看出,只有一层褶皱的皮包着那一根根的排骨,骨瘦如柴到了这种地步,让人看着有些可怕。
下身也只不过用了一块布遮住了隐私部位,蓬乱的头发就好像苔藓一样粘在头上。
少年这几乎赤裸的装扮,让他胸口那亮闪闪的吊坠变得很显眼,那吊坠与少年的装扮很是不符,让人觉得这并不是他的东西。
吊坠四四方方,犹如一个成年人的手掌大小,表面刻着一些人,动物之类的东西,看材质应该是金子做的,但是确是青铜外面镀了一层金粉。
“唉!又没找到吃的,今天狗妈又要饿肚子了。”
少年站了起来,抬起头,脸和他的皮肤一样,甚至比他的皮肤还要黑几分,满脸黄的斑,应该是常年没洗的原因。
想想也是,这样的气候,估计喝的水都成问题,谁还会舍得用水洗脸。
“狗儿!你狗妈好像快不行了!”
不远处的一声呼喊,让狗儿心中一惊,立马狂奔而去,穿过几间土房,来到了一间已经倒塌了的土房前,连忙走了进去。
虽然已经倒塌了,但是躲进里面的角落里,还是可以遮蔽太阳的。
这里以前似乎是一间寺院,因为在很显眼的地方放着一尊佛像,佛像表面已经被蜘蛛网覆盖了一层,都快成为蚕蛹一般了。
四周根本没有一样家具,只有一张半塌的桌子,上面放着一只缺口的碗。
这不大的房间内到处都是灰尘,脏乱无比,简直不堪入目。
“汪!呜。”一声犬吠,似乎是在叫狗儿。
在那倒塌了的地方,躺着一只白色的狗,由于屋顶倒塌了,狗躺的地方正好被阳光折射。
“狗妈!你怎么跑到这块来休息,这个天气的太阳很毒的。”
说着,狗儿走向前,抱起了白狗,走到了房间的角落,以躲避太阳。
狗儿之所以叫狗儿,顾名思义,他是被狗养大的;
小的时候,狗儿就听薛姨说过,他是十三年前被白狗叼回来的,由于这里实在太贫困,自己填饱自己的肚子都是难题,谁会再去养一个和自己无关的人。
无人认养的狗儿就一直和那条白色母狗住在一起,喝着狗奶,慢慢也长大了,随着狗儿的长大,这里的气候越来越反常,本来就已经很贫困的一个小镇,由于气候的原因,十三年下来,人死的死跑的跑,如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留下来的基本上都是无处可去的人和一些年纪比较大的老人,年轻人大多数都去了别的城镇,而狗儿身为被狗养大的,无依无靠,也无处可去;
他也想去别的地方,可是在这里他好歹还可以去哑婆婆那里要点吃的,去李老头那里蹭点水,他不敢想象,他要是出去了该怎么生活。
狗儿将他的狗娘抱到了阴凉处,狗娘这几天身体状态都不好,整天闭着眼睛,也不出去走动了,李老头说它的寿命到头了,狗一般也就能活这么久,它已经快十五岁了,已经算长寿了。
狗儿不敢相信,陪伴自己十三年的“妈妈”就要死了,不过现实始终是现实,母狗在轻轻哀嚎了一段时间后,便再也没有了声音。
眼眸微红,束手无策,十三岁的狗儿看着没有了气息的“妈妈”,愣住了,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只能坐在地上,愣愣的发呆,他突然想起小时候薛姨在大街上看到那些渴死饿死的流浪汉的时候,都会叫人帮忙埋在土里,还念叨着“入土为安,入土为安”。
“狗妈也要入土为安的吧。”
狗儿抱着狗妈的尸体,顶着毒辣的太阳,走到了田亩中,田亩被太阳炙烤的到处都是大大的裂痕,这里的气候,大概得到深秋才能种点食物吧,这里的人也是在那个时候储存点食物,以保证夏天颗粒无收的时候不被饿死。
看着被晒得坚硬无比的泥土,狗儿却犯了难,这该如何刨坑呀!
他用手试了试,完全掰不开泥土,这泥土被晒得如石头一般,就算有镐子,以狗儿的力气也不一定能刨开,更何况是徒手。
半个时辰中,狗儿试了各种办法,完全没有任何作用,到是把自己累个半死,浑身上下像是用汗洗了一个澡一般,他觉得自己快要中暑了,瘫倒在田亩中,已经站不起来了。
“咻!”
似乎好几道身影从狗儿头上飞了过去,惊了他一跳,也不管有多疲惫,连忙爬站了起来,看了看四周,发现什么也没有,正当狗儿感到奇怪的时候,几道身影再次闪过,四个人出现在狗儿的不远处,吓得狗儿连忙趴在地上,用田埂做掩护,好挡住自己的身体。
看上去有三个男人在对付一个女子,四人不断交手,看的狗儿眼花缭乱。
“停!”看似和狗儿差不多大的女子叫道。
女子一袭青裙,白色长发依肩,两鬓短发有些杂乱,眼如绿豆,口如樱,鼻子有点塌,和整张脸极为不和谐,肌肤有些偏黄,但是如果站在狗儿面前的话,那还是无比的白。
“你们三人行是不是闲的,追了我小半个大陆,三个国家了,烦不烦,真是狗皮膏药!算了!我不跑了,你们随意吧!来吧!”
青裙女子双手一塌,一屁股坐在地上,闭上双眼,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老夫闯荡九州三十多年,阅人无数,你这么不要脸的小妮子还是第一次见,小妮子,交出凌云上仙的凌云仙法,咱不会为难你,咱三人行在九州十六国也是名声当当,咱鹿子功也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
他看似是三个人中的老大,身材十分矮小,看着比那个女子还要矮一个头呢,有些微胖,看着像一个球一样。
还没等女子说话,三人中长得唯一一个比较英俊的开口了:“小妮子,你不跑是识相的,知道我萧云海为什么叫风里行么?因为只要我跑起来,就如同乘风一般,要不是前些天回宗门受了伤,会让你跑出这半个月?如今这半个月里,伤已经好了五六成,你若识相,交出凌云仙法,我等不会为难你,要是还耍什么鬼点子,我们也不会考虑什么道义人伦,怜香惜玉了。”
“是啊,站起来吧,别来这套,俺们三个不会再上当了,你个小妮子鬼主意多的很,你自己算算,这半个月你骗了我们多少次。”
这次说话的是三人行中的老三,火里行王猛,长得高大健壮,由于自小练得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仙术,故被称为火里行。
老大鹿子功早年于神封山中无意间洗练了体质,变得十分矮小,却意外得到了快速遁地的能力,被称为土里行;三人各有各的本领,聚到一起后常常管九州十六国修仙界的大小事,也算有了一些名声,被人们称之为“三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