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侠当年号称京城第一纨绔,这里他是太熟悉了。【】
安排好众人的住宿,陈天侠兴冲冲的拉着大家去吃涮羊肉。
两辆车七拐八绕的来到了一个饭店门口,这个饭店不大,只有两间门面,里面七八张桌子还都坐满了人。
陈天侠下车到了饭店门口,先是一脚把门踹的咣当一声,接着冲里面大喊:“有喘气的没有,出来一个。”
店里面正在招呼客人的服务员,抬头看到这么一大帮人,觉得来者不善,慌忙朝里面大喊有人砸场子来了。
这下厨房里乱了套了,七八个穿着厨师白大褂的人,手里抄着钢勺,菜刀什么的,就全冲出来了。
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一口京片子直嚷嚷:“谁找不自在呢?”
陈天侠站在门边,嘴里叼着香烟,显得吊儿郎当,笑眯眯的说:“老小子,不认识你家三爷了?”
“你是谁啊?来这装大爷?”胖老板矮身抄起边上的板凳,冲过去朝陈天侠脑门就拍。
“帝都的人火气这么大?”熊立志赶紧去拉陈天侠,他害怕万一打成了脑震荡,变成植物人啥的,岂不是麻烦大了?
谁知道陈天侠一把推开熊立志,就在这时,板凳离陈天侠脑门还有半米,生生的停在了空中。
胖老板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陈天侠的老脸,愣了半天,他突然把举在空中的板凳丢到了一边,上前抱住了陈天侠哭的是稀里哗啦。
熊立志一帮人看着陈天侠笑嘻嘻的拍着胖老板的后背,恶俗的猜测两人有什么基情。
全武行变成了这样的结局,后面的伙计们傻了眼,他们举着家伙不知道怎么办好,有个伙计上前问老板还打不打了。
“你敢打他?我削死你。”胖老板松开了陈天侠,一抹眼泪,回头冲伙计们呲牙,“让里面的客人全部滚蛋,劳资今天歇业,你们全部放假。”
“别介。”陈天侠朝就要转身离开的伙计们招手,“我们是来吃饭的,又不是来砸场子的,在你这儿吃饭,图的就是个热闹,给我们在门口加两张桌子就行。”
“那成,听你的。只要你陈老三来,上房顶吃都成。”胖老板安排伙计准备,临走时对陈天侠说,“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准备,等会儿再来陪你们喝两杯。”
老板发话了,伙计们的动作就麻利多了,五六个伙计过来,先把门口这边的杂物搬走,又抬来了桌椅,端来了火锅,羊肉,白菜,粉丝,蘸料。
不一会儿一样样吃食摆满了合在一起的两个桌子。
陈天侠招呼大家随便做,熊立志边坐下边打量店里面的客人,屋里七八张桌子,全坐的满满当当,看来胖老板的生意好极了。
“那是,这家涮羊肉别看装修不行,门脸不大,可是味道地道,正宗,想来这吃饭,不提前预约个两三天,根本没位子。”陈天侠得意洋洋的使唤熊立志哥俩端茶倒水,还不停的显摆,“也就是我,换个别人,人家连正眼瞧都不瞧你。”
除了王秀和陈天侠是帝都人,其他几个人都没吃过帝都的涮羊肉。
“刘胖子的涮羊肉可是帝都一绝。”陈天侠当仁不让的为大家介绍起吃法,他站起来夹了块肉片,开始做示范,“等锅里的肉汤烧滚,把羊肉放到锅里弄散,左右晃一晃,羊肉刚变白就可以了,夹出来蘸酱料趁热吃。一般都是一边涮肉一边涮菜,这样搭配吃不会太腻。”
看着鲜红的羊肉卷,众人食指大动,正要大快朵颐,发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吃不成啊!
原来是只有公筷,伙计忘记了给众人私筷,老道口水直流的吃不成羊肉,急吼吼的冲伙计大喊:“麻溜的过来。”
老板的贵客,小伙计当然不敢怠慢,一个瘦高的伙计一溜小跑来到了老道跟前,点头哈腰的冲老道打招呼:“几位吃好,喝好啊!敢问有什么事?”
“什么事?”老道斜了他一眼,“你猜我敢不敢把手放进锅里?”
火锅里的汤水汩汩的冒着泡,小伙计知道水已经开了,于是摇着头坚定的认为老道不敢。
“不敢?”老道气的一拍桌子,当时就急眼了,“特么的,你知道我不敢,还不快拿筷子来,让我们下手抓啊?”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胖老板怀里抱着个黑色的小酒坛,急急忙忙跑了过来,待问清原因后,笑着一脚踹在了伙计屁股上,让他赶快去拿筷子。
“老三,今儿爷我高兴,让你们过过酒瘾。”胖老板把这个四斤装的小酒坛放到了桌子上,人却没有坐下,“我再去给你们弄几个硬菜,等会儿好好喝一场。”
等胖老板刚离开,老道就迫不及待的拍开了泥封,刹那间一股酒香飘进了众人的鼻子。
“好香啊!”老道双手撑在面前的桌子上,闭着眼向前俯身,一脸陶醉的样子,咂咂嘴说道,“好酒,好酒,这是二十年陈的茅台。”
“错,大错特错。”陈天侠忽的站了起来,“这是刘胖子的镇店之宝,五十年的茅台。这一坛子酒,劳资曾经把他家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出来。”
如果说二十年陈的茅台是宝马五系,那么五十年陈的茅台就是宝马760li。
此时的饭店里弥漫着诱人的香气,别说喝了,就是闻一下,也是沁人心肺。不但勾起了熊立志一帮人的馋虫,就连店里坐的七八桌客人,也纷纷站起身来,朝这里张望。
有好奇心重的,甚至招手叫来了小伙计,打听这是什么酒,怎么这么香。
和这些乡巴佬不同,童雪儿可是见过大世面的,她端坐在椅子里,面带微笑的说:“零七年佳士得拍卖的一坛同样四斤的三十年茅台,卖了一百多万,看来小舅和这里的老板关系匪浅啊!”
“那是。你也不看看你小舅是谁。”陈天侠脸上有光啊,得意的指使熊立志,“臭小子,倒酒。”
熊立志高兴的当起了伙计,起身离开桌子,把一摞黑色的小酒碗挨个分发到众人面前,最后才颤抖着双手捧起酒坛,准备为每个人倒酒。
特么的,不激动不行啊,手里抱着一百多万呢!
“慢着。”一声娇滴滴的声音在众人耳畔响起,同时一只细长,雪白的小手伸了过来,要抓熊立志怀里的酒坛。
熊立志反应比较快,双手抱着酒坛往边上一闪,雪白的小手抓了个空。
熊立志扭头看到一个穿花衬衫的帅小伙站在了边上,于是不耐烦的问:“干嘛?”
老道一帮人的注意力全在这坛茅台酒上,真没注意边上七八个年轻人什么时候来的。
这七八个年轻人是二十岁左右,高矮胖瘦都有,穿的花里胡哨,唯一的相同点是都涂脂抹粉,油头粉面,细皮嫩肉的,手腕上故意露出明晃晃的钻表,显示出殷实的家底。
熊立志想起了一个网络上的笑话,说是现在的男生简直太坏了,比女生白,比女生嗲,比女生会打扮,还和女生抢男朋友。
不知道面前的这八个小鲜肉,会不会和女生抢男朋友,但有一点熊立志确定,这些人在打茅台酒的主意。
果然,娇滴滴的声音再次响起,花衬衫下巴快抬到天上了,他傲气十足的说:“你们不准喝一滴,十万块,我买下了。”
“特么的,找死……”这人怎么这么嚣张,王秀第一个不能忍,她腾地站了起来,准备修理花衬衫,而坐在他边上的陈天侠伸手把她拉回座位,一脸笑意的看着熊立志。
老道和洪北山,蚂蚁也是同样的反应,他们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考验熊立志临场应变的能力,要不然早抄起家伙开扁了。
“十万块?好大的口气。”熊立志根本不尿这个花衬衫,自顾自的把蚂蚁面前的酒碗,倒满了黄稠的茅台酒,还闭上眼睛,仿佛非常陶醉于茅台浓郁的酒香。
“你们想死啊?知道我爸是谁吗?”花衬衫气的小脸煞白,一边伸着兰花指在熊立志面前挥舞,一边娇嗔着咆哮:“我看上的东西就是我的,你们谁敢喝一滴,我撕烂他的嘴。”
一起的另外六七个小鲜肉也开始骂骂咧咧的,给自己人助阵。
熊立志最讨厌这种仗势欺人的家伙了,本来还面带笑容的调戏这几个小鲜肉,听到他们恶语相向,瞬时脸沉的如同万年的寒冰。
“你爸反正不是我,要不然早把你射墙上了。”本来高高兴兴的,出来个这么个玩意恶心人,熊立志不想同他废话,抬脚就把欺身上前抢酒坛的花衬衫踹到了门外。
“哎呦,哎呦……”躺在地上的花衬衫躺在地上,捂着肚子嗷嗷直叫唤,另外七个小鲜肉火了,有的赶紧去扶花衬衫,有的双手叉腰,对着熊立志开骂。
“还是这么冲动,只比以前强一点,我给你打五十九分,不及格。”陈天侠拉住了要大打出手的熊立志,“你下手太重,还是咱们的愚连队出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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