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妃的《枕鹤记》开篇,不谈天不说地,直接写到邯郸兵变。第二天邯郸城外三个赶路人。
芦零王拟旨,秋妃被发配回原籍江洲。在去江洲的路上,秋妃遇到情敌郦梅仪。
共同的情人谢锜呜呼哀哉,郦梅仪仍痛恨秋妃入骨,设计要害死秋妃。
女人之毒,不可思议。
秋妃已经落泊到这种田地,梅仪非但不伸手援助送出温暖,还要一路追杀,既然如此,当初何必相识。相识了何必引为知己。
秋妃气绝,抡起了屠刀。那女人伴随着一生的风流阴毒去了鬼门关。
乱我心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秋妃的任性在发配的路上,终于露出了原形。
既然做不了圣母,何不扯掉温良的面具,来一个泼妇横行江湖。
至少,对得住自己。
刘爱莲被人利用的委屈生涯就此结束。
到了冀州府,偏偏昔日情人的好友,如今的冀州刺史王石山同样小人作派,他自己高官做着,厚禄领着。对外道貌岸然,关起门来揾香抱玉。最可恨的是,居然第二天天不亮就去告发她,把对她的承诺抛之脑后。
可是,只有秋妃知道,他王石山如果没有谢锜的提携,就只能是个偏远郡不受重用的知府。
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
对于一个失去保护的女子,势利的人再没有耐心。
秋妃只用了百余字,就在《枕鹤记》里交代了杀人的原因。
陈宸抬起头,目光有些飘渺。
唐老斋安静了一会儿,只是重重的喘气声让身旁的陈宸听得清楚。
老先生的肺有些问题吧?
看到陈姑娘看书的样子,沉静如水,静若处子,而且拿到《枕鹤记》时,那一声惊呼,给了唐老斋大大的好印象。
是的,陈宸见到《枕鹤记》时爱不释手的样子,以及翻开第一页,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的欣喜,出人意料。她专注地看起来,如获至宝,这一点,对唐老斋的触动非常大。
用句确当的话表述吧,叫做于无声处听惊雷。
唐老斋所要的,就是替秋妃找一个知音。
世人所说的通常意义的知音,大概囿于时空的限制。
其实不是的,过尽千帆都不是,横亘千年,那人却早已存在。
又怎不叹息生而为人的孤寂。
陈宸姑娘,身长171公分,体重不详,加密状态,目测,属于绝对重量级。
唐老斋的生平里是无法容忍一个女子过于茁壮的。
他自小长在南方,吃细粮,穿绸缎,看到的是桃红柳绿的软风景,朴树、榆树是城里的行道树,合欢树、金桂、紫薇长在自家的院落里,下雨的黄昏,门前荷花缸里养的青蛙,鼓胀着肚子叫两声,这是他生长的环境,养成了他的敏感与傲气,他打从内心喜欢娇俏清新的姑娘。
陈宸这等的颜色,唐老斋只愿意看半秒钟。
陈宸姑娘脸盘子滚圆,可能是生孩子不久的缘故,虚胖还没有全褪,这让她的小下巴挂了下来,这样,这位快30岁的姑娘的脸,是滚圆滚圆的,冬季的风一直扑在她的脸上,这使她的脸红里发着微微的紫色。
此刻,看不见的冷空气吹到了屋里。
北美大地上,前两日下了四天三夜的暴雪,此刻还没有解化掉,阳光亮到刺目。院子中央的罗汉松,长的霸气,大有大树底下,寸草不生的架式。
冬季的鸟儿在晴天时,爱扎堆到松树底下找东西吃。
这些可爱的生灵啊。
“唐先生,朴树是一种什么样的树?”陈宸抬头,眼神殷殷地看着老先生。
“哦?姑娘看书可真快。”唐老斋甚是吃惊,半是开心。
这么说,这本味同嚼蜡,佶屈聱牙的《枕鹤记》,她却甘之如饴啊。他有些不相信,她对上古的汉语言有如此的阅读能力与理解力。
唐老斋心里起着大波澜,但脸上是一贯的平静,他缓缓地说:“朴树,一般生长在长江下游。中原一带的寺院里也会长,与榆树时常混淆。”
“哦,怪不得。”陈宸掩饰不住的欢欣。
怪不得什么?唐老斋没有问。但他的心里迅速地有了一幕画,朴树的细圆的叶子,在立冬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树枝,金黄的小圆叶铺了一地的辉煌。
他似乎嗅得到湿润的空气。
心中一阵激动,像有一股温水洗过。老有挂怀。
他要有多么地想家,他的故乡江洲。
他家的老宅,与秋妃的故居只隔一道青砖黛瓦的围墙,一株素心无香梅花树从秋妃故居围墙上伸展到唐氏故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