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从乡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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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姓杜,名云,在天星城杜家同辈里排第四。

但论起修道天赋,他却可以算是第一。

年仅十八岁,就成为了圣武院的精英学员。

如今他的修为,是元阶四重,比杜家的兄弟姐妹都要优秀,深得长辈看重。

对比北斗城的年轻一辈佼佼者陆元昊,已经超过二十岁,才修炼到元阶三重,可见杜云的天赋之高。

在来北斗城之前,他的几个兄弟姐妹都嘲笑他。

莫轻云莫轻云,而他叫杜云,光从名字上,两人就可谓是犯冲了。

但他不以为意,毕竟名字是人起的,大不了改名好了。

他之所以看上莫轻云,主要是因为她的身份。

虽然莫轻云只是莫君生收养的义女,但在莫家却是嫡女的待遇,深得莫君生看重。

如果能娶到莫轻云,以后他在争夺天星城城主的时候,无疑会得到莫君生以及莫家的帮助。

这样一个强大的外援,是他梦寐以求的。

当然,莫轻云本身也足够优秀,配的上他。

而且莫轻云还有军方背景,以后在军方发展起来,又是一份强大的助力。

他自认莫家没有理由拒绝这么优秀的他,却根本没想到,会在半途杀出一个秦风来。

而且看样子,美人的心也在秦风身上,丝毫没有在意他。

他初来乍到,如果不主动问,当然也不会有人闲着没事,和他聊秦风的事情。

所以现在的他,对秦风还是一无所知。

只以为秦风是一个小家族出来的,天赋不错的少年。

带着种种想法,他的眼睛时不时的扫向对面的秦风,暗暗思索怎么把秦风排挤出去。

再不济,他也要在众人面前,让秦风大丢颜面。

让众人知道,自己才是最棒的、最适合莫轻云的男人。

“啪啪啪啪”

待莫轻云一舞作罢,杜云立即鼓起掌来,向台下的莫轻云朗声笑道:“轻云小姐舞艺精湛,起舞如仙,极尽天人之姿,真是令人大饱眼福啊!”

“杜公子过奖了。”莫轻云盈盈施了一礼,一双流光美眸,却看向右前方的秦风。

秦风嘴角一扯,道:“很美。”

这回答,真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令人无语。

秦风察觉到其他人看来的诡异目光,清咳一声,道:“轻云小姐见谅,我从乡下来的,没读过几本书,比不过杜公子那么有文采。”

秦嫣儿的神情,不由古怪了些。

她现在还记得,那天从秦风嘴里蹦出来的那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之后她翻阅很多诗经典籍,都没找到这句诗的出处。

如果秦风不是从他师父那里听到的,那只能是他自己作的。

不管是他听到的还是自己想的,都能证明他并不是一个,没文化的乡下孩子。

杜云见秦风这么抬举自己,立即有些飘飘然,轻蔑笑道:“秦公子过誉了,在下也就是自小读书习字,通读了几百卷经史子集罢了。”

哼,一个没文化的乡下野孩子,也想跟我争?

他目光发冷的扫了秦风一眼,心中暗暗想着,要不要直接找个杀手做掉秦风,也免得生出什么意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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