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城市的霓虹灯闪烁着妖异的色彩,把一个时代的年轻人是吸引的五迷三道的。
L市长春大道的街道上,一个年轻人步履蹒跚的从一家酒吧,一步三摇晃的走出来。
那隔着很远就能让人清晰可闻的酒气,让迎面走来的行人,看到年轻人的时候,不免有些皱眉,然后远远的躲开。
他们都很怕沾染上这样的烂酒鬼,毕竟生活本就是不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个烂醉的人,他们的行为都变得没有准则,没几个人愿意招惹这样的麻烦。
可是偏偏有人不信邪,在年轻人的身后,从酒吧中又走出一个年轻的小姑娘。
小姑娘约么二十出头的样子,长的瘦瘦小小的,模样倒是颇有几分姿色,就是有点太过于瘦弱,看上去有点皮包骨头一样。
竟是让人心生怜悯,就想劝这个姑娘,平时多吃点饭,做增肥规划。
若是姑娘的身材,能再胖上那么三分,那绝对是算得上一个尤物。
尤其是小姑娘今天穿着白色的纱裙,飘飘兮,如天上的仙女,人间的精灵。
小姑娘上前很自然的挽起年轻人的胳膊,那青年倒也不抗拒,任由自己被搀扶着,然后两个人走过一段马路,穿过一个红绿灯。
又走了几分钟,最后走进一幢居民楼当中。
青年这时候虽然喝的是晕头转向,却还是能够记得回家的路。
熟练的走上三楼,从口袋中摸出钥匙,打开房门后灯也没开,在黑暗之中摸索着前进。
竟让他找到那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床,然后一个翻身,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很快便沉沉的睡去。
小姑娘对青年这一系列动作搞的也是很无语,只能是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很快便找到房间中灯的开关。
屋子里很快便亮了起来,这是一间很普通的居民住所,只有一间卧室,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
麻雀虽小却也五脏俱全,各种家用电器非常的齐全,可以看得出这个家相当的温馨。
在城市当中,哪怕是一间最小的房子,那对于那些向往城市的人来说,都是难能可贵的。
只是当小姑娘看到床边的两双拖鞋的时候,开始微微的皱眉,似乎是在思索什么。
清晨的阳光,透过并没有拉的很严实的窗户,照亮整个屋子,李凡的双眼猛的睁开。
有些震惊的看着怀里竟然躺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的很漂亮,不但五官精巧,一头长直的头发更是李凡钟爱的类型。
就是从女人比较简单的衣服下,可以看到,人体骨骼的形状,李凡很少看到这么瘦的人。
心中不免无端的生出怜惜之情,就莫名的想给这漂亮的女人天天整些好吃的出来,把她养的胖一些。
只不过,此刻绝对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如果李凡能够确信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的话,他在昨天的时候,就已经恢复单身。
那么出现在他的床上,这个他根本没有任何印象的美女,又该如何解释。
震惊过后的李凡,不动声色的继续躺着,抬头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努力回想着昨天的一切。
昨天因为跟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好的他到一家名叫零点的酒吧买醉,这床上突然出现的女人,好像是那间酒吧陪酒的公主。
至于,他们两个是怎么稀里糊涂躺在一张床上的,李凡是一无所知。
分手的痛苦,让昨天的李凡,酒一杯杯的不知道灌下去多少,如果不是那个叫零点的酒吧,距离他居住的地方相当的近。
他甚至怀疑,今天他醒来的地方绝不是家里的床上,或许会是哪条马路牙子,此刻的他正在被早起的人围观。
至于为什么会分手,那或许是一个嫌贫爱富的故事,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李凡想不通。
既然是一个嫌贫爱富的故事,那么这个故事又是怎么开始的呢,难道是因为爱情。
如果和前女友的开始是因为爱情,那么今天怀里的这个女人又是怎么回事,又是爱情吗?
“包夜,1200.”
直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才打断李凡的思绪,随即他的眉头紧紧的皱起,不断的打量着从床上坐起来的女人。
刚才还在思索是不是又遇到了爱情,原来只是一场交易,随即李凡又开始想这一千多块钱他该不该出。
毕竟他还是看得出,两个人的衣服并没有经过过多的拉扯,没有实质性的进步,还算不算是一场交易。
“某宝还是某信。”
还不容李凡多想,眼前的女人,继续开口,并且已经掏出手机,准备按下接下来的收款码。
李凡有些不甘心的说道:“我啥行动也没开始呢,要什么钱。”
话音未落,眼前的美女突然换了脸孔,阴森森的道:“你确定要闹,周围的邻居要知道你找女人不给钱,也不知道怎么看你,况且闹到城市执法者那里,我顶多被关几天,你可是实实在在的得出五千。”
此话一出,当即就像晴天霹雳一样,把李凡的大脑是炸的一片空白,只能麻木的拿出手机,扫了钱后。
看着心满意得的小美女,李凡突然就有些恶趣味的想要伸出罪恶的手掌。
然后就听美女尖叫一声,大叫道:“你要做什么,加服务的话加钱。”
一听这话,李凡把伸出的手又收回来,一点钱他虽然不在乎,但是他不确定眼前的美女是不是玩仙人跳的。
到时候再延伸出其它的麻烦,那可就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患无穷。
眼下只能是先破财消灾,至于其他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有十之八九,也没有必要去纠结眼前的坎坷。
因为还有更多的坎坷在过去也曾经历,在未来也会还等着你。
谁知道拿到钱的美女竟然没走,李凡也没有赶。
宿醉的感觉并不好受,此刻的李凡虽然对眼前的美女捉摸不定,但是还不至于畏惧。
毕竟他一无所有,穷人一个,骗他个千儿八百的,可能这亏也就打碎咽进肚子中去了。
要想再多从他身上拿出点什么东西来,那就只能把他的肾挖出来去卖。
如果真的是遇到这种人,李凡觉得自己也就只能束手就擒,他自问遇到穷凶极恶的恶徒,他就是个渣渣。
别看此刻的房间里除他之外,就只有一个娇滴滴的小女子,谁又能保证这娇滴滴的小女子背后,没有一百个彪形大汉。
不觉间,李凡就发现自己的思想飘的有点远,眼见外面的阳光越来越炙热,只能是收起心思。
在卫生间处理完宿醉的遗留问题后,稍微发了会呆,就已经到了中午,他现在已经知道,这个不肯走的美女叫琳琳。
有些可怜瘦弱的琳琳,李凡提出去做饭,已经是到了饭点,李凡虽然因为宿醉的原因,没有太大的胃口。
但还是快速的做了一顿简单的午饭,洗了点水果,端到了餐桌上。
琳琳倒是一副自来熟的感觉,一点都不见外的,拿起水果便啃,端起饭便吃。
边吃还边评论:“你做的饭还挺不错的,现在很少有男的会做饭。”
面对琳琳的评价,李凡淡淡的回应道:“以前我是一点饭都不会做,后来遇到几个跟我一样啥也不会的女朋友,就啥都会做了。”
小时候李凡的家里虽然很穷,但是架不住他是家里最小的男孩,上面还有两个姐姐。
所以从小,李凡在家里就像个大少爷一样被惯着,吃的总是最好的,还啥活都不用干。
虽然小时候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长大步入社会后,你会发现不会再有人惯着你。
那时候啥也不会的李凡,就觉得自己像个废人,啥也做不好,啥也做不成,不但没有一技之长,连最简单的生活技能都没掌握多少。
也就是在女朋友好吃懒做的刺激下,才跟着度娘慢慢的掌握生活中的很多技巧,比如做饭。
在女朋友的培养下,李凡已经变成,自认为能够上得厅堂下的厨房的人,谁知道分手这种噩耗,又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他第几次被分手,想到农村结婚难的问题,如今已经愈演愈烈,忍不住就有些头疼。
现在彩礼从当初的几千块钱,一下子就猛然增到几十万,光几十万不说,还要在城里有房,名下有车。
这可一下子就造就农村三千多万的光棍,如此庞大的数字,涉及面之广,涵盖的人数之多。
那简直恐怖的难以想象。
虽然被称之为泱泱十几亿的人口大国,但是适婚年龄的年轻人所占的比重又是多少。
如此一来,三千万这样的数字,就显得格外的心惊动魄,爱而不得成为人间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