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虚无之地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
沈意花了三四年才把这本书看完,倒不是他看书慢,实在是书的主人拖拖拉拉,一周才翻那么一两页,于是他每周的消遣就是把那一两页反复诵读,以保证自己还记得住怎么发音。
他有好些年没有跟人说话了,他不太记得清具体的时间,可能是四年也可能是五年,刚开始他还一天天地数着,后来他就数糊涂了,尽管他曾经算是个高材生,但是日复一日的重复,总会把那些耐心都磨掉的,现在他连春夏秋冬都懒得算了。
现在应该算是春天了吧,他往窗外看了看,恍惚看到小区里的桃花开了,但是他不确定,他记得他入住的那一年小区里还没有桃花的,都是讨人厌的香樟树,一到春夏季节,就满地的羊屎蛋子一样的果实,踩起来咯吱咯吱的。
他似乎还记得当时他的车停在香樟树下,每次都落满了果实,然后他就会大声抱怨,再然后那个人就会安慰地拍拍他,要他不要激动。
他这一年记忆有些坏了,所以也分不清这到底是记忆还是他意淫出来的,于是他想了想也就算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又把结尾读了一遍,关于这个结尾他已经读了三天了,但是他还是读下去了,看书的时候他才能勉强确认自己曾经是一个人,真实活过的人。
他再次把结尾读了七八遍,阳台上发出了微弱的汪汪声,他小跑着过去,看到后勤部蜷缩在窝里,小小声地叫着,似乎是在压抑什么,极其不安。
“怎么了?”他轻声问,蹲下去查看,后勤部是一条老狗,很老很老了,沈意觉得应该有□□年了,也可能更长点,十年什么的,他只记得他把后勤部带回来的那一年,他才刚刚毕业。
那会儿他刚找了工作,忙着出柜忙着跟父母吵架忙着和情人甜蜜,后勤部被照顾的一塌糊涂,总是饿的嗷嗷直叫,但是他跟后勤部关系还算不错,他是它的主人,于是在他消失前,它都一直很听话。
它哀哀地叫着,皮毛都皱起来了,沈意不知道它是不是要死了,但是他有了片刻的高兴。
他伸出手,很想摸摸它,在他是人的时候,他很少做这个动作,因为他很忙,忙着赚钱,忙着跟情人甜蜜,忙着和对手攀比,忙着对父母神气,他总是在各种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里穿梭。
以前他不摸它,现在他一样也摸不到它,他的手指在碰到它的头颅时,跟以前一样,轻飘飘地穿过去了,像是全息的影像,能看,却只是光影。
“怎么了?”他伸着手在虚空里,有个跟他一样的声音渐渐靠近了,沈意听到后勤部的喉咙里吐出了呵呵的咕噜声,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讨好。
他不用抬头都知道来的是谁,好几年了他都听习惯了,更正确的说,三十年了,他都听习惯了。
“是不是病了?”另外一个声音也跟了过来,还是一样的熟悉,沈意转过头去,看到两个男人站在阳台外面,前面的那个皱着眉头,后面的那个一脸不耐,两人半半拉拉地抱在一起,一大早就甜蜜的一塌糊涂。
两个熟悉的人,一个是他的身体,一个是他情人。
三四年前,他一直在想这是为什么,三四年后,他终于想通了。
大概这世界上真有狗血剧这种东西的,或者因果报应什么的,他只知道有一天,他突然就变成了一个不知道是鬼还是魂魄的虚无物体,然而自己的身体还活着。
他还记得那件事,因为实在记忆太深刻,他想忘都忘不了。
他记得那是他从父母家回来的第二天,他出柜了二年,他父母没有跟他说给一句话,那一天他爸妈终于让他回去了,他兴奋的一塌糊涂,喝了点小酒,回来正正常常地跟情人亲密了,然后早上起来就发现自己飘在了天花板上。
他分不清到底是自己死了还是别的什么,但是他千真万确地看到自己活了,后来他想了很久,觉得大概可能是有什么灵魂穿越之类的事情,因为那个身体醒了之后,说失忆了。
他在家里转来转去,试图讲话,试图出门,试图写字,但是他什么都碰不了,于是他就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体号称失忆之后成为了他,一寸一寸地入侵了他的领地,先是他的情人,然后是他的父母,之后是他的朋友。
他不太清楚应该叫他的身体什么,后来第一次看到情人与身体做的时候,他决定管那个身体叫冒牌货,再后来他慢慢地看到情人与冒牌货感情日浓之后,他已经只想管冒牌货叫正牌货了。
冒牌货其实过的比他好,他想,他脾气有点暴躁,跟情人在一起,总是容易吵架,但是冒牌货很温顺,所以三四年的时间,他困在这里,慢慢地看了一部名为爱情的生活剧,那么那么的感人。
“是要死了吧?”冒牌货或者正牌货说,被他情人抱着腰,“要不要找个地方把它埋了?”
他情人其实是个好情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脾气温顺的,他还记得冒牌货刚醒来的时候说失忆了,他情人就相信了,一天一天照顾,耐心又……刻意。
沈意其实是不太相信他情人看不出来冒牌货跟他不一样的,就算是有那个失忆的借口也不成立,失忆了是忘了一些事情,又不是去换心了,从头到尾都不同了,怎么会这么相信呢。
他喜欢吃辣的,这个冒牌货喜欢吃甜的,他是得瑟的性格,这个冒牌货是温顺的性格,他从来不会一觉睡到接近十点才起床,但是冒牌货喜欢睡懒觉,他一直负责赚钱,在社交场上纵横,但是这个冒牌货连出门都懒。
差太多了,但是他情人相信的太自然了,以至于他这一年有事没事都开始琢磨,是不是其实他情人潜意识里更希望他是冒牌货那样的人。
不过这种事只能偶尔琢磨了当消遣,真的他是绝对不敢想的。
“死了再埋吧。”他情人低低地说,一张小白脸蹭在冒牌货的脖子上,沈意还记得他情人的名字也与小白脸一样的娘娘腔,叫云默。
他仰起头,冒牌货与云默离他只有几十厘米,那两人抱在一起,脸颊厮摩,迎着太阳特别的灿烂,他记得以前有人夸过他和情人长得好的,帅哥与美人组合。
后勤部还在哀哀地叫着,大概是真的要死了,但是无论是冒牌货还是云默都不感兴趣了,它活的够久了,于是他们在讨论回家的事情,商量着要不要带点酒回去。
酒是他发小送的,送的那天,他还在读着结尾,蹲在虚空里咬着舌头一字一顿,他发小送了特产酒过来,还亲切地拍了拍冒牌货。
冒牌货失忆过后,与家里关系就好多了,不像他那时候,因为出柜,跟父母就差点成仇敌了,他想,或者其实冒牌货真的比他好,还是在出柜,却能跟父母处的好好的。
他不想再听他们讨论了,蹲下去继续看后勤部,它蜷缩成一团,皮毛都松弛了,他想如果它死了,能看见他就好了。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死了没有,他只知道自己出不了这栋房子,也碰不了物质性的东西,他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说,一个人一生中会死三次,第一次是脑死亡,意味着身体死了,第二次是葬礼,意味着在社会中死了,第三次是遗忘,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想起你了,那就是完完全全地死透了。
他觉得自己的第一次死亡还没有到,但是又好像确确实实地到了第三次死的透透的地步了。
他的情人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再也没有任何人记得他了,他们甚至都不能发现他和冒牌货有任何不同。
那对小情人的讨论到了高`潮,一者坚持要带,一者坚持说喝酒伤身,两人小小声地争执了一会儿,结果不知道怎么就激烈了吻了起来,他偏着头看着阳光,骂了一声狗男男,然后才发现其实自己已经麻木了。
四五年了啊,他想,看着太阳,以前他对着太阳眼睛很疼,现在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那种光亮让人疯狂,让他剧烈地渴望把后勤部勒死了。
于是我与那辆车渐离渐远,我回家做饭。他再背了一次结尾,站起来回书房了,他打算把最后一页再读十遍,因为那对狗男男亲到情难自已已经在地毯上滚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