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之前就说过,你不是有意杀她的。这句话你怎么解释?”
我觉得这真不好解释,你要信我,那这就是口误,你要不信我,我说再多,白扯。
“你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能说说吗?”
你的意思是我认罪了?
得得得,你高兴就好,我很累了,随便你吧。
“为什么杀人?”
人不是我杀的,我哪知道为什么杀人。
“你刚才不是说随便我吗,你就当你认罪了行不行?”
行吧。
嗯,那我就大胆猜一下。
应该是情杀吧。
“为什么?据你所说,她这样的姑娘应该单身居多吧?”
哈,叔叔你这就落后了吧,什么年代了,当年的男人婆如今的女汉子都有大票粉丝,胖一点那可是唐朝美,一般人有不起的嘞。
她有男朋友啊,而且……不止一个。
怎么,你们没查,不知道?
我去你们很专业啊,死者的关系不去查来查我一个普通的无辜的报案人啊。
“查过,她有过三任男朋友,但最晚的那个也在两年前也就是她十九岁的时候分手了,后来都没有联系过。关键在于,三任男友,都是和平分手。”
“死者自从两年前恢复单身后,一直没什么玩得来的朋友,你是死者最后接触过的人,而且你报案的时候语焉不详,信息太过模糊,所以,你的嫌疑最大。”
我那是表达能力太差好不好,大家都知道的。
“就像现在你和我贫嘴?”
我遇到突发情况会很紧张,紧张以后脑子就冻住了,说不出话,语言能力丧失。
“好吧。”
“那为什么你会说到情杀?”
因为这样比较时髦啊,听说最近都流行这个。
“就这个理由?”
就这个理由。
“换人!”
哈,又走了。
啊,他们在干什么,在打架?
“他是个神经病。”
姑娘,这句话能不能不要在我面前说,很尴尬啊。
报告警官,我觉得我受到了人参公鸡。
debuff!
啊,这好像是我第二个英文?
sorry……
啊不,第三个了。
我错了。
对不起,我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要我学英语那绝对不可能!
我恨英语,它让我像个loser。
我再说一遍,我一点都不喜欢英语,非常非常讨厌。
你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你,因为!
大家都这么说!
因为大家英语都烂,所以大家都不喜欢,所以,我……也不喜欢英语。
这很时髦,很流行,非常时尚。
fashion!
噢,漏,这不是英文!
不是!
绝对不是!
真的。
“你为什么这么讨厌英文呢?”
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显得很合群。
你不知道,我是插班生,还是外地人,不随大流,是很难融入集体的。
“据我所知,你在这里已经生活超过了十五年。”
准确来说,还差两个月。
所以,这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
“你没有安全感?”
不,我有。
小时候才是,我一直钻被窝和蜷缩起来睡觉,而现在,我是伸直了睡的。
“伸直了是平躺吗?貌似侧卧比较好。”
以前睡不好的时候才侧卧,而且我喜欢压着左边心脏部位睡觉,这样压迫,我会很安全。
“你小时候一直被欺负?”
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而且他们后来其实挺照顾我的,我小学六年级回过一次老家,当时异地还不能中考,所以只能回去。我现在还记得,那天我走的时候,以前打过我的人还挽留我呢。
“难道是欺负上瘾?”
不是,我小时候脾气很坏的,所以经常惹得别人打我。
到后来,基本保持了井水不犯河水这样的。
“就像你说的你和诸葛靓?”
对,就像那样。
“还记得怎么认识她的吗?”
我们家刚搬来的时候她就是我邻居了,她那时候大概有七八岁吧,张着嘴在那里笑,然后我就去踢她。
“那时候你多大,三岁?”
差不多吧,反正感觉大家都好高,我发育很晚,现在也不高。
“后来呢,一直没有交集?”
没有。我爸妈做生意的,她爸妈是进工厂的,我们两家大人没什么交集。
她和我不在一个学校,而且她比我大,我总感觉打不过她。
所以我们一直没有聊过。
反而偶尔有几次,我们吵过架。
“都是因为什么事呢,还记得吗?”
那时候过年嘛,放鞭炮,我往她家里扔过炮仗。
还有几次,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
“听起来,你小时候挺调皮?”
不,我小时候很呆,都是跟着别的孩子一起玩的,他们玩什么,我就玩什么,只是总玩不到一块儿去。
哦,我想起来了,还有一次,是一帮小孩儿欺负我,她出来骂人,大概是骂得很难听,于是大家都一起骂她,我也加入了,然后又和那帮小孩儿玩到一起了。
“那你们后来应该玩到一起了啊?”
你说诸葛靓?不不不,她嘴巴特别毒,没有谁能和她一起玩儿,我真怀疑她可能就是那个三寸不烂之舌的诸葛妖人,和谁骂架都没输过,特别强。
“你佩服她?”
开玩笑,我是文明人,我佩服她做什么,成为骂街高手可不是我的梦想。
她比我大,还比我强,各方面都厉害,但是也就这样了,我没想过和她做朋友,她太毒。
所以我一直对她挺无感的。
不感冒。
敬谢不敏。
敬而远之。
老死不相往来。
“那后来是怎么成为笔友的?”
巧合啦,都是巧合。
那时候手机还不是人手一个,书上都说笔友怎样怎样的,老师也鼓励多写信,说能锻炼写作能力。
“你语文似乎很好?”
你说作文?我得过满分。
但也就是这样了,我口头表达很差,我爸说我就只能笔杆子讲话。
“那你写一段?”
写?家里有电脑以后就戒了,字很丑,我后来写作文都是扣分在字上面,都说我字太丑,辨认很困难,像甲骨文。
“噗……”
“想不到你还挺幽默。”
事实如此,而且,我没说过我不会讲笑话啊。
“你们初中练过字的吧?”
练过啊,后来练到一半就没练了,所以我写作文通常前面一半是正楷,后面都是甲骨文。
“为什么?”
写字没练到家,或者说,没入门,写字就很费力,然后写到后面就没力气继续写了。
很尴尬。
另外,写字真的好low,我打字快多了。
说话都没打字快。
最后,我们现在谈的这话题太古老了,一点都不时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