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十王家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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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日, 整个皇宫就像一锅煮沸的开水,所有人都忙碌到了一种随时可以蒸发的状态。

原因不外乎四个字:十王家宴。

这是我入宫以来第一次遇见大招, 当然得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应对。

临到这天,天还未亮, 我就打着哈欠,揉着眼睛,拖着像装满了铅块的麻袋一样的身体,跟埃达总管来到了琥珀殿的御用厨房。

在御厨房紧闭的双开彩绘玻璃大门前,埃达总管让我们一行人都停下来聆听训话,说来说去也就是不许高声喧哗,不许东张西望, 不许偷懒, 不许丢棕榈园的脸。最后分配工作,敢情我只去帮忙洗菜摘菜而已。

《装孙子兵法》第七百八十三条:杀鸡用牛刀,是对天才最大的侮辱。

再说,这何止是杀鸡用牛刀, 简直是扛着mp5□□去养鸡场扫射。

彩绘玻璃门缓缓拉开, 厨房里早已经忙得如同人间炼狱(……)。

“开胃菜:豌豆煎饼配烟熏三文鱼,酸奶油,西柚;帕玛火腿卷蜜桃罗勒叶;鸡蛋酿三文鱼鱼子酱,h蜗牛。特别注意,特别注意,五王子不要西柚,换成柠檬;十王子口味偏甜, 注意多加糖!!!”

“报告主厨!糖用完了!”

“那你等什么,还不快去采办处领!!!”

……

“主菜:奶汁煎鲟鱼,香草烤龙俐鱼卷,薄荷酱小羊排,蓝带鸡排佐蔬菜色拉……”

“报告主厨!四王子要求用青酱煎鲟鱼;七王子点名要鹅肝;八王子不吃海鲜,要换成牛排;十王子的奶汁鲟鱼需要再放一些果酱……”

“七王子要如何料理鹅肝?八王子喜欢几分熟的牛排?十王子的果酱是苹果酱,芒果酱,树莓酱,还是蓝莓酱?赶快去问清楚,去!去!去!!!”

……

“甜点:三色冰淇淋球,桑葚杏仁蛋糕。”

“报告主厨!三王子需要莫贝林的樱花酥,九王子要求把桑葚换成去核红枣,十王子另加一道草莓慕斯。”

“什么?!樱花酥?你们谁能给我在一小时内搞到樱花酥!!!”

……

“饮品:三王子和八王子要雪梨汁;四王子,六王子,九王子要红酒;五王子要朗姆酒;七王子要苹果混合葡萄柚汁;十王子要加冰的番茄汁。”

“报告主厨!手头可以用的冰块不多了,另外,葡萄柚也没有及时送来!”

“赶快去冬园的冰窖里取冰,出门左转的那条小路最近!还有,你,拿千里传音器播给负责新鲜果蔬采买的茱莉,问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

……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站在厨房中央圆桌上戴高帽的中年胖子,指点江山,挥斥方遒,舌灿莲花,口吐白沫……这才森森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浅薄,别说是牛刀,在亚特拉斯的御厨房,我充其量就一买生日蛋糕附送的塑料小刀。

光是听完这些绕口令似的要求,就已经一个头两个大了。

“听说了吗?二王子殿下今年又没有来。”和我同是摘菜的托尼用胳膊肘撞了撞他旁边的雷夫,满脸写着两个大字:八卦。

我一边清洗着鲜笋,一边竖起了耳朵。

“是啊,他连海神祭祀都缺席四届了,怎么可能还来参加十王家宴。”

“这都多少年了,据我曾担任首席御厨的曾曾曾祖父说,他从未给二王子殿下准备过晚餐。”

“你说,二王子为什么拒绝出席家宴?”

“还不是因为陛下。”雷夫紧张地左右看了看,我连忙装作认真洗菜的样子,将手里的鲜笋第三次丢进了水池里(……)

“二王子和陛下不合已经不是什么帝国的秘密了。当年,二王子公然反对陛下建立学院,禁止任何平民与奴隶出身的祭司进入无影城。陛下苦劝无法,只好把原本应该在无影城举行的祭司大选临时挪到海音斯。后来二王子就称病,连海神祭祀都直接缺席了。”

“可是,我听说二王子殿下有时候会偷偷回来……”

托尼说话的语气神态简直就是“贞子来了”的亚特兰蒂斯版,再不然,也是“鬼子进村”的西方魔幻巨制版。

我有点被他雷到了,幸好雷夫及时换了话题。

“九王子殿下今天来了吗?”

“哎呀,也不知道吹的是什么风,九王子殿下不仅来了,还是第一个到的。我听我妹妹的情人的弟弟的阿姨的小侄子说,九王子殿下最近总往波塞多尼亚跑,可就是不进宫觐见陛下。”

“除了在钱的问题上,他和陛下应该没什么矛盾吧?”

“谁知道?”托尼用力削着土豆:“通天塔的事,据说他是反对最厉害的一个。”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埃泽斯经常跑帝都的原因可不是什么通天塔,而是酷似财富女神普露托的酒馆老板娘碧姬。埃泽斯这个人品味超烂,为人超抠,没看出来他对待感情还挺认真。这三天两头的跑,见女人比见国王还勤快,最破天荒的是连他在派朗城的生意都放下不管,还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被驴踢了。

他要不是被驴踢了,就是灵魂和驴调包了……

不知何时,一个黑风寨主般的阴影笼罩在了我的头顶。紧接着,我听到了魔音穿耳嘹亮的吼声:“普瑞尔!把这套衣服穿好去大厅送菜!!!”

整个亚特兰蒂斯,如果说九王子埃泽斯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那她绝对稳坐第二把交椅。

“磨蹭什么,不知道时间就是派朗吗?”埃达总管的九阴白骨爪一把扯了我过来,差点没给我扯成骨质疏松。双脚刚着地,还没站稳,手里就多了一套内侍套装。

“给你二十秒,换好衣服去排队。”

“可我是负责洗菜工作的……”

“有个内侍的皮带掉了一颗玛瑙扣子,被拖出去受罚了。御厨房没法立刻找出合适的人选,我就推荐你去顶替了。——还有十五秒。”

“如果被发现了,我会完蛋的。”我犹豫地解开一颗上衣领扣。

“那就不要被人发现。——十秒。”

我麻利地套上外衣,系好腰带:“但是国王和王子们都认识我,怎么能不被人发现。”

“埋着头,保持低调。——还有五秒。”

“我的头发颜色一眼就会被人认出来。”我飞快踢掉脏兮兮的鞋子,套上白色长筒布鞋。

“认出来就认出来了。”埃达总管一把将我推进了长长的送菜队伍:“从现在起,收起你河豚一样的表情,闭上聒噪的嘴,做好该做的事情。”

我紧张地接过内侍长亲自交到手中的盘子,一种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从里面飘出来。缓缓前行的传菜队伍宛如一条精密工作的传送带,每个侍从的步伐都整齐划一,而我跟在他们身后,像只穿错鞋的蟑螂,左脚踩右脚地进了琥珀殿的宴客厅。

宴客厅中央,一盏硕大无比的磁欧石吊灯将整个空间照耀的一览无余——巨大的胡桃木长桌中央整齐摆放着两排修剪过的白玫瑰花,插花架下零散点缀着无数橘色磁欧石,仿佛一弯鲜花架起的桥梁,令长长的餐桌两头巧妙地连结在一起,同时又映衬出桌上大大小小的银盘与水晶杯熠熠生辉。

嘶,这排场,铺得好大。

众位王子已经分别落座在亚特拉斯的左右两边。

我站的方位,对面坐着安弗雷斯,伊菲蒙,曼尼修斯和一位并不认识的王子,不过他和曼尼修斯有着几乎相同的容貌,必然是六王子奥特库吞。

“埃拉西普斯,你认为今天的红酒怎么样?”我进来后,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亚特拉斯说的。

小心翼翼地掀起一点眼皮,把目光往长桌尽头的主位挪去,接着就再也挪不开了。

今天的他穿一袭深红色天鹅绒长袍,袖口与领边有金线刺绣,璀璨的长发上也系着一条金色丝带,坠到耳垂处,轻轻拂过那对银色□□耳环。这是我第四次看到这对耳环,似乎每次正式场合亚特拉斯都会戴它出席,看来这对他而言有非常特殊的意义。与埃拉西普斯说话的时候,他的食指和中指以一种紫荆花般的姿态托着水晶杯,脸上的笑容如同传世油画上比例精确的构图。

“陛下,红酒的味道刚好。如果我猜的不错,应该是来自加那利的红森林酒庄。”埃拉西普斯背对我而坐,穿着乳白色长希顿衫,戴纯金麦穗头箍,浑身散发出天生贵族的那种优雅而凛冽的气质。他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每次品尝这个味道,就会让我想起诸神时代来自奥林匹斯山的甘露。父神常说,他最爱的就是珀罗普斯殿下亲自喂给他的美酒,那是爱情的滋味。”

不知道为什么,埃拉西普斯说完这些话,餐桌上的气氛忽然间变得有些……诡异。

安弗雷斯抬头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埃拉西普斯。

美斯托直接‘哐啷’一声摔了刀叉。

伊菲蒙不动声色地叉了一块肉放嘴里,装作细嚼慢咽。

而其余王子则不知所云地望向亚特拉斯。

亚特拉斯将餐巾叠成几折,轻轻拭一拭唇角:“如你所想,我也很怀念诸神时代的美好日子。只是那些都已成为过去,亚特兰蒂斯一直在朝前走,未来的路没有尽头,我们也不需要回头。”

伊菲蒙立即恢复满血状态,举起酒杯:“对,我们不需要回头。为亚特兰蒂斯的永远前进干杯!”

我这才注意到伊菲蒙今天的穿着,啧啧,实在称得上惊艳——单肩白色无袖多利安基同,光裸的右胳膊上套着一只蓝红宝石的臂环,暗红色及肩发没绑起来,头部的装饰是一颗挂在眉心的水滴状玛瑙石吊坠。乍然看去,简直就是一个优质到顶点的白马王子。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敢保证只要晚宴一结束,他就会和某某大臣的儿子约会。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注意他太久了,伊菲蒙转过头来瞅了一眼。看到我,他先是色迷迷地舔着嘴唇一笑,之后却像诈尸一样,忽然面色紧张地往侧前方看了一眼。从他那百年也难得紧皱一回的眉头看来,难道是被我这副内侍打扮给吓着了?

不,我觉得还是他的千里传音器忽然收到了类似于‘今晚约会的小子不能来了,理由是他的大姨夫不期而至’……这样的消息更靠谱些。

众人齐举酒杯,闪烁的水晶折射出吊灯的光彩,仿佛一片欣欣向荣的盛景:“为亚特兰蒂斯永远前进干杯。”

……

…………

一轮酒完之后,埃拉西普斯放下水晶杯,长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大哥是否还记得,第一次十王会议时的情景。”

“我还记得那次有珀罗普斯殿下参与。”亚特拉斯没有开口,倒是奥特库吞把话接了过去。这位王子的打扮十分简洁,以一身黑色克拉米斯短斗篷出席,这点与他哥哥曼尼修斯倒是很相似的。

“嘁,我倒是情愿没他在。”埃泽斯不冷不热地说。

说实话,我对他的嘴里能吐出什么东西已经不感兴趣了。我好奇的是他还能将什么超出人类接受极限的东西穿在身上——深绿色孔雀翎配大红色金丝绒斗篷,猫眼耳环,白贝母项链,紫色水晶腰带,蓝钻戒指……今晚的这些已经将我深深打败了。

当它们搭配在一起,感觉就像给花公鸡套上一件花西装,或者是奥巴马穿了一身老年秧歌队的演出服……

“那个不懂节制的家伙,如果不是仗着……”埃泽斯顿了下,瞟一眼亚特拉斯,才把话接下去:“不是仗着父神宠他,早就被扔回奥林匹斯山去了。”

“不许这么说珀罗普斯殿下。”埃拉西普斯曲起纤长的手指在埃泽斯面前的桌子上敲了敲:“他可是父神的宝贝,也是亚特兰蒂斯未来的希望。”

“与其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沉眠千年的神身上,不如相信自己。”埃泽斯边切着鲟鱼肉边不屑地说。过了会儿,他又不知想起什么,举起餐刀哈哈大笑地指着曼尼修斯:“我看最希望珀罗普斯醒来的人一定是你了。”

“他都沉睡千年了,现在醒来可未必是我的对手。”曼尼修斯切了一大块羊排放进嘴里,粗壮结实的胳膊上全是肌肉。和其他王子比起来,他今天的穿着显得太过于随便,仅是深棕色皮甲,护肩处烙着剑和斧头的花纹。

“别高兴太早,珀罗普斯殿下可是第一个在竞技场赢过你的人。”坐在旁边的奥特库吞阴测测地插嘴。

曼尼修斯放下刀叉:“那是因为他用了我不擅长的元素御剑术。”

“竞技场里只有输赢。”

“哼,如果现在再比试一次,我保证能把他打趴下,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你敢欺负珀罗普斯殿下,当心父神第一个收拾你。”

“我……”曼尼修斯说不过奥特库吞,古铜色的脸憋得通红。

奇妙的是,在他们兄弟几个讨论争执的时候,亚特拉斯只是不发一言地重复着切菜,吃菜的动作。撤掉餐盘的间隙,他就眯起眼睛看着长桌两边的弟弟们高谈阔论,面含微笑地仔细聆听,两片弯弯的睫毛如同天鹅翅尖最精贵的纤羽。

有好几次看到他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是想回应什么,但最终只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果汁。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到在他内心深处是个并不善于与人交流的人。

埃拉西普斯举起美酒问亚特拉斯:“如果大哥和珀罗普斯殿下决斗,赢的人会是谁呢?”

“没有实践永远得不出真理。”亚特拉斯放下果汁,举起酒杯回敬他,浅浅地抿了一口:“我与珀罗普斯没有交集,所以这个答案并不存在。”

“这样的话,我真想珀罗普斯殿下现在就能苏醒过来……”埃拉西普斯含了一口红酒缓缓咽下,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句情人的低喃:“你知道,众神的苏醒只是时间问题。”

明显的,气氛又一次陷入了尴尬,甚至亚特拉斯都有些不悦地抿了抿嘴唇。

埃拉西普斯吃错药了?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变得如此咄咄逼人,还总是纠缠着珀罗普斯的破事儿不放。

安弗雷斯放下刀叉,看样子是准备说点什么。

亚特拉斯却抬了抬右手阻止他,然后环视众人,微微一笑:“我也期待着有那么一天。”

埃拉西普斯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与奥特库吞对视一眼。

伊菲蒙则不停地切着盘子里的龙俐鱼,仿佛一个拧紧发条的机器人,尽管那条鱼已经快被他切成鱼子酱了……

而美斯托,自从听到‘众神’‘苏醒’这些字眼之后,他就保持凝神在虚空中某处的状态,双目放空。

众人各怀鬼胎,只有埃泽斯将‘欲望’□□裸地写在脸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绝对是一个推进亚特兰蒂斯经济的好点子!到时候我要做一个世界性的大宣传,招揽波斯人,希腊人前来消费,再增加进口税,放宽出口税,借机扩大海外贸易市场。”

“最关键的是要恢复古代竞技场的生机,众人得以观看一场酣畅淋漓惊天动地的决斗。”曼尼修斯也激动起来:“其余的都是蝇头小利。”

“什么蝇头小利?”埃泽斯拍桌站起来,指着曼尼修斯的鼻子:“我每年的盈利额是你们所有人加起来的总和,没有我的努力,你们都去哈迪斯那儿喝汤去吧。”

“别生气了。”奥特库吞冷冰冰地分解一只h蜗牛:“一天到晚只知道锻炼肌肉的人永远不会理解我们这些动脑子的人有多辛苦。”

“你有多辛苦?除了把你的那些破书搬出来晒晒太阳,我就没见你有什么天大的本事。”曼尼修斯也不示弱,敲着盘子回击他的双胞胎弟弟。

恶化的情势发展比癌细胞扩散还快,老好人安弗雷斯忙站起来从侍从盘里端了一块蛋糕给曼尼修斯,又给了奥特库吞一份冰淇淋,还亲自给埃泽斯斟好红酒。

“每个人都是一座金矿,各有优劣,否定别人的长处就是不懂金子的价值。”亚特拉斯把目光放在五王子和六王子身上,双手交叉道:“而认不清自己短处的人,则是把金矿藏在了美杜莎的眼睛里,即使取出来也会变成石头。”

曼尼修斯和奥特库吞对视一眼,又齐齐把头扭开。

埃泽斯也悻悻地坐了下去。

虽然是旁观者,但我还是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伊菲蒙这个死鬼不早不晚地放了个马后炮。只见他优哉游哉地靠在椅背上,两臂交叉垫着后脑勺:“所以说,吃饭的时候吵架,就如同做*爱的时候早*泄。”

……

餐桌上的气氛顿时又演变为一种摧枯拉朽的沉默……

这家伙真是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是屁话!

……

不过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几位王子们相处得还算融洽,埃拉西普斯也没再提什么珀罗普斯什么众神了。要知道这群人里头随便派一个出来都能把我们这些屁民搞死再救活,救活再搞死(……)只要他们不吹胡子瞪眼,我们也就不用在一边提心吊胆。刚才我看到旁边一个白斩鸡似的家伙已经吓得两眼翻白,就快驾鹤西去了……

在王子们东扯西扯聊天的时候,我就尽职地负责端菜,撤盘子。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众王子开始向亚特拉斯汇报自己属城的盈亏情况。和霍德布尔老头上课讲的一样,那几个王子都城的经营情况其实和自身性格有很大关系,总之,除却帝都波塞多尼亚,盈利第一名的宝座毫无疑问是九王子埃泽斯,而最后一名……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十王子加普勒培斯。

因为是坎坎情人的关系,我不由得想要注意一下这位最小的王子——他背对着我,只能看到他穿着深绿色斗篷,栗色的卷翘短发上别着一片白白的羽毛。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蜷缩在巨大的高背椅里,显得格外稚嫩。

呃……这个背影,怎么越看越像坎坎。难道说他们彼此欣赏的原因就是同类相吸?

直觉告诉我,好像并非如此。

因为在轮到加普勒培斯发言之前,亚特拉斯毫无预警地忽然看了我一眼。我还没来得及捕捉到那眼神中到底想传递什么信息,他就挪开了目光,若无其事地低头切盘子里的菜。

紧接着,我就听见十王子加普勒培斯开口说:“嗯……坎坎城一直入不敷出,不是我不努力,只是我不想给百姓们施加太多生存压力,我希望他们在坎坎城都能过着梦一般的生活,这也是当初建设坎坎城的初衷。而且我这一年基本上都留在波塞多尼亚,一方面要帮助四位主祭司安排祭司大选的事情,另一方面还要去皇家元素学院上课,深入接触那里的学生……”

听到这里,我总算明白了。

如果我还不明白的话,那就真是一只‘傻逼恒久远,一生永脑残’的24k金纯海马了!

我去——原来十王子就是坎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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