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庆坐在一把深色木椅上,吉它横在腿上,他悠闲地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小酒吧,十余张桌子,几十把椅子,粗砺的砖墙上挂着几幅波普风格装饰画,昨夜的酒气尚未散尽,那味道有股特殊的臭,在空气中飘来飘去,经久不散。
吧台侧面有一扇门,门上贴着一张涅磐乐队的海报。做旧的门有厚重感,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穿紧身皮衣的女人推门进来,女人眼中有种主人的霸气。一个男侍介绍说,这是我们老板。女人甩了下头上的波浪卷,林庆伸出手,看女老板没有跟他握手的意思,只好把手缩回来。女人乜斜了林庆一眼,点起一支香烟,烟圈在透窗而入的光线中舞蹈。
她斜靠吧台,红唇中不断溢出烟雾,样子很性感。
“以前唱过?”她问。
“唱过。”
“可否现在唱一首来听听?”
“你想听什么歌?”
“无所谓啦。”
“那就唱无所谓吧。”
林庆抱起吉他,右手拨动琴弦,调整了一下情绪,投入地唱起来。女人听着看着,时而眯起眼睛,时而发出轻叹,时而摇摇头。林庆唱完了,等着老板给个评价。
女人把烟揿灭,“你的歌挺沧桑的,我喜欢这个调调,你今晚就开始唱吧,行吗?”
“谢谢。”林庆背起吉他,想出去吃个晚饭。
“不来一杯吗?”女人端着一杯酒。
林庆接了酒,“谢谢老板。”
两个杯子碰了一下,清脆的响声在空中飘。
“以后别叫我老板,我姓许,看样子你没有我大,就喊我许姐好了。”
“许姐。”
酒甜丝丝的,林庆感到身体有点轻。
林庆吃了一碗馄饨,心中有点小激动,对走上舞台他有些急切。暮色苍茫中,酒吧点亮了霓虹,光影迷离,招摇着,闪烁着,把诱惑的光彩撒向城市的街巷。
林庆先唱了两首歌,反响不错,这个酒吧最大的好处就是,歌手和观众互动频繁,许多人专程到这里来听歌,现场气氛热烈,唱到嗨时,歌手和观众一起放歌,很是热闹。
每周三个晚上,林庆到许姐的酒吧演唱,后来增加到每周四次,林庆发现自己越来越受欢迎。周末,酒吧里挤满了人,歌手们轮番登场,林庆唱了一首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那首歌许多人都会唱,大家随着旋律高歌,场面壮观。
有一桌客人来酒吧过生日,今天满三十岁的那个男人很慷慨,请大家喝了一杯又一杯,弄的酒吧里气氛更加火爆。
许影穿了件深红色丝质衬衫,黑色皮短裤,暗色长筒丝袜。她坐在吧台旁边,不动神色地嗑瓜子儿。林庆唱得很投入,大家跟着他的节奏一起嗨,等他唱完,许影走到林庆旁边,一手扶着林庆的肩膀,示意他为她再弹一段,许影在吉他的铮琮中嘤嘤低唱,时不时扭一下腰肢,甩甩长发,衬衫太短,露出了白肚皮。(未完待续)